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翰一书三章6节)
圣经中清楚说明两件关于罪的事。首先,不管你自认属灵状况有多好,你陷于罪恶的生活方式,仍表明你没有行在圣灵的大能中。你不能够固定查经、默想神的话、祷告、及与圣灵同行,却继续犯罪。
其次,如果你不像神一样恨恶罪,那么你不是真认识他。有些人沉溺在自己的罪行之中,却坚持自己是爱神,是属于他的。约翰说的很清楚:如果活在罪中,你不可能看见他,也不可能认识他。你可能会作「认罪祷告」,或在自己的教会中委身、奉献自己,或是受洗。然而,圣灵与你同住的证据,是你正战胜罪。这不代表你永远不犯罪,而是代表你不容许罪存留在生活当中,当你一犯罪,马上寻求饶恕(约翰一书一:10)①。你会敌视罪,就像神的立场一样。你愿让圣灵将你生命中任何罪的蛛丝马迹,全部连根拔除。你一犯罪,就马上认罪悔改,并且愿意付上任何代价不再犯罪。
如果你发现自己已经陷入恶习,并且犯了罪之后,心里一点也不悲痛,这代表你并没有住在基督里。你要回到他的面前悔改,重建你与他的关系。如此做,你会再次战胜罪恶,得到胜利。
注:
①约翰一书一: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 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以上音频由台湾信义之声录制
9月26日 每日恩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