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四章17节)
知道神的旨意却不去做,绝对不是一件小事。神称这种行为是罪。我们可以为自己的不顺服找借口,说:“我还没有预备好”、“等会儿再做”,或说:“我不认为这样做有何分别”、“我做不到”……。我们常为自己的借口合理化,或拖延没有行动。在神眼中,合理化或拖延都是不顺服。有时候,我们自己骗自己,以为好的动机等于顺服的行动。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当我们与神相遇,他给我们生命的方向。单单把日期写在灵修笔记上,或甚至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朋友及教会,都是不够的。神对我们的呼召,不是要我们“作决定”,而是要我们顺服!决定顺服并不等于顺服(马太福音廿一:28—31)①!大声肯定顺服的必要性,并不等于顺服(路加福音六:46)②。在公开场合决志奉献,并不等于顺服我们的主。就算是自己努力的好成果,也不可能替代顺服。
神要扫罗王等候,直到先知撒母耳到来,但扫罗等不及就自己献祭了。扫罗十分讶异,他发现,看似很敬虔的行动也无法替代神清楚的命令(撒母耳记上十五:22)③。就像对扫罗一样,神期待你完全照着他向你所说的话顺服他。唯有顺服才能够满足神对你的要求!
注:
①马太福音廿一:28—31: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他来对大儿子说:‘我儿,你今天到葡萄园里去做工。’他回答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又来对小儿子也是这样说。他回答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 神的国。
②路加福音六:46:“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
③撒母耳记上十五: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以上音频由台湾信义之声录制
11月2日 每日恩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