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决心信耶稣,老实对你说,世上再没有什么事物比“信耶稣得永生更快乐和宝贵了。也许你会感到奇怪,信耶稣真的是那么值得兴奋的事吗?是的,假若你以为“信耶稣得永生”只是一种“精神寄托”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圣经岂不是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吗?试想一想,如果你是真心相信的话,圣经所讲的就是事实,“得永生”当然也是事实,请问还有什么别的事比“得永生”更使我们感到兴奋呢?圣经又说,“凡接待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请你再想一想:“作神的儿女”这是何等尊贵的身份?有人以能与社会名人结义做他的“干儿子”为荣幸,为尊贵,何况我们竟然因信、就成了天地的主、至高的神的“真儿子”,可以承受神一切的丰盛,这岂不是更值得兴奋和感到更尊贵吗?所以,亲爱的读者,你若不是装假信耶稣,乃是真心的相信主我就恭喜你了,因为你的确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你真的得了永生,你真的与神恢复父子的关系,成了神的真儿子,因此你当为自己感到兴奋才对,圣经告诉我们,天上所有的天使都为你欢喜呢!(请参考路十五7、10、22~24。)
也许你还好像是半信半疑,你可能会问,我这个人竟然会如此蒙福?要知道,圣经就是神的话语,神在圣经中亲自这么明显地应许我们得永生,难道神会食言吗?他若食言,他就不是神了。圣经指出:“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着他也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林后一20)所以,读者你是否真的是蒙恩得永生的幸福者,问题不在“信耶稣”能否得永生,因为从古以来,千千万万人已经因信得了永生,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你能否得永生,问题全在于你怎样用信心去接受这个事实,你若是“假信”,当然你得不到永生:你若“半信半疑”,你的感受自然也是兴奋与怀疑参半;你若“全心相信”,你就必然成了世上最快乐的人。事实上,我们做基督徒的灵性根基就在这里:越全心相信,我们的灵性就越好,越不全心信,我们的灵性就越不好,如果一个人不但不全心相信,还假意地信的话,他就是假基督徒,当然不能得救了。
当然,真心与假意,别人是无法知道的,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别人怎能知道他的内心?再者,经验告诉我们,有些情况,甚至连当事人自己也可能不知道,因为并不是人人都了解自己的,尤其是当一个人在信耶稣之时,夹杂了许多其他的目的,结果,虽然在“知识”上他知道应该以信主归向神为最大的目的,但在“实际行动”上他却不其然地以其他夹杂的目的为重、为首要,等到后来他在信仰生活上遇到了困难或打击之时,他就会将其他目的放在首要,将信耶稣做神的儿女这件本来极其幸福的事放在次要,这样,他假意的信心就渐渐显露出来了,再过不久,困难和打击加剧之时,他就受不住,于是就公开表示放弃自己的信仰,不再做基督徒了。研究他的心态,我们认为这并不表示他是“从救恩中失落了”,这只不过证明了他一直以来,从未真心地信过耶稣所至。在他表示“信耶稣”的初时,他只不过是为了其他夹杂的目的而热心起来,并不是为了信耶稣得永生。倘若他真认为信耶稣能得永生,他不可能为了一点点暂时的困难和打击而放弃这么宝贵和永远的福气的。所以,“真心相信”和“假意相信”的分别十分重要。我们各人都要学会分辨自己是否真心相信。倘若真心相信,我们当然清楚自己得救,不然,就是自己欺骗自己。满以为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谁知竟然落地狱,永远灭亡,这岂不是极其严重的事?另一方面,身为教会领导人的,更应该学会怎样去分辨别人是否真心信主得救,不然,敎会接纳许多未得救的人,不但害死他们,又祸害敎会,敎会就会渐渐变质,变成不是属神的教会,而是属世、甚至是属仇敌魔鬼的异端教会,助纣为虐,在末世的世代中与神作对,那时就不堪设想了。
或问,我们凭什么可以分辨一个人信主是否真心呢?根据圣经的教训,我们可以从以下十方面来观察,就可以看出他是否真心信主得救了:
一、真心信主的人必定相信“圣经为绝对无误”
基督教认为圣经就是神的“话语”,虽经由人而写成,但却是出自圣灵的感动,借着人将神的话语表达出来,所以神自己才是真作者。因为我们相信这位创造宇宙万有的神,原是位“全智、全能,和无所不在”的神,所以他所启示给我们的话语是“绝对无误”的。正如主耶稣指着旧约圣经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指旧约圣经)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主耶稣又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指新约圣经)却不能废去。”(太廿四35)到了圣经最后一卷,主耶稣又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份。”(启廿二18~19)由于这本圣经是不能加、不能减的,同时也是一点一画都不能修改的,所以我们说,基督教的全部信仰根据就是圣经,此外,再没有任何别的经书或指示作为我们信仰的根据。我们看圣经为信仰、生活、和一切行事为人最高的权威。
天主教因为在圣经以外,加上了“遗传”和“教皇所宣布的信条”这两样作为他们信仰的根据,就变成了“异端”,因为他们违反了圣经(如上述的)的教训和指示。我们认为天主敎的“遗传”和“教皇所宣布的信条”都是人为的,不是神的启示,因为除了其根源来自人之外,“遗传”和“教皇所宣布的信条”的内容,都明显地与圣经的真理产生极为严重的冲突。基督教的“新神学派”因为不信圣经为神所默示的,也不以圣经为无误和最高的权威,所以也被其他信仰纯正的教会看为“异端”;摩门教因为在圣经以外,加上了一本摩门经,并且摩门经也与圣经产生极大的矛盾和冲突,所以摩门教也是“异端”。因为“异端”将神的话语更改了,又加添或减少了,所以我们认为凡相信异端的人都是不能得救的。(但有一些在天主教会中而没有按照天主教信仰而行的人,笔者认为他们并不是天主敎徒。)
由此,读者可以想象得到,为什么我们认为一个真心相信主的人,必定以圣经为“绝对无误的权威”。倘若有人认为他真心信耶稣,而主耶稣所认为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的新旧约圣经他却不能相信为无误,试问,这人从何证明他是真心信主的?再者,我们连福音本身的内容都以圣经来鉴定,从而分辨真伪:我们连所有神迹奇事都以圣经来鉴辨其是否出自神,我们怎可能接纳一个不信圣经为无误的人,作为真基督徒?所以一个真心信主的人,一定相信主所认为一点一画不能废去的圣经为无误,他绝对不可能只信耶稣,而不信圣经的。
或者有人会说:“我不是不信圣经,只不过圣经中有一些记载实在太奇怪了,通不过自己的理性,所以我只不接受其中小部份而已。”
不能这样说的!要知道,我们若以自己的理性为最高的准则,为最后的判决权,我们其实仍然不是信耶稣,而是信自己的头脑或自己的理性。这样的态度,正是不自觉地以自己的头比神更有智慧,换言之,这就是以自己的头脑为神了。我们若相信神是造物主,是全智全能的,我们人类只不过是受造之物而已,我们的头脑怎可能比造物主还要高?我们怎可能以自己的理性来判断神的话语是否可信?为什么不说,神的话语若有通不过自己头脑的,全是因为自己的头脑有限,智慧有限?我们在人的科学知识上,尚且会说,自己想不通的,多因为自己不够聪明,如今我们面对神无穷的智慧,我们怎可以这么狂妄,说通不过自己的头脑,就不能相信?
或者又有人说:“我之所以未能相信全部圣经为无误,是因为还未看完全部圣经,而且已经看过的部分,又未能完全明白。”
这一点读者要知道,我们通常决定是否相信一件事物,不可能等到完全明白才决定的,因为我们没有这个需要,也不可能做得到。要知道,当我们完全明白一件事物之时,就是到达“知道”的阶段,没有“相信”的必要了。圣经给“信心”下一个定义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意思是说,“所望之事”(即仍未实现之事)和“未见之事”才需要“信”,等到“实现了”或“看见了”,就没有“信”的必要了。例如我们相信银行,但我们不可能完全明白,也看不见银行怎样运作;我们相信飞机,但我们并不是每个人都晓得制造和驾驶飞机。事实上,我们生活上绝大部分的事物都是我们无法完全明白,无法亲眼看见的,但我们却毫无疑问地相信和接受了。如今我们面对这本属灵深奥的圣经,我们怎可能要求完全明白才决定相信?
再者,我们要分开来说,不明白的事,不等于是值得怀疑的。“怀疑”本身是敌意的,“不明白”只不过是中性的。例如: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失去了一笔钱,但我不能无缘无故就怀疑是你偷了那笔钱。如果我无缘无故的怀疑你,我就是故意与你为敌了;除非我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真是你偷了,我才可以对你怀疑。同样的,圣经的教训虽然你有一部分不明白,你不应该这么快就怀疑圣经,假以时日去研究,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除非当你越研究,发现越多的证据,证明圣经是错的,那时,你才可以对圣经产生怀疑。我们的头脑有限,智慧有限,自然我们必定有不明白的事。遇到不明白的事,又不肯谦卑去研究学习,只一面倒地无缘无故去怀疑神和圣经,存这样敌意的态度,我们怎能对得住神?
为此,我们不能接受一个不相信圣经无误的人为真基督徒。要知道,神不是一个”思想”,以至我们可以对他随便怀疑和评击:神乃是我们的”天父”,是有感情的,是与我们有亲切关系的,我们若对他怀疑,是会伤透他的心的。神认为再没有任何事物伤透他的心,比我们不信他,怀疑他更严重。所以圣经明明的说:”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
当我们若肯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语,是绝对无误的,我们的信仰才可以有一个不变的根据,不然,我们就无法,也没有准则去判断什么是得救?得救的条件是什么?得救有什么好处?得救之后要做些什么?得救之后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怎样......甚至整个基督教的运作和信仰都没有了准则,信仰就变成任由各人自己所喜欢的随意变化,到那时,基督敎简直就没有任何可信的根据,名存实亡了。
二、真心信主的人必定“将主权交给主”
当我们肯定了圣经是我们信仰的“唯一的权威”和“最高的根据”之后,我们读圣经就得到很大的安慰和把握了。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请读者注意:“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的途径就是“信”神的独生子耶稣,这是神的应许,根据这个应许,你若能“信”,就必得救。条件只不过是“信”,多么容易做到的事。因为神爱我们,所以他不需要我们付出什么条件才能得救。亲爱的朋友,你已经找到一个最合理、最宝贵的信仰了。试问普天之下,有哪一个宗教,有哪一个神是无条件地,白白地赐救恩给人呢?只有圣经所介绍的神才这样爱我们。为了强调信主得救是一件十分容易做到的事,圣经有以下的形容:
“信”就是“口认”圣经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只要“信”和“认”,就“必”得救了,多么容易做到的事,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做不到的。即使是一个垂死的病人,甚至他病到昏迷了,据说听觉仍未消失,如果这时有人将福音传给他,他若在心中“承认”耶稣基督是他的主,他还可以因此得救。
可是,因为“口认”实在太过容易了,结果教会里面出现许多假基督徒,这些人都说他们“承认”耶稣是主,但却是未得救的。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幺?”耶稣就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2~23)这些人原来不是小人物,他们都是“传道人”,而且还能赶鬼,行异能,但主耶稣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为什么主竟然说不认识他们呢?主耶稣解释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这使我们明白,问题是在他们没有“遵行”天父的旨意。他们可能是利用传道的工作来达到自己求财的目的,简言之,他们没有将“主权”交给主,他们要主“听从”他们的祷告,却不要“听从”主的教训和神的旨意。虽然他们口口声声称耶稣基督为“主”,但实际上他们以自己为“主”,因为没有将“主权”交出来。
请读者注意,一个人真心或假意信主,分别就在这里了。经文不是说:“你若口认和心信,就必得救。”经文乃是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口认”并不是指单单在口头上承认自己为基督徒,乃是要“认耶稣为主”,自己就是“仆人”,耶稣基督就是“主人”,耶稣基督有全权管理我们的一切,甚至我们的生命和灵魂,不然,他怎可能拯救我们的生命和灵魂,使我们得永生?因此,我们分辨一个人是否真心信主,我们就要观察他的生活行为每一方面,有没有让主管理他的表现。我们不是说,他的行为要百分之百做到最好才得救,我们乃是说,他的行为即使做得不够好,但他还会感到对不住神,这种惧怕神的心理,证明了他的生活有神在管理,同时也因为这种惧怕神的心理,结果他能以挣扎悔改,向神认罪重新照神的旨意而生活。
一个真心信主的基督徒,既然将主权交出给主,他就不在单凭自己的喜欢来做事和生活,反之,他无论做什么,都寻求神的旨意,照神所喜悦的去行。这就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大原则。当然,神的旨意都是对我们好的,圣经指出:“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在末后有指望。”(耶廿九11)又说:“耶和华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八十四11)所以我们应该放心去遵行神的旨意。就如我们的“嗜好”、“娱乐”、“衣饰”、“交友”、“饮食”、“用钱”、“起居”、“脾气”、“婚姻”、“时间”、“职业”、甚至“生命”,每一件事都应该让神作主。也许我们未必做到最好和最合神的心意,但我们最低限度要有这样的立志和目标,认定神的旨意是最好的,将主权交出,让神作主;如果因为情不自禁而作不来,也得向神认罪,绝不应保留主权。决意去做神所不喜欢的事,这就是假意信主的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