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十六1】「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说:」
【民三十六2】「『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民三十六3】「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
【民三十六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
- 在古代的中东,只有儿子才有权继承父亲的产业,而长子能分得双分(申二十一15-17)。女儿在出嫁时会获得父亲的嫁妆,婚后成为丈夫家族的成员,享用夫家的产业,所以无权要求分得父亲的产业。但西罗非哈的女儿们要求继承父亲的产业,并不是为了争夺产业,而是为了父亲的名不被「从他族中除掉」(二十七4)。她们所看重的是神的记念,是与神的立约关系,这是神所喜悦的(二十七7)。
- 神是应许之地的主人,所以神宣告「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每个支派、家族所分得的土地,并不是根据自己的品德、功劳或努力,而是「拈阄所得的产业」(3节),完全是根据神的恩典和权柄,是与神立约所得的分。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只是神所托付的土地的管家,必须遵行与神所立的约,才能「在那地上长久」(申四26)。因此,以色列人「要按着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为业」(二十六55),神应许祖先的产业后继有人,代表这个家族、这个支派维持了与神的立约关系,继续在神面前蒙记念。
- 「禧年」的时候,「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利二十五10),所以被卖的土地都要回归原来的支派,让百姓能恢复在神面前蒙记念的地位。但嫁出去的女儿所带走的土地,却不会回到原来的支派。长此以往,整个支派作为整体,就不能「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7节),继续维持与神的立约关系,继续在神面前蒙记念。
- 此时还没有进入迦南得地为业,更没有开始分地,但玛拿西支派的「诸族长」(1节)坚信必然会得着应许之地,所以在等待过河、憧憬神的应许的时候,也思想如何持守神的应许。现在,他们慎重其事地「来到摩西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1节),把这个将来才可能发生的问题当作大事严肃地提出来,并不是为了人的利益,而是因为爱慕神的应许,所以要彼此扶持、彼此守望,为了永远持守神的应许,这也是神所喜悦的。
【民三十六5】「摩西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民三十六6】「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民三十六7】「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
【民三十六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
【民三十六9】「这样,他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 」
- 「同宗支派」(6节)原文是「她父亲支派的家室」,不但是同一「支派 Tribe」,而且是同一「家室 Clan」。以色列人是「按家室拈阄,承受那地」(三十三54),因此「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只有「作同宗支派人的妻」(8节),地才能按照神起初的分配保留在同一「家室」里。
- 神已经宣告「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二十七7),现在又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 」(5节)。这两件「说得有理 」的事,似乎是「律法的漏洞」,但神都没有自己先提出来,而是让百姓自己去体会、去发现,最后变成自己心里的渴望,然后带到神面前去等候神的指示。
- 神愿意人爱慕应许、持守应许,但神并不勉强人,而是等人里面有了认识以后,才进一步启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7节)、「各守各的产业」,神要每个支派、每个宗族、每个家族都在神面前持守立约和蒙记念的地位。
【民三十六10】「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民三十六11】「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她们伯叔的儿子。」
【民三十六12】「她们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民三十六13】「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因为看重神的应许,所以甘心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约束,只「嫁入约瑟儿子、玛拿西子孙的族中」(12节)。在新约里,神百姓的婚姻也不是绝对自由的:「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我们若是看中神的应许,也应当在感情上接受神的约束,只在神的旨意所定的范围内选择婚恋对象,才能长久地保守自己在基督里享用恩典。
- 此时神的百姓结束了三十八年的旷野飘流,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蓄势待发,准备过河承受应许之地。这时,神借着西罗非哈女儿的案件,让神的百姓去思想应许,以致越来越爱慕得着应许、越来越看重持守应许。神也借着这件事启示了新的「命令典章」,显明祂不但乐意把产业赐给百姓,也乐意让百姓永远持守产业:「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创十七7-8)。即便是将来百姓因悖逆被管教,一旦他们尽心尽性归向神,「你被赶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华——你的神也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耶和华——你的神必领你进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申三十4-5)。
- 在新约里,主耶稣亲自宣告:「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主耶稣既然已经在父神那里为我们「预备了地方」(约十四3),祂就绝对不允许我们的产业被夺去:「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因此,「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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