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三1】「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
【士三2】「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未曾晓得的战事。」
【士三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
【士三4】「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知道他们肯听从耶和华借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
- 「耶和华留下这几族」(1节),容许他们继续成为神百姓的难处,并不是为了败坏人,更是为了造就他们的后代:1、催逼百姓回转呼求神(二20-21);2、训练百姓认识神的性情,谨守圣约(4节;二22);3、让百姓在争战中经历神,学习神做工的法则(1-2节)。神也常常允许在我们生命中留下一些软弱,正如使徒保罗说:「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林后十二7)。当我们遭遇到神在环境和生命中留给我们的难处的时候,若存「凡事谢恩」(帖前五18)的心,就能看清神在这些难处背后量给我们的生命成长的功课。
- 「试验」(1、4节;二22)原文的意思是「测验、鉴定、证明」。神「是知道人心的」(王上八39),祂从起初就知道百姓「是悖逆的,是硬着颈项的」(申三十一27)。因此,这「试验」其实是神为百姓预备的考试,不是神需要借着「试验」来「知道」(4节)人,而是人需要借着「试验」来认识自己的真实光景。
- 「未曾晓得的战事」(2节)不是指普通的战争,而是指约书亚时代「耶和华为以色列争战」(书十14)。既然以色列人的后代已经不知道什么是「与迦南争战之事」(1节),甚至已经「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二10),神就留下这几族外邦人作他们的难处,让他们能亲身经历、「又知道又学习」神为百姓争战。
- 神所留下的「几族」与各支派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并不掺杂。他们包括:1、「非利士的五个首领」(3节),他们位于沿海平原,是神管教南方各支派的工具。2、「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3节),他们位于北方,是神管教北方各支派的工具。
【士三5】「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
【士三6】「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 以色列人并没有通过神的「试验」(1节)。他们最大的难处,不是来自神所留下的「几族」(4节),而是来自他们进迦南时没有赶走的那些迦南人。神所留下的是外面的难处,百姓没有赶出的是里面的难处,里面的暗箭比外面的明枪更难对付。百姓从贪图眼前的好处、留下迦南人做苦工开始(一30),发展到与他们杂居(5节)、通婚(6节),最后的结局是「事奉他们的神」,整个都败坏了。
- 神严禁以色列人和迦南人结亲(申七3),但百姓却对神的话不以为然。今天有些人也认为神不必管人卧室里的事,宣称「只要彼此相爱,没有伤害到别人」就行。人的本性都不愿意接受神的约束,总以为自己所看中的才是真正的自由和满足,所以撒但总是先使人在欲望、情感和理智上脱离神的管理,而从生活的破口所带出的结局,必然是离弃神、事奉偶像。
【士三7】「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
【士三8】「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萨田八年。」
- 从三7到十六31,都是讲神如何恒久忍耐地施行拯救。而三7-11显明了这段拯救历史最基本的模式,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人的本相和神的性情。
- 圣灵首先清楚地向我们解释:「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7节),就是违反了十诫的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3)。这恶事包括两个部分:第一是「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7节),第二是「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7节)。当我们为生活忙碌、为工作忙碌、为教会忙碌的时候,也常常「忘记耶和华」,忘记凡事都应当「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一旦我们忘记神,就一定会去拜偶像,把神以外的事物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当作生活中的目标。虽然忘记神、拜偶像的人有机会还会做好事、献爱心,但在神的眼里,他们已经在「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 圣灵接着向我们宣告:如果神的百姓忘记神、拜偶像,「耶和华的怒气」(8节)一定会向他们发作,让仇敌来打碎百姓的偶像。「耶和华的怒气」是出于祂坚定不移的爱,即使以色列人忘记了祂,祂还是把以色列人当作自己的百姓,因为「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来十二8)。神管教百姓的目的,不是要打碎人,而是要打碎偶像;不是要人在绝望中灭亡,而是要人在绝望中回转:「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10)。
- 神对百姓的第一次管教,使用了远方的仇敌:从千里之外来的「美索不达米亚王」,主要受威胁的是犹大支派。「美索不达米亚」(9节)原文是「两河间的亚兰」,当时指两河流域北部(创二十四10;申二十三4)的米坦尼王国(Mitanni)。主前十四世纪中期,赫人攻击米坦尼王国,许多难民和部落逃离了这个地区,「古珊·利萨田」(9节)可能是其中一位寻找新家园的流浪部落首领,他名字的意思是「双倍邪恶的古珊」,可能是外号。神用一个不怎么厉害的「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就把百姓管教了八年,让他们深刻领会了离弃神的结果:「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 (申二十八25)。当我们偏离神的时候,神也不需要用什么大事来管教我们,一个态度、一句批评,就足以暴露我们的软弱。
【士三9】「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就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
【士三10】「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
【士三11】「于是国中太平四十年。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 「呼求」(9、15节)的原文又被译为「哀求」(十14;出二23),并没有悔改的意思。「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9节),是因为走投无路的痛苦,而不是因为悔改,但神仍然「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9节)。因为神的「怒气」(8节)是出于祂的慈爱和信实,神绝不放弃祂的选召,一旦人在歧路上走投无路的时候,神就主动把人挽回。
- 当「以色列的后代」(2节)都不肯顺服神的时候,神就从经历过四十多年前进迦南的老一代(二7、10)中「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俄陀聂」(9节)这名字的意思是「神的狮子」,他是犹大支派迦勒的侄子和女婿(一13),作士师的时候可能已经有七十多岁,但却是相对最理想的一位士师。士师记所记载的士师都有各种软弱或缺欠,并且一代不如一代。神借着这些士师让我们看见:人并没有办法靠着自己得拯救,真正的拯救者不是士师,而是神自己;百姓的得救不在乎士师的所是和所能,而在乎「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10节)。
- 在旧约时代,圣灵暂时降在人的身上,是为了赐给人特殊的事奉能力,完成工作之后就会离开,所以并不能改变人的生命。而到了新约的时代,圣灵就「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十四17;罗八9),不但赐给我们事奉的能力,也能改变我们的生命,使我们的「心意更新而变化」(罗十二2)。
- 神把百姓「交在」(8节)美索不达米亚王手中,原文是「卖给」,表明是神主动把自己的百姓交给仇敌作奴隶,是神付出了管教的代价(诗四十四12)。神把美索不达米亚王「交在」(10节)俄陀聂手中,原文是「赐给」,表明是神赐下了得胜和拯救。
-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节)之后,才走投无路地「呼求耶和华」。但神却一点都没有耽延,立刻「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9节),并且让百姓享受「国中太平四十年」(11节),也就是一个世代。这个循环模式在士师记中将重复七次,显明了神「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的信实与慈爱。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
【士三13】「伊矶伦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城。」
【士三14】「于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矶伦十八年。」
- 过了一个世代,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12节)。因为人的生命若没有被改变,凭着肉体实在没有办法脱离堕落的趋势;解决了眼前的麻烦,还会出现新的难处。
- 神对百姓的第二次管教,使用了近处的亲戚:约旦河东的「摩押王伊矶伦」(12节)、「亚扪人和亚玛力人」(13节),主要受威胁的是便雅悯和以法莲支派。摩押人和亚扪人是罗得的女儿乱伦而生的后代(创十九37-38),亚玛力人是以扫的后代(创三十六16),他们都是以色列人的亲戚。人若不肯服事神,神就任凭他们「服事摩押王」(14节)这个大肉体亲戚(17节)。当我们不肯顺服神的时候,里面的肉体必然「强盛」(12节)起来压制我们属灵生命;只有我们专心顺服神的时候,才能「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30)。
- 「棕树城」就是耶利哥城。过去,约书亚带领百姓从摩押平原过约旦河攻取耶利哥,进入应许之地;现在,「摩押王伊矶伦」也是从摩押平原过约旦河攻取耶利哥,让百姓在应许之地不得安息「十八年」。人若失去了神的同在,就失去了争战的能力;过去怎样靠主得胜,现在也会怎样被肉体辖制。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托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 百姓的第一次悖逆,是在被管教「八年」(8节)之后开始「呼求耶和华」(9节);而百姓的第二次悖逆,却等到「十八年」(14节)之后才走头无路地「呼求耶和华」(15节)。但神却仍然没有耽延,立刻「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15节),正如神所宣告的:「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实废弃」(诗八十九32-33)。
- 耶利哥城在便雅悯支派的境内,「便雅悯」原文的意思是「右手之子」,但有不少便雅悯人却是左撇子(二十16;代上十二2),便雅悯人以笏就是左撇子。当「右手之子」都不肯顺服神的时候,神就从左撇子中兴起以笏作拯救。「以笏」这名字的意思是「我将献上感恩、我将被赞美」。「礼物」(15节)指用来进贡的贡品。
- 「他是左手便利的」(15节),原文是「他的右手受到限制」,可能以笏的右手有残疾,也可能因为古人认为左撇子就是一种缺陷。但「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林前一27),因为神所使用的器皿不是根据自己的所是和所能,而是倚靠神的大能。
【士三16】「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士三17】「他将礼物献给摩押王伊矶伦(原来伊矶伦极其肥胖);」
【士三18】「以笏献完礼物,便将抬礼物的人打发走了。」
【士三19】「自己却从靠近吉甲凿石之地回来,说:『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回避吧!』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士三20】「以笏来到王面前;王独自一人坐在凉楼上。以笏说:『我奉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士三21】「以笏便伸左手,从右腿上拔出剑来,刺入王的肚腹,」
【士三22】「连剑把都刺进去了。剑被肥肉夹住,他没有从王的肚腹拔出来,且穿通了后身。」
【士三23】「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尽都关锁。」
- 以笏是左撇子,所以把兵器藏在「右腿」(16节),不容易被搜身的卫士发现。「一肘」(16节)原文与一般的「肘」不同,在圣经中只用过这一次,可能比标准肘(肘到指尖45厘米)要短一点(肘到拳头35厘米)。
- 「两刃的剑」(16节)是一种特殊的兵器,旧约中只有这里提到。当时最普遍的兵器是刀,只能劈、砍,而「两刃的剑」却可以刺。
- 「伊矶伦」(17节)这名字的意思是「像小牛」,正好符合摩押王肥胖的体型。不顺服神的人,属灵生命中都有摩押王这样「极其肥胖」(17节)的大肉体在辖制我们。
- 「凿石之地」(19节)原文是「偶像」。「吉甲」本来是约书亚立石纪念过约旦河神迹的地方(书四20),此时可能摩押人在这里立起了偶像,作为被他们占领的耶利哥与以色列之间的界标。
- 「凉楼」(20节)是建在屋顶、有多个窗户可以透风的房间。
- 「且穿通了后身」(22节)也可译为「以致粪便也从体内流出来了」(英文ESV译本),臭味溢出,所以王的仆人会以为他「在楼上大解」(24节)。
- 圣灵在这里展示了幽默而生动的一幕:背离神的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十八年(14节),使他变得「极其肥胖」(17节),住在舒适的「凉楼」(20节)上;现在神差遣一个「右手受到限制」(15节)的残疾人,用一柄「两刃的剑」证明,百姓因为不肯服事自己的神,结果服事的却是一个散发着臭味的大肉体(24节)。同样,「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四12),暴露出我们所服事的肉体里面的污秽。
【士三24】「以笏出来之后,王的仆人到了,看见楼门关锁,就说:『他必是在楼上大解。』」
【士三25】「他们等烦了,见仍不开楼门,就拿钥匙开了,不料,他们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士三26】「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士三27】「到了,就在以法莲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随着他下了山地,他在前头引路,」
【士三28】「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士三29】「那时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都是强壮的勇士,没有一人逃脱。」
【士三30】「这样,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国中太平八十年。」
- 以笏是便雅悯人,但他没有回到自己的支派,而是呼召以法莲支派的人(27节)。很可能经过基比亚之战以后,便雅悯支派能争战的战士人数大大减少(二十46-48)。
- 「把守约旦河的渡口」(28节),指耶利哥东面的渡口,既可以阻止约旦河东的敌人援军,也可以阻止约旦河西的摩押人逃跑。
- 百姓在第二次悖逆时,越来越「顽梗」(二19),等到「十八年」(14节)之后才走头无路地「呼求耶和华」(15节)。但神既知道他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出三十二9),就用更大的怜悯和恩典来挽回他们,让百姓享受「国中太平八十年」(30节),也就是两个世代。
- 士师记中记录了111年百姓被仇敌欺压的时间(8、14节;四3;六1;十8;十三1),又记录了200年「国中太平」的时间(11、30节;五31;八28)。虽然百姓始终不能彻底悔改,但神向百姓所存的怜悯与恩典,却总是大于怒气与管教,正如神自己所宣告的:「因我是神,并非世人,是你们中间的圣者;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何十一9)。
【士三31】「以笏之后,有亚拿的儿子珊迦,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 「赶牛的棍子」(31节)长约2.7米,一头有金属尖,可以用来赶牲畜,也可以作为兵器。
- 「珊迦」(31节)并不是希伯来名字,意思是「剑」。珊迦可能是一位士师,也可能只是一位战士。「亚拿」就是迦南的女战神、巴力的妻子「亚纳特」,「亚拿的儿子」(31节)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像亚拿的人」,主前12世纪埃及的雇佣军中就有这样的称号。主前13世纪非利士人入侵埃及,古埃及第二十王朝的拉美西斯三世(Ramesses III,主前1186–1155年在位)曾多次使用外族雇佣军与非利士人交战,珊迦也可能是埃及的雇佣军。
- 神并不需要我们了解珊迦的身份,只需要我们知道他是神所用来拯救的器皿,因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31节)。神可以使用不可一世的亚述帝国作祂「怒气的棍」(赛十5),也可以使用波斯帝国的古列王作祂的「牧人」(赛四十四28)。人类的历史都在神的管理和使用之中,为「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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