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四1】「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得四2】「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 路得「恰巧」(二3)来到波阿斯的田中,波阿斯又恰巧「正从」(二4)田间经过,认识了路得。现在波阿斯要找「那至近的亲属」(1节),那人就「恰巧」(1节)经过了。一个被神管理的人生,必定充满了「恰巧」的经历;因为发生在神百姓身上的「恰巧」,都是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的结果。
- 「城门」(1节)是古代以色列城邑里公众集会、买卖交易和审判案件的地方。这十位长老是证人。
【得四3】「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得四4】「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
- 「我想」(4节)原文是「我想我应该告诉你」(英文ESV版本),意思使提醒对方。
- 「以利米勒的那块地」(3节),可能之前租给了别人。现在收割季节已过,拿俄米就可以卖这块地了。按照律法,「卖」(3节)地其实就是长期出租,到了禧年必须归还原来的业主(利二十五13-16)。因此,波阿斯一再强调是「赎」(4节),而不单纯是「买」(5节);也就是要给以利米勒留下后代,好让那块地将来能回到以利米勒的名下,「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5节)。
【得四5】「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是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
【得四6】「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 「赎」(6节)地不只是「买」(5节)地而已,更要娶死者的遗孀,长子归在死者名下,以继承死者的产业。那人若娶路得,则她所生的长子会归在以利米勒的名下继承那地,等于是替以利米勒买地,所以说「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6节)。
- 那人只愿意「买」,不愿意「赎」。这正是当时百姓的属灵光景,他们喜欢享用神的祝福,却不甘心付上顺服的代价。今天,我们若以自我为中心,当对自己的利益没有妨碍时,表面上可以顺服神;当与自己的名利冲突时,就很难顺服,因为「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
【得四7】「从前,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
【得四8】「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脱鞋」(7节)并不是光荣的事,因为表明不遵行神的话,在神面前是蒙羞的(申二十五9)。但这人自动把鞋脱下来,完全没有羞辱的感觉,却成了普通的显明证据的动作,神严肃的律法,到现在已经被百姓看成了一件平常的事情,这正是当时大部分以色列人的属灵光景。
【得四9】「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得四10】「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 「那人」(8节)买地是「为己」,波阿斯赎地是「舍己」,是为了存留弟兄的名。
- 圣灵在路得记里七次强调路得「摩押女子」(一4、22;二2、6、21;四5、10)的身分,显明神悦纳投靠外邦人的心意:
- 波阿斯作为「至近的救赎者」,娶了「摩押女子路得为妻」(10节),这正如人类的救赎者耶稣基督,娶了教会为「新妇」(启二十一2、9;弗五32)。
- 摩押人在以色列人进迦南时咒诅神的百姓,所以「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但神却收纳了投靠祂的路得,使她成为基督家里的人。教会也都是「从前远离神的人」(弗二12),「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但神也收纳了我们,使我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二19)。
【得四11】「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得四12】「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她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 「拉结、利亚」(11节)为雅各建立了以色列家,现在因着士师时代的荒凉,使这个家四分五裂。路得将使以色列家重新被建立起来,到了大卫的时候,这个预言就完全显明出来。
- 「她玛」(12节)也是外邦女子,她和犹大所生的儿子法勒斯,成为整个犹大支派的祖先(创三十八24-30)。这是比喻路得投靠神,神就越过她外邦人的身分,赐给她蒙悦纳的资格。
【得四13】「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 「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13节),表明路得的儿子是神特别赐给的,因为波阿斯的年纪已经不小,而路得之前将近十年的婚姻里也没有怀过孕。
- 在路得记里,拿俄米所体会的神的作为是:「耶和华伸手攻击我」(一13),「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一20),「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一21)。但是,圣灵所宣告的神的作为却是:「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一6),「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四13)。正如神自己所说的:「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耶二十九11)。
【得四14】「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得四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 拿俄米的「至近的亲属」(14节),指路得的孩子。波阿斯买赎了以利米勒的产业(9节),又娶了拿俄米的儿媳路得为妻,生下的长子就算作拿俄米的孙子,成为她「至近的亲属」,所以说「拿俄米得孩子了」(17节)。
-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15节),原文是「他必使你的生命回转」。「提起 ?????」的原文是「回转」,与拿俄米起初所说「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的「回来」(一21)是同一个词。当初出去的是甜的「拿俄米」,回来的是苦的「玛拉」(一20);现在,神借着这个孩子,使甜的「拿俄米」又回来了,所以说「他必使你的生命回转」。
- 神没有撇下离开应许之地的拿俄米一家,而是赐给她「至近的亲属」,使她的生命能够回转;神也没有撇下离弃祂的人类,而是赐给我们「至近的救赎者」基督,使我们的生命得以回转。波阿斯作为以利米勒「至近的亲属」,赎买了他的产业,「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10节);基督也作为我们「至近的救赎者」,用祂的宝血买赎了我们(彼前一18-19),使我们成为神的后嗣(罗八17),在基督里面承受了永远的基业(弗一11)。
【得四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
【得四17】「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 「俄备得」(17节)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服事」,「耶西」(17节)的意思是「我拥有」,「大卫」(17节)的意思是「被爱的」,主耶稣基督被称为「大卫的子孙」(路一27)。
- 拿俄米从「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一5)到「得孩子了」(17节),从没有后裔到有了后裔,从遭遇饥荒到享用丰富,向我们启示了一个属灵的原则:亚当的后裔要脱离肉体、承受属天的基业,必须先失去、后得着,先剥夺、后加添(太五3-5),先降卑、后升高(腓二5-11)。
【得四18】「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
【得四19】「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得四20】「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得四21】「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得四22】「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 这份家谱从法勒斯到大卫,中间跳过了若干代(代上二5-15),只留下十代:从法勒斯到拿顺,是寄居在埃及的五代,从撒门到大卫,是出埃及后的五代。而这十代特别列出了与外邦人有关的人:「法勒斯」(18节)是犹大和外邦儿媳她玛所生的儿子(创三十八12-30);「撒门」(20节)娶了投靠神的耶利哥妓女喇合(太一5);「波阿斯」(21节)娶了投靠神的摩押女子路得。
- 俄备得应该被算为以利米勒的后代,波阿斯的名字本来不应该出现在大卫的家谱上,但圣灵却偏偏承认大卫是波阿斯的后代。拒绝买地,不愿意保存弟兄的名的「那人」(6节),自己的名字却消失了,只被称为「某人」(1节);波阿斯看重神的心意过于自己的所有,愿意「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10节),他的名字却永远被记录在了主耶稣基督的家谱上(太一5)。
- 最后的这份家谱,是路得记最好的结尾,向我们显明:在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神救赎计划中的一部分,为要在士师时代的黑暗里预备国度的君王。不管人的愚昧到了一个什么地步,神的救赎计划都不会停止。当神的百姓尝到了足够的教训,神就会兴起「至近的救赎者」,使人的心回转归向祂,把人领向永恒的国度。
- 路得记之所以能从饥荒、远离和死亡开始,以丰富、回转和盼望结束,都是因为我们的神是信实、慈爱、也是全能的神。无论人怎样失败、悖逆,只要是神所应许的计划,祂必负责成就;只要是神所选召的百姓,祂必亲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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