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六1】「那时,所罗门说:耶和华曾说祂必住在幽暗之处。」
【代下六2】「但我已经建造殿宇作祢的居所,为祢永远的住处。」
- 「祂必住在幽暗之处」(1节),也可译为「祂必住在浓云之中」,因为此时「耶和华的殿有云充满」(五13)。神并不住在受造物中,祂创造了万物,却不受万物限制。「浓云之中」、「幽暗」(出二十21;申五22;诗九十七2)都是比喻神的隐秘和崇高。
- 「但我已经建造殿宇作祢的居所」(2节),意思是巍峨的圣殿正是象征神的住处隐秘、崇高。
- 神并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18节),祂说「当为我造圣所,使我可以住在他们中间」(出二十五8),只是用圣殿来作为神与人同在的记号。「为祢永远的住处」(2节),既是指圣殿可以成为约柜永久的居所,也是盼望神与百姓永远同在。而在神的旨意中,神确实要得着一个永远的住处,永远「与人同住」(启二十一3):过去是圣殿,现在是教会,将来是新耶路撒冷(启二十一22)。
【代下六3】「王转脸为以色列会众祝福,以色列会众就都站立。」
【代下六4】「所罗门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亲口向我父大卫所应许的,也亲手成就了。 」
【代下六5】「 祂说:“自从我领我民出埃及地以来,我未曾在以色列众支派中选择一城建造殿宇为我名的居所,也未曾拣选一人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代下六6】「 但选择耶路撒冷为我名的居所,又拣选大卫治理我民以色列。”』」
【代下六7】「所罗门说:『我父大卫曾立意要为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建殿,」
【代下六8】「 耶和华却对我父大卫说:“你立意要为我的名建殿,这意思甚好;」
【代下六9】「 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儿子必为我名建殿。”」
【代下六10】「『现在耶和华成就了祂所应许的话,使我接续我父大卫坐以色列的国位,是照耶和华所说的,又为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殿。 」
【代下六11】「我将约柜安置在其中,柜内有耶和华的约,就是祂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
- 建造圣殿,是一个「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的事奉:
- 建造的动机本于神:是神亲口应许了大卫之约(4节),「也亲手成就了」(4节)祂的应许。
- 建造的过程倚靠神:虽然神的旨意是要建造圣殿,但什么时候造、在哪里造、由谁来造(5-9节),都必须根据神的拣选。只有神自己「成就了祂所应许的话」(10节),人所造的殿才能成为「天上样式」(来九23)的影儿,人的「立意」(7节)才能合神心意。
- 建造的目的归于神:圣殿是为了见证「柜内有耶和华的约,就是祂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11节),而不是彰显人的荣耀。
- 圣约是《历代志》的主题,国度和圣殿都是永不改变的大卫之约的一部分,神一定会负责成就。因此,虽然后来所罗门和百姓都没能遵守「耶和华的约」,以致圣殿被毁、百姓被掳七十年;但他们无论怎样失败,神在管教之后,还是领他们回来重建圣殿。这是圣灵对本书最初的读者极大的鼓励和安慰,也是给陷在软弱和失败中的新约信徒复兴的应许;因为新约和大卫之约都是神无条件的应许,不是倚靠人肉体的努力,而是神「亲口应许,亲手成就」(15节),祂必会在我们学够功课之后、再将我们领回。
【代下六12】「所罗门当着以色列会众,站在耶和华的坛前,举起手来,」
【代下六13】「(所罗门曾造一个铜台,长五肘,宽五肘,高三肘,放在院中)就站在台上,当着以色列的会众跪下,向天举手,」
【代下六14】「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没有神可比祢的!祢向那尽心行在祢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
【代下六15】「向祢仆人——我父大卫所应许的话现在应验了。祢亲口应许,亲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样。」
【代下六16】「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祢所应许祢仆人——我父大卫的话说:“你的子孙若谨慎自己的行为,遵守我的律法,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样,就不断人坐以色列的国位。”现在求祢应验这话。」
【代下六17】「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求祢成就向祢仆人大卫所应许的话。」
- 所罗门造了一个铜台,放在院中的祭坛前(12-13节)。他先是「站在耶和华的坛前」(12节)向百姓致辞,然后「当着以色列的会众跪下,向天举手」(13节)。
- 「在耶和华的坛前」(12节),是一个正确的地位。所罗门不是站在圣殿建造者的地位,而是站在蒙救赎的地位上向神祷告。如果没有祭坛作为救赎的基础,人不管为神的名做了多少工,那些工作也不能成为他向神说话的资格。而所罗门站在正确的地位上,就说出了正确的话:「祢亲口应许,亲手成就」(15节),他承认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建造了圣殿,而是神自己「亲手成就」了祂的应许。
- 「慈爱」(14节)可译为「不变的爱」(英文ESV译本),是盟约中的用语,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圣约的「不变的爱」。「祢向那尽心行在祢面前的仆人守约施慈爱」(14节),这句话提醒被掳回归的百姓,也提醒今天的每一位信徒:无论我们曾经怎样不忠、失败或跌倒,只要尽心行在神面前,神一定会不离不弃,因为祂是向我们「守约施慈爱」的神。
- 《历代志》比《列王纪》(王上八25)增加了一句「遵守我的律法」(16节),更明确地说明什么是「谨慎自己的行为」(16节)。神要大卫的子孙「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样」(16节),并不是指像大卫一样为神建殿,而是像大卫那样谨守神的律法;不是效法宗教的仪式,而是效法敬虔的实际。
- 所罗门第一次说神「所应许的话现在应验了」(15节),是宣告神已经应验了「他必为我建造殿宇」(代上十七12)的应许。而所罗门第二、第三次说「现在求祢应验这话」(16、17节),是求神继续应验「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代上十七12)的应许。
【代下六18】「『神果真与世人同住在地上吗?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祢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
【代下六19】「 惟求耶和华——我的神垂顾仆人的祷告祈求,俯听仆人在祢面前的祈祷呼吁。」
【代下六20】「愿祢昼夜看顾这殿,就是祢应许立为祢名的居所;求祢垂听仆人向此处祷告的话。」
【代下六21】「祢仆人和祢民以色列向此处祈祷的时候,求祢从天上祢的居所垂听,垂听而赦免。」
- 所罗门知道,创造宇宙的神不会居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18节);他也知道,祷告要紧紧抓住神的应许。所以接下来他在神面前的七个祈求,都是根据神的应许,不是依仗自己建殿的功劳。
- 如果人有敬畏神的心,圣殿从外面看是殿,从里面看就是「祢应许立为祢名的居所」(20节)。但人若没有敬畏神的心,圣殿里里外外都只是一座建筑,所以后来的亚哈斯王、玛拿西王敢亵渎圣殿。在《历代志》里,这殿就成了试金石,试验神百姓的心向着神是不是准确。
- 犹太人照字面解释「向此处祈祷」(21节),祷告时都面朝耶路撒冷(但六10)。但向着圣殿祷告(21、26、29、32、34、38节)、来到圣殿祷告(22、24节),都代表回转归向神,而不是使祷告灵验的宗教仪式。人若回转归向神,神一定会「垂听而赦免」(30节),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人若只是把祷告当作宗教形式,就成了自欺欺人,因为「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
【代下六22】「『人若得罪邻舍,有人叫他起誓,他来到这殿,在祢的坛前起誓,」
【代下六23】「求祢从天上垂听,判断祢的仆人,定恶人有罪,照他所行的报应在他头上;定义人有理,照他的义赏赐他。」
- 神早已指示:百姓中若有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申十七8-9)。而大祭司处理疑难案件的方法,可能是让当事人在祭坛前起誓,然后用乌陵土明、让神来决定。
- 因此,所罗门的第一个祈求,是表明君王和百姓都愿接受神的审判权柄,好让公义彰显在应许之地(22-23节)。因为神「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三十二4)。
- 「判断祢的仆人」(23节),原文是「采取行动判断祢的仆人」(英文ESV译本)。
【代下六24】「『祢的民以色列若得罪祢,败在仇敌面前,又回心转意承认祢的名,在这殿里向祢祈求祷告,」
【代下六25】「求祢从天上垂听,赦免祢民以色列的罪,使他们归回祢赐给他们和他们列祖之地。」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违反诫命,「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申二十八25)。
- 因此,所罗门的第二个祈求,是若百姓因得罪神而战败,求神赦免在失败中悔改的百姓,领他们平安回家(24-25节)。因为神曾经应许「虽是这样,他们在仇敌之地,我却不厌弃他们,也不厌恶他们,将他们尽行灭绝,也不背弃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利二十六44)。
- 24-39节六个祷告中所提到的灾祸,很多都是被掳归回的百姓的经历。他们既已知道神的咒诅是真实的,就当知道悔改、回转之后神的赦免也是信实的,这是神对回归的百姓所发出的呼召。
【代下六26】「『祢的民因得罪祢,祢惩罚他们,使天闭塞不下雨,他们若向此处祷告,承认祢的名,离开他们的罪,」
【代下六27】「求祢在天上垂听,赦免祢仆人和祢民以色列的罪,将当行的善道指教他们,且降雨在祢的地,就是祢赐给祢民为业之地。 」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事奉敬拜别神,「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使天闭塞不下雨,地也不出产,使你们在耶和华所赐给你们的美地上速速灭亡」(申十一17)。
- 因此,所罗门王的第三个祈求,是若百姓「偏离正路,去事奉敬拜别神」(申十一16),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好「将当行的善道指教他们」(27节),重新降下时雨(27)。因为百姓若「爱耶和华——你们的神,尽心尽性事奉祂,祂必按时降秋雨春雨在你们的地上」(申十一13-14)。
- 神的百姓因「我们有律法」(约十九7)而自豪,他们的问题不是不知道「当行的善道」,而是不肯「离开他们的罪」(26节)。人若不肯离开自己的罪,神就是差派先知「将当行的善道指教他们」,他们也不会悔改,正如主耶稣所说的:「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太二十三37)。因此神宣告:「我所陈明在你面前的这一切咒诅都临到你身上;你在耶和华——你神追赶你到的万国中必心里追念祝福的话」(申三十1),百姓只有经历了「一切祝福和咒诅」之后,才会「心里追念」,这正是神领人回转的方法。
【代下六28】「『国中若有饥荒、瘟疫、旱风、霉烂、蝗虫、蚂蚱,或有仇敌犯境,围困城邑,无论遭遇什么灾祸疾病,」
【代下六29】「祢的民以色列,或是众人,或是一人,自觉灾祸甚苦,向这殿举手,无论祈求什么,祷告什么,」
【代下六30】「求祢从天上祢的居所垂听赦免。祢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们(惟有祢知道世人的心),」
【代下六31】「使他们在祢赐给我们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祢,遵行祢的道。」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行恶离弃神,「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申二十八22)。
- 因此,所罗门的第四个祈求,是若百姓不遵行律法,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26-27节),好让他们一生一世敬畏神。因为「在祢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祢」(诗一百三十4)。
- 「自觉灾祸甚苦」(29节)原文是「各人知道他的灾难和他的痛苦」,意思是「知道这灾难和痛苦是神的惩罚」,因为这里所列出的「灾祸疾病」(28节),都是申命记中所记载的背约咒诅(申二十八22、35、38、42)。百姓若经历了这些灾难,就应当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神,所以神保护的手已经收回了。
- 以色列人的传统是在祷告的时候「举手」(29节),而不是在唱歌赞美的时候「举手」。圣经中的「举手」,都是指祷告(出十七11)、祝福(利九22)或起誓(申三十二40),而不是指唱歌赞美。
【代下六32】「『论到不属祢民以色列的外邦人,为祢的大名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从远方而来,向这殿祷告,」
【代下六33】「求祢从天上祢的居所垂听,照着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万民都认识祢的名,敬畏祢,像祢的民以色列一样,又使他们知道我建造的这殿是称为祢名下的。」
- 神早已宣告:「若有外人和你们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民十五14),显明神的恩典不仅给以色列人,也要给凡愿意认识祂的人。
- 因此,所罗门的第五个祈求,是求神让外邦人能敬畏祂、认识祂的名(32-33节),「好叫世界得知祢的道路,万国得知祢的救恩」(诗六十七2)。因为「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徒十一18)。这个祷告表达了神悦纳外邦人的心意,遥指将来的教会,显明了圣殿所预表的实质。
【代下六34】「『祢的民若奉祢的差遣,无论往何处去与仇敌争战,向祢所选择的城与我为祢名所建造的殿祷告,」
【代下六35】「求祢从天上垂听他们的祷告祈求,使他们得胜。」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谨守遵行神的律法,神必然会赐下得胜:「你们要追赶仇敌,他们必倒在你们刀下。你们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仇敌必倒在你们刀下」(利二十六7-8)。
- 因此,所罗门的第六个祈求,是求神向奉神的名争战的百姓赐下得胜(34-35节),「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撒上十七47)。
- 「使他们得胜」(35节),原文是「采取行动进行正义审判」。
【代下六36】「『祢的民若得罪祢(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祢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
【代下六37】「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祢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
【代下六38】「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祢,又向自己的地,就是祢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祢所选择的城,并我为祢名所建造的殿祷告,」
【代下六39】「求祢从天上祢的居所垂听祢民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赦免他们的过犯。」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不肯遵行诫命,屡教不改,「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申二十八64)。
- 因此,所罗门的第七个祈求,是求神赦免悔改的被掳百姓,使他们在被掳之地蒙怜恤(36-39节)。因为神曾经应许:「你和你的子孙若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听从祂的话;那时,耶和华——你的神必怜恤你」(申三十2-3)。
- 所罗门求神赦免的根据,并不是根据百姓的属灵光景,因为「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36节);也不是因为百姓的悔改或祷告(37-38节),因为人常常在罪中而不自知;而是根据神的应许:「因为他们是祢的子民,祢的产业,是祢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的」(王上八51)。
- 「想起罪来」(37节),原文是「回转」。第37节原文有两个「回转」,用以加强语气。
- 「为他们伸冤」(39节),原文与「使他们得胜」(35节)相同,意思是「采取行动进行正义审判」。
【代下六40】「『我的神啊,现在求祢睁眼看,侧耳听在此处所献的祷告。」
- 所罗门之所以敢求神「睁眼看,侧耳听在此处所献的祷告」(40节),不是因为自己建造了圣殿,也不是因为百姓的公义,而是因为神信守大卫之约,「记念向祢仆人大卫所施的慈爱」(42节)。
- 所罗门的祷告,可能是在赎罪日的祷告,所以七个祈求里没有一个是求神赐福。因为他知道,神的百姓只要活在神的光中,福气就不是问题,正如主耶稣的应许:「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人的问题不是神不赐福,而是自己堵住了蒙福的道路;因此,人最重要的不是求神赐福,而是认罪悔改,求神除去阻挡自己蒙福的因素。
【代下六41】「耶和华神啊,求祢起来,和祢有能力的约柜同入安息之所。耶和华神啊,愿祢的祭司披上救恩;愿祢的圣民蒙福欢乐。」
【代下六42】「耶和华神啊,求祢不要厌弃祢的受膏者,要记念向祢仆人大卫所施的慈爱。』 」
- 「安息之所」(41节),原文是「安息的地方、安息」,指圣殿。神的约柜进入「安息之所」,神的百姓才能在「安息之所」寻得安息;信徒的心中若要有平安,首先要让基督在里面掌权,好「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西三15)。
- 「受膏者」(42节)的希伯来文就是「弥赛亚」,也就是希腊文的「基督」。以色列的祭司(出四十15)、先知(王上十九16)和君王(撒上十1;十六13)就职时,都要用油膏在头上,象征从神接受职分和能力。这是《历代志》原文中第二次出现这个词(代上十六22;代下六42),也是在希伯来圣经《塔纳赫》中最后一次出现「弥赛亚」。
- 41-42节引自诗一百三十二8-10。但作者特意颠倒了诗一百三十二10的顺序,用交错替换(Chiasm)的修辞方法,让熟悉《诗篇》的读者领会到,「弥赛亚」乃是圣灵所要启示的中心:
- A. ?「求祢因祢仆人大卫的缘故」(诗一百三十二10a);
- B. ?「不要厌弃祢的受膏者」(诗一百三十二10b);
- B1. ?「求祢不要厌弃祢的受膏者 」(42a节);
- A1. ?「要记念向祢仆人大卫所施的慈爱 」(42b节)。
- 虽然本书最初的读者还在波斯帝国的统治之下,但圣灵却在他们心中重新点燃了「弥赛亚」的盼望:「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因为神必记念祂向「大卫所施的慈爱」。同样,虽然「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但神已经为我们开启了得自由的道路,因为祂应许「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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