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二1】「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拉二2】「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
- 主前586年圣殿被毁之后,犹大沦为巴比伦帝国的行省,被称为「犹大省」(1节),由巴比伦王任命的省长管理(王下二十五22)。被掳的百姓回归之后,波斯王任命设巴萨为犹大省长(五14)。此时的犹大省可能隶属于河西行省(四9-10;五6),或者刚从河西行省分离出来。
- 「所罗巴伯」(2节)是主耶稣的养父约瑟的祖先(太一12),大卫王的后裔,被掳巴比伦的犹大王约雅斤(即耶哥尼雅)的孙子(代上三17)。所罗巴伯在圣殿重建期间担任犹大省长(该一1),可能与「设巴萨」(五14-16)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是继任者。
- 「耶书亚」(2节)是约撒答的儿子、西莱雅的孙子(代上六14)、文士以斯拉的侄子(拉七1)。西莱雅是圣殿被毁时的大祭司,被巴比伦王处死(王下二十五18-21)。耶书亚继承了祖父大祭司的职分,是犹大被掳回归以后的第一位大祭司(该一1)。亚兰文「耶书亚」的希伯来文是「约书亚」,希腊文是「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拯救」。
- 「尼希米」(2节)并非尼希米记中的省长尼希米,「末底改」(2节)也不是以斯帖记中的末底改,这些都是当时常见的名字。
- 被掳者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可能先沿着幼发拉底河向西北走到哈兰附近,然后顺着沿海大道转往西南,全程大约一千六百公里,通常要走四个月(七8),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信心、有体力踏上这段艰苦的旅程。所以神照着祂的时间,分三次让「一切被神激动他心的人」(一5)归回耶路撒冷:
- 第一批余民于「波斯王古列元年」(一1)、即主前538年,跟随所罗巴伯归回重建圣殿;
- 过了80年,第二批余民于「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七1)、即主前458年,跟随以斯拉归回重建百姓;
- 又过了13年,第三批余民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尼二1)、即主前445年,跟随尼希米归回重建城墙。
【拉二3】「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拉二4】「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拉二5】「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拉二6】「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拉二7】「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拉二8】「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
【拉二9】「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拉二10】「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
【拉二11】「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
【拉二12】「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拉二13】「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
【拉二14】「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名;」
【拉二15】「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
【拉二16】「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拉二17】「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
【拉二18】「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拉二19】「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
【拉二20】「吉罢珥人九十五名;」
【拉二21】「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拉二22】「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拉二23】「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拉二24】「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拉二25】「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拉二26】「拉玛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拉二27】「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拉二28】「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拉二29】「尼波人五十二名;」
【拉二30】「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拉二31】「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拉二32】「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拉二33】「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拉二34】「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拉二35】「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 3-19节、31-32节的名单,是按家族来划分的,这些人可能知道自己的族谱。
- 20-30节、33-34节的名单,是按祖居地划分的。以色列人进迦南时,以宗族为单位分配土地(民三十六6;书十一23;十二7;十三15;十五1),同一宗族的土地形成一个行政区。因此,这些人只要记得自己祖先的老家,就能证明自己属于哪个宗族。这些城镇大都在耶路撒冷附近,属于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最南面是伯利恒(21节),最北面是伯特利(28节)。
- 「西拿」(35节)不是地名,「西拿人」可能指耶路撒冷城中的贫民阶层,他们在回归的人中占多数。
【拉二36】「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拉二37】「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拉二38】「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拉二39】「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 第一批回归的祭司共有4289人,约占回归人数的十分之一。
- 在大卫的时代,祭司共有二十四个家族(代上二十四7-18),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四个家族。犹太传统认为,这四个家族采用了大卫原初设计的名称,重建了二十四班的轮值制度(《陀瑟他》,Tosephta, ii. I, 216)。
【拉二40】「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拉二41】「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
【拉二42】「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
- 在大卫的时代,诗班有「亚萨、希幔并耶杜顿」(代上二十五1)三大家族、四千人(代上二十三5),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人(41节)。
- 在大卫的时代,守门的利未人有四千人(代上二十三5),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一百三十九人(42节)。
- 在大卫的时代,其他的利未人有三万人(代上二十三4),但第一批回归的只有七十四人(40节)。第二批回归的时候,文士以斯拉也只找到三十八个利未人(八15-19)。可能因为普通利未人的事奉繁重,地位却不如祭司高,所以宁愿留在被掳之地经营世俗事业。
【拉二43】「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拉二44】「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拉二45】「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拉二46】「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拉二47】「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拉二48】「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拉二49】「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赛的子孙、」
【拉二50】「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拉二51】「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拉二52】「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拉二53】「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拉二54】「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拉二55】「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拉二56】「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拉二57】「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米的子孙。」
【拉二58】「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 「尼提宁」(43节)是在圣殿里服役的外邦人,包括基遍人的后裔(书九3、23)。「所罗门仆人」(55节)可能是所罗门时代服苦的外邦人(王上九20)。与祭司的人数相比,「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58节)人数并不多,但却比普通的利未人多得多(40节)。
- 「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在圣殿所做的都是粗重的工作。他们在被掳之地的社会地位更高,也没有人再强迫他们回来服役。但是,他们竟然比利未人更愿意回到耶路撒冷事奉神。因此,他们在神面前大大蒙记念,与神的百姓一起被数点,有资格参与国度和圣殿的复兴。
【拉二59】「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拉二60】「他们是第来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
【拉二61】「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拉二62】「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拉二63】「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 「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59节)都是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镇。这些地方的人可能是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也可能是与外邦人通婚的犹太人。
- 「省长」(63节)指波斯王任命的犹大省行政长官设巴萨(五14)。
- 「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63节),指大祭司。此时可能还没有大祭司,耶书亚后来才成为大祭司(该一1)。
- 「乌陵和土明」(63节)是放在大祭司决断胸牌里的两块石头(出二十八30),用来求问神的旨意(民二十七21)。59-61节的这些人虽然有热心,但生命的来源却含糊不清,所以「不准供祭司的职任」(62节),必须由大祭司用「乌陵和土明」寻求神的旨意,才能判定这些人的事奉资格。没有生命,就谈不上事奉、更谈不上重建,神绝不接受只有热心、却没有生命事奉祂。
- 《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一再罗列回归百姓的名单,表明非常重要:这些名单一面表明百姓是活在神所带领第二次出埃及(赛四十三14-17;四十八20-21)的旨意中,一面表明重建的根基是拣选和生命。在第一次出埃及的时候,神两次数点百姓,生命不清楚的人,既不可参与争战,也不可承受产业。而第二次出埃及的时候,神也照样数点百姓,即使利未人的数目远远不够(40节),神也绝不允许没被拣选的人参与事奉。
- 同样,人若没有重生得救、没有基督的生命,也没有条件事奉神、见证神。基督的教会从来都是「因人设事」,而不是「因事找人」;因为凡是神所要的事奉,神一定会负责「激动」(一5)人心,赐下异象和同工。一项事奉如果缺乏同工,宁可暂时放弃,也不能用生命含糊的人来凑和;否则一定不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的事奉,而是建造满足人、高举人的巴别塔。
【拉二64】「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拉二65】「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拉二66】「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拉二67】「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 「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64节;尼七66),这个数字多于前面各节人数的总和(29818人),可能包括了犹大和便雅悯两支派以外的「以色列众人」(70节),也可能前面各节的数字只计算成年男人。
- 「歌唱的男女」(65节),指民间的乐师,并非圣殿的歌手。
- 66-67节所列的牲畜都是运输工具,并没有包括牛羊。平均每个家庭都有一名仆婢和一样运输工具,可见他们在被掳之地蒙神祝福,生活并不缺乏。
【拉二68】「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
【拉二69】「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 「达利克」(69节)是波斯帝国通用的金币,每枚达利克重约8.4克。
- 「弥拿」(69节)是重量单位,每弥拿折合60舍客勒(结四十五12),大约684克。
- 这些族长甘心献上这么多的礼物,表明他们在被掳的七十年里饱得神的恩典。但他们并没有被恩典所捆绑,而是「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然后「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68节)。有了这样的奉献,神所要的「重新建造」(68节)才能开始。
【拉二70】「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 此时耶路撒冷已经是一片废墟,除了必要人员住在城中,大部分人都住在附近「自己的城里」(70节)。
- 正如神在百姓被掳之前的应许:「你们要盖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种田园,吃其中所产的;娶妻生儿女,为你们的儿子娶妻,使你们的女儿嫁人,生儿养女。在那里生养众多,不致减少」(耶二十九4-6)。百姓在被掳之地果然安居乐业。但人若被恩典所捆绑,不能摆脱物质的辖制,甚至不愿为主降低一点生活水平、改变一点生活习惯,就谈不上真正的属灵复兴。因着神的「激动」(一5),一小部分余民甘心放下生活的安逸,回到一片废墟的耶路撒冷;甘心放下属地的富足,转而追求属天永恒的丰富。这表明神所要重建的,是为着神的满足而活,而不是为着自己的满足虚度年日的族类。主耶稣也这样呼召每一个跟随祂的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路九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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