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四十四1】「他又带我回到圣地朝东的外门;那门关闭了。」
【结四十四2】「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已经由其中进入,所以必须关闭。」
【结四十四3】「至于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 1-3节是第二个分别为圣的措施:东门要永远关闭。
- 「圣地朝东的外门」(1节),指外院的东门。
- 当神的荣光从东门进入圣殿之后(2节;四十三4),外院的东门就「必须关闭,不可敞开,谁也不可由其中进入」(2节),以免被玷污。百姓只能从北门和南门进入外院,目的就是分别为圣。
- 「王 ???????/naw-see’」(3节)原文也被译为「族长」(创十七20)、「王子」(创二十三6)、「官长」(出十六22)、「首领」(民一44),既可以代表国度里以色列人的首领,也可以象征头一次复活的得胜信徒「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二十4)。
- 「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内,在耶和华面前吃饼」(3节),指「王的本分是在节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节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四十五17),那时他要代表以色列家、坐在外院东门洞西边的门廊里,在神面前享用平安祭的祭肉。但「他必由这门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3节),并不能穿过东门洞进出外院。
- 主耶稣基督是国度里的王,但这里的王并不是弥赛亚,所以在逾越节和住棚节还要为自己预备赎罪祭(四十五22-25)。
【结四十四4】「他又带我由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结四十四5】「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我对你所说耶和华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则,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殿宇和圣地一切出入之处。」
【结四十四6】「你要对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你们行一切可憎的事,当够了吧!」
【结四十四7】「你们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结四十四8】「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
【结四十四9】「『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入我的圣地。』」
- 4-9节是第三个分别为圣的措施:出入圣地的法则。
- 以西结从内院的北门来到殿前(四十六1),再一次与神的荣耀相遇。这一次,神宣告:只有内心顺服神的人,才是真正与神立约的百姓,才能进入祂的圣地(9节;诗十五1-5;二十四3-6)。
- 神用「割礼」(7节)作为与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立约的证据」(创十七11),表明人与犯罪的旧生命隔绝,单单信靠神、「不靠着肉体」(腓三3)。以色列男孩在出生后第八天行割礼(利十二3)。
- 「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7节),包括耶何耶大把外邦雇佣兵迦利人带进圣殿(王下十一4)。在国度的圣殿里,「四围的全界要称为至圣」(四十三12),进入圣地的人将自动分别为圣归给神。而归给神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甘心顺服,「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另一种是拒绝顺服,被神「尽行毁灭」(民二十一2)。
- 「一切受过割礼、心却未受割礼的」(耶九25),指那些身体行过割礼、心却没有归给神的人,他们并没有敬畏神、顺服圣约的实际,心里并没有「立约的证据」(创十七11;耶三十一33)、没有「肉心」(结十一19)。
- 在千年国度里,还有一些「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7节),他们还没有「将心里的污秽除掉」(耶四4;申十16;三十6),并不是「新造的人」(加六15)。当「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启二十7-8),这些人就成了被迷惑的对象。
- 神在开始启示国度圣殿的事奉之前,首先提醒百姓的失败:「你们也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派别人在圣地替你们看守我所吩咐你们的」(8节)。今天,每个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但有些人也常常推卸责任,只做爱做的事情,雇佣各种「属灵的专业人士」替我们看守当看守的;有些人也常常不问生命,只凭外貌和能力,就把「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请上讲台。
- 神从来都不担心事奉祂的人会疲劳过度,反而责备他们缺乏对神真实的爱, 体贴肉体、敷衍了事,变着花样地偷懒。「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林前三9),工作的主人是神,凡是神要我们做的工作,都是祂在背负重担、绝对不会让人过劳。人的问题并不是为主付出太多,而是不肯顺服;并不是神的工作太多,而是心中杂草丛生。当一个事奉的人身心疲惫、无法安息的时候,就应当立刻放下重担、求主鉴察:我们肩上所负的是主的轭,还是自己的重担呢(太十一30)?我们事奉的是神,还是自己的事业心、成就感、攀比欲和其它各种偶像呢?
【结四十四10】「『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就是走迷离开我、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结四十四11】「然而他们必在我的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必为民宰杀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们。」
【结四十四12】「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所以我向他们起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四十四13】「他们不可亲近我,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圣物,就是至圣的物;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结四十四14】「然而我要使他们看守殿宇,办理其中的一切事,并做其内一切当做之工。』」
- 10-14节是第四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资格的法则。
- 「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10节),有些担任祭司的利未人不但没有站对位置、用律法教导百姓,反而跟着走迷的人走迷,「随从他们的偶像」(10节)。所以「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10节),不可再「供祭司的职分」(13节),只能在圣地「当仆役,照管殿门,在殿中供职」(11节)。
-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绊脚石」(12节),所以即使他们已经悔改,神的恩典也只是安排他们在人和殿面前事奉(11、14节),但却没有资格继续在神面前事奉(13节)。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出三十四6),也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但在人本主义的时代,有些人却似乎比神更有恩典怜悯,以致犯罪的牧师只要避过风头,就可以东山再起,甚至被捧为「浪子回头」。其实这些人并不是敬拜神,而是在敬拜偶像;这些牧师并不是事奉神,反而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13节)。
【结四十四15】「『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四十四16】「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结四十四17】「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结四十四18】「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结四十四19】「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
【结四十四20】「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
【结四十四21】「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结四十四22】「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
【结四十四23】「他们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结四十四24】「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要按我的典章判断。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条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
【结四十四25】「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只可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结四十四26】「祭司洁净之后,必再计算七日。」
【结四十四27】「当他进内院,进圣所,在圣所中事奉的日子,要为自己献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 15-27节是第五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要分别为圣。
- 在国度里,曾经迷失的祭司只能在殿和人面前事奉(11、14节),只有忠心到底的祭司才能在神面前事奉(15-16节)。
- 「撒督的子孙」(15节)忠心站立在自己的位置上,神就允许他们在国度里「亲近我,事奉我」(15节),直接事奉神。「撒督」是亚伦的孙子非尼哈的后裔(代上六50-53),在大卫的时代和所罗门的时代都忠心担任大祭司(撒下八17;十五24-29;王上二35),他的后裔在第一圣殿和第二圣殿一直担任大祭司,直到主前171年的希腊化时代,安提阿哥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主前175-164年在位)将大祭司的职分转授与便雅悯人门尼老斯(Menelaus,主前172-161年在位),从此政治势力开始干预属灵事务(《犹太古史记》卷20第10章235、249节)。
- 律法规定,大祭司不可娶寡妇,「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利二十一14),但国度里的祭司却可以娶「祭司遗留的寡妇」(22节),表明他们都不是大祭司。因为已经有基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来六20)。
- 在神面前事奉的祭司必须分别为圣,包括:
- 服装分别为圣(17-19节):祭司「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17节;出三十九29-29;利六10;十六4),事奉时「不可穿羊毛衣服」(17节)。这不是根据衣料的贵贱,而是因为「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18节),以免不洁净。「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19节),是因为供职的衣服都是至圣的,至圣的物品会使「凡挨着的都成为圣」(出三十29;二十九37)。普通百姓若是接触了这些圣衣,就必须把自己赎出来(利二十七1-8),否则就要归神所有。
- 生活分别为圣(20-27节):用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发型(20节)、吃喝(21节)、婚姻(22节)、丧事(25-27节)来使百姓「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23节),作为百姓学习分别圣俗、遵行律法的榜样(24节)。
【结四十四28】「『祭司必有产业,我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
【结四十四29】「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
【结四十四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
【结四十四31】「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 28-31节是第六个分别为圣的措施:祭司凭信心生活。
- 祭司的产业不是土地,而是神自己(28节)。他们不需要有自己的土地,而是享用祭物(29-30节),完全仰望神的供应。
- 「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31节),虽然这个禁令适用于所有的以色列人(利七24),但对祭司的挑战更大:因为即使百姓减少奉献、祭物不够生活,祭司也照样不能吃这些不洁净的食物。真正凭信心生活的人,既「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腓四12),都能倚靠那加给我们力量的。因此,「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哈三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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