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八1】「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路十八2】「说:『某城里有一个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路十八3】「那城里有个寡妇,常到他那里,说:“我有一个对头,求你给我伸冤。”」
【路十八4】「他多日不准,后来心里说:“我虽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路十八5】「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
【路十八6】「主说:『你们听这不义之官所说的话。」
【路十八7】「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
【路十八8】「我告诉你们,要快快地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
- 十八1-30的主题是「有谁能进神的国」,与十九11-27「有谁迎接神的国」平行。将来能进入神国的人,包括四种:
- 常常祷告的人(1-8节);
- 自卑认罪的人(9-14节);
- 像小孩子的人(15-17节);
- 撇下所有的人(18-37节)。
- 1-8节是主耶稣继续前一章关于「神的国几时来到」(十七20)、「人子显现」(十七30)的话题,教导门徒「常常祷告,不可灰心」(1节)。
- 「寡妇」(3节)是古代犹太社会里最无依无靠的人。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屈不挠地「常来缠磨」(5节)。
- 「祂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7节),可译为「祂岂会延迟不给他们伸冤吗」(和合本修订版)。
- 如果连一个「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4节)的法官,都会因着寡妇的不屈不挠而被迫公正断案,何况是公义慈爱的神,祂岂会延迟不给自己的百姓伸冤吗(7节)?因此,当「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7节)、神国却迟迟还没降临的时候,并不是因为神故意耽延,也不是要叫人忍受折磨,而是因为神有更美的旨意、要等到最美的时候。实际上,「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因为:
- 神要给世人更多的时间,「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罗十一25),领更多的人进入国度;
- 神要给信徒更多时间,好让我们「可算配得神的国」(帖后一5),信心在环境和难处中被炼净。
-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8节),可译为「然而,人子来的时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吗」(英文ESV译本)。问题并不是神会不会快快伸冤,而是当主回应信徒的祷告、来为自己的百姓伸冤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凭信心预备好了:
- 有些人可能像挪亚和罗得的日子一样(十七26、28),祷告只是围着自己的需要,想让自己在地上活得更加舒服、更加长久,而不是求主再来、「盼望新天新地」(彼后三13)。他们只是求主帮忙解决难处,解决完了最好赶快离开。
- 有些人可能像撒迦利亚一样(一20),一面反复向神陈明需要,一面却没有准备好领受回应。等到天使真的降临了,还想再要一个证据(一18)。许多人的祷告其实只是「叶公好龙」,一面祷告神国降临,一面有口无心、根本没有预备好迎见神(摩四12)。
- ?神「要快快地给他们伸冤了」(8节),并没有不情愿应允祷告。因此,人的祷告所当关心的:
- 不是反复陈述难处,而是求主启示我们在难处中当学的功课,让我们经历神的同在(诗二十三4;一百三十九8),「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一4)。
- 不是苦苦祈求恩赐,而是求主引导我们倒空自己、洁净器皿(提后二21),预备好接受恩赐。
- 不是劝说基督再来,而是求主保守我们当「人子来的时候」,正在警醒等候祂来;
- 不是催促神国降临,而是求主帮助我们手洁心清、不怀诡诈(诗二十四4),预备好进入神国。
- 初信者的祷告常常很快蒙神应允,但这只是神给属灵婴孩的特殊恩典,好让他们快快品尝主恩的滋味。因为神并不会按照人的时间表做工,只有在祂的时间,才能成就祂最美的旨意。因此,国度的祷告不是让神成就人的愿望,而是让人进入神的心意。神国的百姓无论遭遇大事还是小事,都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目的不是抓住自己所要的不放,而是求神带领我们顺服祂的权柄、活在神国的实际里。恒切祷告并不是为了催促神,而是为了预备自己,「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提前六11), 并且「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六12)。
【路十八9】「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路十八10】「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路十八11】「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祢,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路十八12】「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十八13】「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路十八14】「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 「上殿里去祷告」(10节),指当时犹太人每天的三次祷告:上午九点、中午十二点和下午三点。
- 「法利赛人」(10节)是犹太教中的一个派系,他们以对神的敬虔和律法的知识自夸;而「税吏」(10节)是替罗马帝国收税的犹太人,遭到同胞的憎恶和鄙视。这两个人的祷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法利赛人的祷告,是一个自以为义的祷告,是向神标榜自己:
- 「法利赛人站着」(11节),这是犹太人祷告时通常所采用的姿势,但在这里带有夸耀的意味,表明这位法利赛人「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9节),想靠自己的义站立在神面前。
- 「自言自语地祷告」(11节),表明这位法利赛人的祷告并不是说给神听,而是说给自己听。因为他的祷告总是围绕自己、表白自己,通知神自己比别人更好(11节)、奉告人自己有多么敬虔。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内心总是夸大优点、回避缺点,失败时自我辩护、软弱时自我安慰,认罪时轻描淡写、悔改时避重就轻。
- 「神啊,我感谢祢」(11节),表面上,这句话把自己的义行归荣耀给神;实际上,人若忘了自己是个罪人,感恩只是变相自夸,谦虚只是扭捏作态。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不断向神念叨自己的好行为,以为自己正在帮神建立国度,既看不到自己的罪、也不觉得需要倚靠神,更不认为自己需要救恩。
- 「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11节),这是用自己的长处去对比别人的短处,自然是高抬自己、贬低别人。人若不把自己的生命与神的形象作对比,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人只有真正认识自己的罪,才能停止谈论自己的义。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把自己当作敬虔的标准,自以为比别人更加公义良善、更加坚持真理。当一个人开始不断批评别人、藐视别人的时候,就应当省察自己是否已经成了被神厌恶的自以为义者。
-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12节),指法利赛人一周禁食两次,但律法所规定的禁食只有每年赎罪日一次(利十六29-31)。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以为人做得越多、就越讨神喜悦。
- 「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2节),这只是立约之民的本分(利二十七30),并没有什么是可夸的。我们也常常像这位法利赛人,只要尽点本分、就想交换奖赏。
- 税吏的祷告,却是一个痛悔认罪的祷告,是向神祈求怜悯:
-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13节),表明税吏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不但不配在神面前站立,也在人前感到羞愧。
- 「连举目望天也不敢」(13节),表明税吏以神为衡量公义的标准,所以认识自己的败坏、害怕神的鉴察。
- 「捶着胸」(13节),表明他的心灵破碎、被良心谴责,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用捶胸来表达对罪的忧伤和痛悔。
- 「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13节),表明税吏知道自己既没有资格获得奖赏,也没有理由减免刑罚,只能凭信心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恩典、求神挪开忿怒。他祷告时所想的都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别人的罪。救恩是神白白的赏赐,人若不认识自己是一个需要可怜的罪人,就不能接受救恩,反而会把救恩当作对自己的侮辱。
- 税吏心灵破碎和承认自卑的祷告,使他在神面前得蒙悦纳、被「算为义」(14节)。也就是被神宣布成为义人,不但罪得赦免,而且神看他好像没有犯过罪一样。这并不是他自己的义,而是神所赐的义,所以他才能在神面前得以站立。「算为义」是保罗常用的字眼(罗四5、6、24),这个字的原文在《路加福音》中一共用了五次(七29、35;十29;十六15),在其他三本福音书中,只有《马太福音》用过两次(太十一19;十二37)。
- 神接纳那些谦卑认罪的人,却拒绝那些自以为义的人。因为天国的大门低到一个地步,只能以膝代步、才能进去,所以「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14节)。神接纳人,并不是根据人的自我评价,也不是根据人一时的行为,而是根据人怎样认识自己。人若诚实地承认自己一无所是,这样的「自卑」必被神所悦纳,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路十八15】「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祂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
【路十八16】「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路十八17】「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 「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祂摸他们」(15节),指当时的犹太人请受尊敬的拉比为自己的婴孩祝福。
- 「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15节),可能认为婴孩年幼无知,不应该为这些小事耽误主耶稣上耶路撒冷、使国度显现的大业(十九11)。
- 主耶稣虽然在前往十字架的路上,这些婴孩的父母也未必认识祂的真正身分和使命,但祂却仍然愿意接纳这些婴孩。因为祂要向门徒启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16节)。
- 「像小孩子」(17节),在这里并不是指天真无知(林前三1-3)、不能分辨好坏(弗四14)、不能吃干粮(来五12-14),而是指「谦卑像这小孩子」(太十八4)。
- 婴孩的谦卑,乃是诚实的谦卑,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只能倚靠父母。人若诚实地承认自己一无所能,才能「诚实倚靠耶和华」(赛十20),单单信靠神、接受神的权柄。因此,「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太十八4),才有进入神国的资格。
- 婴孩的信心,乃是单纯的信心,一点也不复杂。罪人若是有了小孩子的信心,才不会像税吏那样「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13节),而是「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
【路十八18】「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十八19】「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路十八20】「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
【路十八21】「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
【路十八22】「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路十八23】「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
- 这个「官」(18节)是一位年轻的财主(太十九22)。「官」可以指罗马人与犹太人的各种官职,包括管会堂的。这个「官」既年轻、又有钱、又有地位,还追求永生、非常敬虔,更难得的是还主动寻找耶稣,实在是人中翘楚、杰出青年。但他却有两个问题:
- 这位年轻人并没有把主耶稣看作「救主」(二11),而是看作一位善于教导的「良善的夫子」(18节)。
- 这位年轻人问「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节),表明他盼望「永生」,也承认在自己里面没有「永生」。但他又以为「永生」可以靠做事换取,只是不知道还缺哪些事。这表明他并不认识「永生」,因为「永生」是神在主耶稣基督里给人的恩赐(罗五21;六23),并不是人能凭善行赢得的回报。
-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19节),这句话是主耶稣在启发这位年轻人,让他认识自己并未真正明白圣经。这句话包括两层意思:
- 人若是认为主耶稣只是一个夫子,就不该恭维他是「良善的」,因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19节)。
- 人若是承认神是良善的,就该知道罪人不应该问「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为在真正良善的神眼里,「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十四3)。
- 既然这位年轻人询问自己「该做什么事」,主耶稣就用十诫当作镜子,帮助他认识人并不能靠行为赢得永生。主耶稣提到「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20节),这是十诫中的第5-9条诫命(申五16-29),也就是「爱人如己」(利十九18)的部分。但主耶稣故意没提最后一条诫命:「不可贪恋」(申五21)。
- 这位年轻人觉得这些诫命并没有什么新鲜的,所以肤浅地回答:「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21节)。但是,他一面满意自己的行为、一面又缺乏自信,心中仍然觉得少了点什么,否则也不会来问「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 因此,主耶稣立刻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挑战,证明这位年轻人不但达不到律法的要求,而且根本不明白「从小都遵守」的诫命。祂说:「你还缺少一件」(22节),也就是最后一条诫命:「不可贪恋」。「不可贪恋」的实质,不只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奴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五21),也包括「不可贪恋」自己的钱财。因为钱财都是神托付给我们管理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实际上也是「别人的东西」(十六12)。
- 主耶稣接着提出了两条要求,这两条正是律法的总纲(十27):
- 「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22节),也就是「爱邻舍如同自己」(十27)。一个人若是愿意让别人来分享自己的「所有」,才是真正的「爱人如己」。
- 「你还要来跟从我」(22节),也就是「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十27)。一个人若不能「撇下一切所有的」(十四33),就不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主(十四27),怎么谈得上是遵行律法呢?
- 「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23节),所以当他必须在神与钱财之间作出选择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心中最爱的并不是神,而是财富;虽然他外表上谨守律法,内心却违反了律法的两大总纲:爱神、爱人。
- 主耶稣并非要每个基督徒都变卖所有分给穷人,而是要叫这人知道他并不能完全遵守诫命。人若倚靠恩典,小孩子也能蒙主按手祝福(15-17节);人若倚靠行为,即使变卖了全部财产,也还是无法达到神的标准,永远都「还缺少一件」。因为一个人若要承受永生,必须遵守全部律法,但「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加二21;三21)。人若要承受永生,唯一当做的就是跟从耶稣、在圣灵里重生(约三3、5),而不是倚靠行善换取永生(18节)。一个人若是认真面对律法的要求,就已经在投靠基督的路上了,因为「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路十八24】「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
【路十八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路十八26】「听见的人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路十八27】「耶稣说:『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
- 「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24节),并不是因为穷人比富人更加属灵,因为亚伯拉罕、约伯和大卫都是「有钱财的人」。但是,人若倚仗财富带来的虚假安全感,就不会诚实倚靠神;人若不肯脱离「钱财」的捆绑,就不能专心跟从主。人若看重「钱财」,贪恋一个小钱、和贪恋一千万银子并没有区别,因为「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今天,我们也许没有那么多的「钱财」可以撇下,但内心却常常把成就、名誉、感情当作自己的倚靠,用学问、道德、敬虔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凡是觉得自己里面还「有」的人,总是「还缺少一件」(22节)没有撇下,因为未能「撇下一切所有的」(十四33)来跟从主。
- 「骆驼穿过针的眼」(25节),可能是当时的一句谚语, 比喻不可能的事。主耶稣并不是说,只要这位年轻的财主人变卖家产、救济穷人,就一定能进神的国,而是说人不可能倚靠行为进入神国。大家都听懂了这个比喻,所以听众的回应是:「这样,谁能得救呢」(26节)。一方面,他们都没有把握自己能否有勇气变卖家产;另一方面,犹太人认为财富是神赐福的象征,如果连蒙福的财主都难以进入神国,其他人还有什么希望呢?
- 当人承认自己的绝望之后,主耶稣就宣告了神的恩典:「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却能」(2节)。神并没有把富人挡在救恩门外,祂的标准不但比人想像的更高,祂的恩典也比人们所期望的更大。虽然人不能胜过自己,但神却可以拯救那些被祂拣选的人:
- 「在人所不能的事」,这是宣告人不能靠着自己得救、倚靠行为进入神国,因为「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
- 「在神却能」,这是宣告神能成就人所不能的事,只有神的恩典才能带人进入神国,因为「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 实际上,只要神一动工,财主也能撇下所有(五28),税吏马太就是这样一位跟从主的财主和少年官(五27)。因此,不但人的「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得救的人行善也是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正是为了成就「在神却能」的救恩,所以主耶稣要「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31节)。
【路十八28】「彼得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祢了。』」
【路十八29】「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路十八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 「看哪,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跟从祢了」(28节),这句话说明,彼得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属灵的「财主」(25节)。一句「看哪」,就说出他里面的「有」;因为他觉得「撇下自己所有的」,就是自己可夸口的地方。一直到经过三次不认主的跌倒经历之后,彼得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在主面前真是毫无可夸,所以「就出去痛哭」(二十二62)。直到那个时候,他才能真正撇下一切跟随主。
- 今天,每个信徒也都需要先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才能认识到:凡是自己在基督之外舍不得撇下的,实在都是「粪土」(腓三8)。只要我们「还缺少一件」(22节)没有撇下,即使是事奉的经历和果效、属灵的抱负和成就、为主的「撇下」和摆上,也会成为拦阻我们进入神国的「有」。
- 虽然彼得问了一个很功利的问题,但主耶稣还是要把神的心意启示给门徒。「撇下」(29节)不是扔掉,而是把主权交到主的手里,让主来掌管、使用。凡是我们不愿「撇下」的东西,最后都会失去。凡是我们愿意为神的国「撇下」的东西,最后都要在基督里得的更加丰盛。
- 「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30节),形容活在神国实际里的人,现在就能得着基督里的丰富、平安和喜乐。人若为神的国撇下了房屋,但却能在主里使用所有的肢体分享的房屋;人若为神的国撇下了家庭,但却能在主里得着更大的家。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历史可以分为现今的世代和弥赛亚来临之后的未来的世代,即「今世、来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约进一步教导,「来世」因主耶稣已经临到了。现在是两个世代互相重叠的「末世」(林前十11),信徒已经被拯救脱离了现今「罪恶的世代」(加一4),并且已经开始尝到「来世权能」(来六5)。
- 十字架不是只让我们「撇下」,而是要叫我们「得」(30节)。我们只有先看见将来的「得」,然后才能有甘心的「撇下」。这并不是用一种「粪土」去交换更多的「粪土」(腓三8),而是用永不朽坏的「至宝」(腓三8)来代替「粪土」。因为,我们最终所得到的不是有限的恩典,而是基督自己;当我们得着基督的时候,就在祂里面得着了「神本性一切的丰盛」(西二9-10)。
【路十八31】「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路十八32】「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脸上,」
【路十八33】「并要鞭打祂,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
【路十八34】「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隐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什么。」
- 十八31-34的主题是「耶稣宣布去耶路撒冷」,与十九28-44「耶稣进入耶路撒冷」平行。
- 「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31节),也就是十字架的「凌辱」(32节)。但主耶稣「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来十二2),因为十字架的终点是「在神宝座的右边」(来十二2)。这是主耶稣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第三次严肃地向门徒宣布十字架的道路。除了与《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都共同记录的主耶稣三次向门徒启示十字架的道路之外(九22;九44;十八31-33),《路加福音》又另外四次记录了主耶稣暗示自己的死(五35;十二50;十三32-33;十七25)。
- 「外邦人」(32节),指罗马人。主耶稣是由罗马巡抚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钉十字架的(二十三1)。在被钉十字架之前,曾遭罗马兵丁的戏弄鞭打(二十三11)。这次受难预言的细节最多,不但提到十字架,同时也提到了复活(33节)。
- 门徒都以为主耶稣这次上耶路撒冷,是按照先知所预言的(亚九9),马上要建立弥赛亚国(徒一6),在那里作王。但主耶稣却说祂的使命是受死,与门徒的想法完全不同。他们和当时的犹太人一样,只愿意相信得胜的弥赛亚,却不肯相信受苦的基督。虽然门徒们已经跟随主耶稣三年,真诚地相信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也一直顺服祂,但他们仍然是属灵的瞎子;在看到十字架和空坟墓之前,「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34节)。因为他们和所有的天然人一样,总是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抗拒自己所不愿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什么」(34节),可能是以为:
- 也许主耶稣并不是按照字面的意义去受死,而是属灵的比喻,正如祂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十七33)。
- 也许主耶稣会照字面的意义去受难,但会在最后的关头大显神威、消灭一切仇敌,突然实现大反转。
【路十八35】「耶稣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讨饭。」
【路十八36】「听见许多人经过,就问是什么事。」
【路十八37】「他们告诉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经过。」
【路十八38】「他就呼叫说:『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
【路十八39】「在前头走的人就责备他,不许他作声;他却越发喊叫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
- 十八35-43的主题是「重见光明的犹太人归荣耀与神」,与十七11-19「得着洁净的外族人归荣耀与神」平行。
- 耶利哥靠近耶路撒冷,尤其是在节期,许多上耶路撒冷守节的人都会经过这儿。当时耶利哥有新、旧二城,旧城是被咒诅的废墟(书六26),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两城之间有一条道路相通。所以《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都记载是「他们出耶利哥的时候」(太二十29;可十46),也就是出了旧城以后;而《路加福音》则指出是「将近耶利哥的时候」(35节),也就是进入新城之前。
- 34节刚刚描述门徒是属灵的瞎子,35节就让我们看到「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讨饭」(35节)。信徒若只能看见耶稣基督,却看不见「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若只能放下属地的所有(28节),却撇不下属灵的骄傲(28节),岂不也像这个讨饭的瞎子吗?但主耶稣既然能让这个瞎子眼睛看见,也就能让我们在灵里看见十字架和空坟墓。
- 《马太福音》记载「有两个瞎子」(太二十30),《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只提到了「有一个瞎子」,马可更提到他的名字是「巴底买」(可十46)。可能因为很多基督徒都认识这位后来做了门徒的巴底买,所以《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只提到他。
- 「听见许多人经过」(36节),指当时「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十四24),要跟随耶稣前往耶路撒冷守逾越节。
- 少年官恭维耶稣是「良善的夫子」(18节),路人称祂为「拿撒勒人耶稣」(37节),但人群中却有一个讨饭的瞎子呼喊:「大卫的子孙耶稣啊,可怜我吧」(38节)!「大卫的子孙」,是犹太人对弥赛亚基督的特殊称呼。这个瞎子的呼求,实际上是他的信心告白(42节),因为他相信主耶稣就是那位能让瞎子看见的弥赛亚(赛四十二7)。
- 此时已经接近耶路撒冷,主耶稣在群众的簇拥下前行,眼看国度即将成就,众人激情满怀。但这个瞎子却不合时宜地请求医治,不顾神国大业、只顾自己的需要,未免太不分轻重缓急了。所以「在前头走的人就责备他」(39节)、不许他出声。
- 这个瞎子第一次的「呼叫」(38节),原文的意思是大声喊叫。第二次的「喊叫」(39节),原文的意思是「尖叫、嘶喊」,指不可抑制的情绪爆发。虽然众人想赶走他,但他却决不放弃,因为他知道自己迫切的需要,所以就用尖叫来引起注意,确保自己的喊声能到达主耶稣的耳边。此时,门徒们的心眼也都是瞎的,但他们却不像这位瞎子,既不知道自己属灵的需要,也没有求主医治的决心。今天,我们的祷告也常常是轻描淡写的,若不是从心底涌流出的迫切喊叫,怎么能让我们摸着主医治的力量呢?
【路十八40】「耶稣站住,吩咐把他领过来,到了跟前,就问他说:」
【路十八41】「『你要我为你做什么?』他说:『主啊,我要能看见。』」
【路十八42】「耶稣说:『你可以看见!你的信救了你了。』」
【路十八43】「瞎子立刻看见了,就跟随耶稣,一路归荣耀与神。众人看见这事,也赞美神。」
- 主耶稣再一次颠覆了门徒对于弥赛亚使命的观念。虽然祂已经接近耶路撒冷和十字架,即将面临极大的苦难,但中途却「站住,吩咐把他领过来」(40节),并且问了一个伟大的问题:「你要我为你做什么」(41节)?这个问题并不是在问这个耶利哥的乞丐,而是在问世上每一个属灵的瞎子;这个神迹不是为了医治这个瞎子的眼睛,而是为了打开每一个人的心眼:
- 这个瞎子的回答是:「主啊,我要能看见」(41节)。因为他知道自己最大的需要,所以什么也不求,单单要「能看见」。今天,许多只知道求恩典的信徒,岂不更应该求主打开我们的心眼,让我们能看见「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三14)、也就是「得着基督」(腓三8)吗?
- 主耶稣立刻回答:「你可以看见!你的信救了你了」(42节),因为祂巴不得我们能看见。只有真实的信心才能带来真实的「看见」,而真实的「看见」必然产生真实的「跟随」(43节)。主的恩典是要吸引我们爱慕主、追求赐恩典的主。因此,一个真正在灵里看见「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的人,就不会再以得着恩典为满足,而是以得着基督自己为满足,以认识主耶稣基督为至宝(腓三8)。
- 这个瞎子本来就一无所有,所以能毫不犹豫地「跟随耶稣」(43节)。如果我们在灵里看见自己只是个在路旁讨饭的瞎子(35节),又怎么会留恋那些讨饭的破碗烂席,不肯「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腓三8)呢?
- 少年官并不认识自己的需要,只想知道「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节),结果却是「甚忧愁」(23节)。这个瞎子知道自己的需要,所以只求能看见(41节),结果得了双重医治,欢欢喜喜地「跟随耶稣,一路归荣耀与神」(43节)。医治耶利哥的瞎子,是《路加福音》记载的主耶稣最后一个神迹,这正是提醒我们:主耶稣乐意赐给我们属灵生命的必需,也在等候我们看见自己的所需。今天,我们所需要的也不是「该做什么事」,而是心眼得开。让我们凭信心呼求祂「可怜我吧」(38节),祂必让自己的百姓看见「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加三1)!
读经有感:自言自语(11节)
神造人嘴巴,除用来吃饭喝水外,就是用来与别人做心灵信息的沟通。自言自语很不寻常。当人神经衰弱时,自言自语是意识糊涂的表现。当人心绪浮动时,自言自语是自卑自尊的显露。当以利以为哈拿乃喝醉酒而自言自语时,哈拿其实正在浑然忘我向神倾心吐意。当法利赛人自以为在向神认真谢恩祷告时,虽未必故意大声说给别人或自己听,但耶稣却指明说他是在自言自语!祷告是自己对着神从心灵深处诚恳并发出来的信息!
默然自问:
- 在我委身天天向主祈求恳求切求的事上,为什么到头来总是灰心丧志,坚持不下去?(1-5节)
- 到底为什么受冤的寡妇能天天都向不仁不义的官祈求,而我倒不能天天都向仁爱公义的主祈求?是否因为我觉得没有冤情可诉,或冤情不够深重,或穷困的不够潦倒?(1-5节)
- 作为神的选民,我是否昼夜都向祂呼吁祈求?我到底为什么觉得没此必要?(6-8节)
- 为何神总不根据我当前苦难的诉求,超时超空地作出正面的回应?(6-8节)
- 是否我既相信不仁不义的官至终也答应了为寡妇伸冤的事,当然更相信仁爱公义的神至终必听允我冤情得直的诉求?(6-8节)
- 是否我们冤情至终必真相大白之事,既决定于主的再来,也决定于我们对再来之主的信心?(6-8节)
- 是否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不应该相信自己是个义人?是否自信为义却藐视别人的当然都是不的义人?(9-14节)
- 如何确保自己在与主单独祷告的沟通中,心里绝不会有意无意地为身边品德败坏、对神虚伪的人连连摇头?(9-14节)
- 是否法利赛人严格自我要求实体禁食、出手捐献,其实全都只在于摆摆样子做给人看?是否我因此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再禁食,也不再捐献?(9-14节)
- 是否主对人的要求其实只在乎内在的心灵,而不在乎外在的言行?(9-14节)
- 是否真蒙主喜悦、得主宽恕的认罪悔改必都自然流露彰显出他一切内在心灵诚实的迹象?(9-14节)
- 是否我在祷告中绝口不说法利赛人自义的话,还认真效法税吏在祷告中的一切言行举止,就等同流露彰显出自己在真诚认罪悔改的事上蒙主喜悦、得主赦免?(9-14节)
- 是否自升为高为尊为大,就必自然被降为低为卑为小?为什么?究竟我在自卑升高的事上,应该存着怎样的心态,有着怎样的改变?(9-14节)
- 门徒看见有人带了婴孩来让耶稣触摸,究竟是根据什么才开声责备婴孩的父母?
- 父母究竟又为什么会刻意带婴孩来让到耶稣触摸?(15-17节)
- 如何理解并认同耶稣所说,凡属天国的人都必须转变为孩童一样的生命?究竟所指孩童的生命应该怎样的?我应该如何达到如此孩童生命的境界?(15-17节)
- 究竟怎么理解并相信主亲口所应许,「凡为了天国而撇下自己房屋或家庭的人,都必在今生得着百倍」的事实?(29-30节)
- 是否在面对人生诸般的软弱与苦难中,困扰和阻拦越大,我就应该越坚持向主大声呼求?(35-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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