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十1】「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
【林前十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林前十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
【林前十4】「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 第1节原文用「因为」开头,表示继续上一章「自己反被弃绝了」(九27),要证明在属灵的运动会中落选的危险是千真万确的,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过旷野时的遭遇一样。
- 「都」(1节)字在1-4节出现了五次,表明以色列人全部没有一人例外,「都」接受了神在他们身上的恩福,但他们竟大部分都「在旷野倒毙」(5节)。
- 「我们的祖宗」(1节)指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他们也是哥林多外邦信徒的属灵祖先。
- 「在云下」(1节)指以色列人在云柱和火柱的带领之下走旷野的道路(出十三21-22)。
- 「都从海中经过」(1节)指以色列人过红海、走干地(出十四21-22)。
- 「归了摩西」(2节),指归入摩西的领导之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经历预表新约基督徒的经历,以色列人如何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信徒也照样是在圣灵里并在水里「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罗六3)。
- 「灵食」(3节)指从天降下的吗哪(出十六4),预表基督是从天降下来的「生命的粮」(约六31-35)。
- 「灵水」(4节)指从磐石流出来的活水(出十七6;民二十8),预表基督是生命的活水。
- 「随着他们的灵磐石」(4节),指两次流出活水的磐石,分别在利非订(出十七1)和加低斯(民二十1)。犹太传统认为这两处的磐石就是同一个磐石,一直随着以色列人移动。「磐石」(4节)是神的称号之一(申三十二15;诗十八2)。
【林前十5】「但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
以色列人因听信十名探子的恶信而发怨言,引起神的愤怒,命定他们不得进入迦南地(民十四1-35)。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成年人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期间都先后倒毙,惟有迦勒和约书亚例外(民十四26-30)。
【林前十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
【林前十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
【林前十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
【林前十9】「也不要试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
【林前十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
【林前十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 第7节引自出三十二1-6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事件。
- 第8节指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子行淫乱的事(民二十五1-9)。当时一场瘟疫导致二万四千人死亡(民二十五9),保罗却说「二万三千人」,其实两者都是取其整数,保罗很可能减去了被审判官杀掉的人数(民二十五5)。
- 第9节指以色列人「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要绕过以东地」时(民二十一4),因路难行而怨讟神和摩西(民二十一5),结果被火蛇咬死许多人(民二十一6)。
- 第10节指以色列人经常在旷野中「发怨言」(出十五24;十六2;十七3;民十一1-3;十四2;十六41等),每次发怨言都带来神的刑罚。
- 「鉴戒」(6、11节),表明以色列人历史中某些事件是弥赛亚时代属灵真意的预表:「云里、海里」(2节)对应洗礼,「灵食、灵水」(3-4节)对应圣餐,两种圣礼都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经历相呼应。因为那些以色列人放纵自己「贪恋恶事」、「拜偶像」(7节)、「行奸淫」(8节)、「试探主」(9节)、「发怨言」(10节),结果几乎全部葬身旷野。同样,今天的信徒也要认真思想神怎样对付犯罪的以色列人,不要以为有了洗礼和圣餐,不管做什么都不会失去救恩。
- 在旧约时代,神允许以色列人不断地犯罪,又详细地记录了他们的历史,目的正是要「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1节)。
- 「末世」并非指将来的世代,而是我们现在正处于的世代(提后三1),原文是诸世代的终局,指从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来之间的新约恩典时代(来九26),又称为「末后的日子」(徒二17),乃是旧约圣经中已过诸世代的终局。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历史可以分为现今的世代和弥赛亚来临之后的未来的世代,即「今世、来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约进一步教导,「来世」因主耶稣已经临到了。现在是两个世代互相重叠的「末世」,信徒已经被拯救脱离了现今「罪恶的世代」(加一4),并且已经开始尝到「来世权能」(来六5)。
【林前十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
- 出埃及时的以色列人都很自信,「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十九8)。但知道了「耶和华所说的」,并不能保证他们能脱离偶像的吸引,以色列人都是带着属灵的知识被神击打的。
- 同样,哥林多信徒也十分自信,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属灵知识,因此「自高自大」(八1)。但他们也不可以为认识了偶像的虚无,就可以「站得稳」(12节)。因为在属灵的道路上跌倒的,常常是那些「自己以为站得稳的」(12节),而不是那些战战兢兢、承认自己软弱的人。
【林前十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林前十14】「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 哥林多信徒所面临的「试探」(13节)并非很不寻常的事,「无非是人所能受的」(13节)。神允许信徒面临各种人生际遇,目的是造就我们,而不是败坏我们,所以必然会给我们「开一条出路」(13节)。「出路」(13节)原文指峡谷,比喻行军被困于荒山僻野,从绝境中寻得山峡而脱险。
- 14节原文以「所以」开头,表明在逻辑上是延续13节:既然神「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13节),我们就应当赶快走上这条「出路」,「逃避拜偶像的事」(14节);虽然神必然在试探中帮助我们,但也要求我们尽圣徒的本分「逃避」。
- 保罗劝哥林多信徒要「逃避淫行」(六18),也劝他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因为「偶像」和「淫行」一样让人难以抵挡。所以不要「自己以为站得稳」(12节)而留在试探面前,而要尽可能地「逃避」。只有不自恃属灵的知识、不「自己以为站得稳」,单单倚靠那救我们到底的基督,我们才能看到那条「出路」、走上那条「出路」。
【林前十15】「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
哥林多人既然以智慧为荣(林后十一19),自认为是「明白人」,就应当学习庇哩亚人,「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十七11)。
【林前十16】「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
【林前十17】「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 「所祝福的杯」(16节),原文是「福杯」,指犹太人逾越节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主耶稣用这杯设立圣餐,杯里的葡萄酒代表「立约的血」(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预言的「新约」(路二十二20;耶三十一31-34)。
- 「所擘开的饼」(16节),指逾越节筵席第一杯酒之后藏起来的半块无酵饼,代表主耶稣无罪的身体,「擘开」象征主耶稣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裂开(路二十二19)。
- 「同领」(16节)和「分受」(17节),都表明圣餐吃饼、喝杯是在基督的身体里的交通,并且借着这交通把神儿女联结成灵里合一的「一个身体」(17节)。
【林前十18】「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
- 「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指那些天生的犹太人,而不是属灵的以色列人(加六16)。
- 「有分」原文与「同领」(16节)同出一个词源。
- 「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指犹太人按照律法的规定吃了平安祭的祭物,代表有分于与神的交通。
【林前十19】「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
【林前十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林前十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林前十22】「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祂还有能力吗?」
- 「主的筵席」(21节)原文是「主的桌子」,指基督徒的圣餐。「鬼的筵席」(21节)原文是「鬼的桌子」,指异教庙宇里祭偶像时的吃喝仪式。
- 那些「自己以为站得稳」(12节)的哥林多信徒认为,「祭偶像之物」(19节)与「偶像」(19节)同属虚假,所以吃不吃无所谓。但保罗不只是把偶像当作虚假的木头石块,也强调「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20节)。当人献祭给虚假的偶像时,就是在献祭给偶像所代表的邪灵。因此,正如基督徒的圣餐(16-17节)和犹太人吃祭物(18节)代表与神相交,吃「鬼的筵席」(21节)也代表「与鬼相交」(20节)。
- 主耶稣在「主的筵席」上坐主位,鬼也在「鬼的筵席」上坐主位。因此,「祭偶像之物」不是不可以吃,「偶像」本身也算不得什么,但在异教庙宇里「鬼的筵席」上坐席、「与鬼相交」,却是得罪主、「惹主的愤恨」(22节)。
【林前十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十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 重生得救的信徒已经得着了「真自由」(约八36),超越了犹太教的律法主义, 不是靠着遵从一套规条而得救,所以「凡事都可行」(23节)。但另一方面,不影响我们接受基督权柄的,才是基督里的「真自由」,所以「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
- 正如「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19节)、「偶像算得什么呢」(19节),虽然这些「可行」的事本身并不坏,但在基督里是否「有益处」(23节),并不在乎事情本身的好坏,而在乎是否影响建立基督的身体。如果某件「可行」的事不能「造就人」、建立基督的身体,我们就应当自由地避免不做,而不是被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欲望所捆绑,这才是基督里的「真自由」。
- 肢体在身体里生活的原则,就是高举元首基督,甘心脱离自己。因此,肢体之间「不要求自己的益处」(24节),不可体贴自己、把自己的权利看得比神的心意还高;而要体贴神的心意,只「求别人的益处」(24节),让软弱的弟兄得造就。至于我们「自己的益处」,只要我们是「爱神的人」(罗八28),必然会在「求别人的益处」时,因着神让「万事都互相效力」(罗八28)而得着满足。
【林前十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十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 当时市场上所卖的肉,很难判断是否曾经献过祭。吃了这些肉,与在异教庙宇里吃「鬼的筵席」(21节)不同,并不代表「与鬼相交」(20节)。因此,信徒没有必要「为良心的缘故」(25节)而仔细查问这些肉是否祭过偶像,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6节)。犹太人吃肉之前则一丝不苟,查得一清二楚才能吃。
- 26节引自诗二十四1,表明「凡市上所卖的」(25节)的肉,不管在偶像面前曾经行过什么仪式,实际上都是从神的恩惠而来的,并无别的来源。
【林前十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十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 27节的「赴席」(27节)指家宴,而不是异教庙宇里的「鬼的筵席」(21节)。虽然「不信的人」(27节)所摆上的食物有可能是祭过偶像的,但信徒不必查问,可以自由地「只管吃」(27节),理由与26节相同。
- 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告诉信徒这食物「是献过祭的物」(28节),表明他的心里对于信徒该不该吃这类食物有疑问。为着对方的「良心的缘故」(28节),我们宁可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自由地不吃。
【林前十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林前十30】「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 刚强的信徒知道献过祭的肉并没有任何改变,因为偶像算不得什么,所以他在神面前的「良心」(29节)是清洁的。但异教徒认为偶像是神,他们看见信徒吃那肉,就会以为信徒是赞同敬拜偶像;而软弱的信徒看见了,良心也会受损害(八10)。因此,信徒的「自由」(29节)不能造成别人跌倒,而要避免因为「别人的良心」软弱而起的「论断」(29节)。
- 我们若是承认食物乃是神的恩典,所以「谢恩而吃」(30节),就应当不让「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30节),以致绊倒别人,让赐恩典的神不能得「荣耀」(31节)。
【林前十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十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林前十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 已经得着了「真自由」(约八36)的信徒「凡事都可行」(23节),不必被死板的教条捆绑,但要把握三个原则:1、「不受它的辖制」(六12);2、能「造就人」(23节);3、能「荣耀神」(31节)。
- 无论是还没得救的「犹太人」(32节)、「希腊人」(32节),还是已经得救的「神的教会」(32节),我们的言行若是使他们跌倒、妨碍了神心意的发表,都不能「荣耀神」。因此,基督徒的「自由」(29节)是受圣灵管辖的,不能用「心直口快」为理由,放纵自己的肉体(加五13)。
- 「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33节),并不是为了政治正确、讨好群众,而是为了「叫他们得救」(33节)。保罗叫哥林多信徒效法自己、「就好像我」(33节),也不是为了高举自己,而是为了「效法基督」(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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