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者、专家的证词
也许有人会认为,像耶稣复活这样的事,在两千年前科学不发达时,人们比较容易相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没有什么人会真正相信了。事实并非如此。两千年前,保罗第一次到希腊的雅典布道,宣扬主的复活,立刻受到人们的讥笑。其实,何止是雅典人、犹太人呢。正如前面讲到的,连耶稣的门徒一开始也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今天,不仅成千上万的基督徒相信耶稣的复活,其中包括各个领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严谨的史学家、法学家也完全接受耶稣复活的史事。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中,史托德(John R. W. 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中列举了很多例子,现我仅引用几例。亚诺(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罗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写道:“有关我们的主耶稣,其生、其死及其复活之事,我们所见之证据是十分可靠的,我们用平日决定好坏的标准,来评论这些证据的好坏。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人都将这些证据仔细研究过,他们从事审查时态度慎重,如同法官面临重大的审判案件一样。我个人也曾如此做过,不为说服别人,而是为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时期的历史时所用的考证法,来考查、衡量耶稣的门徒及后人所写的记录。我相信在人类历史当中,没有一件史迹的每一个细节,曾像神所赐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稣死后由死里复活一样地、被一个公正的学者所彻底研究过”1。
达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在一次私人宴会中,当客人谈论到一本论及耶稣复活之事的著作时,他一本法官之态度,庄重地发言道:“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说,要能相信耶稣的教训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们也当先有所怀疑。我们应对一些问题的关键重加思考,如耶稣是否就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这必须决定于他有没有复活一事上。对耶稣复活一事,我们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证据来印证我们的信心。这些证据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是间接的证据。我们把这些证据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观察之后,都很肯定地下一判断说,耶稣的复活故事实在是真的”2。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尼克里(Armand Nicholi)曾在一九六八年著文介绍安德生博士(J. N. D. Anderson),说安氏是“国际有名的大学者,尤以善用历史证据闻名”,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长,也是当今国际法理学权威。安氏说过:“这些证据乃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根基,能被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中一切有关耶稣其人、其训的可靠性;不但可用来证明耶稣的死这件事实及其意义,也能证明历史上的那座坟确实是空的,使徒们确实见过耶稣复活。这种证据在为我们行走信心旅途时,打下最稳固的一座根基”3。
著名的生理学家艾伟博士(Dr. A. C. Ivy)曾任依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化学系主任、美国生理学协会会长。他的证词是:“我相信耶稣肉身复活一事,也许你们认为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为耻,要让世界知道我信这事,且能用理智为自己的信仰辩护……。一百多年前许多与耶稣复活一样难解的事实,如今在我的图书馆内都有科学资料可以证明,但对耶稣的复活,我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求证。然而根据现今已有的生物学知识和历史证据来看,一个真正相信科学哲理的人,他可以怀疑耶稣肉身复活这件事,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若需要否认,他们则首先要能证明这件事未曾发生过。我只能说现代的生物学还不能使一个已埋过三天的尸体,重新复活起来。按照我个人研究科学的态度来衡量,若根据现今生物学的知识来否认耶稣复活一事,实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一种表现”4。
弗来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选为英国最杰出的科学家、法拉第奖章获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与科学-论耶稣之复活》(Miracles and Science ---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书中肯定地指出,福音书中所记的神迹,没有一处是科学家无法接受的。他向知识分子们挑战,要求他们诚实审查:“……经过诚心的追寻之后,他们必能发现基督教并非建立在虚构的小说或幻觉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说:‘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建立在有历史根据、有实可考的事件上,不论这些事看来多么神奇,它们实在都是在世界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最伟大的几件事迹”5。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 L. Macassey)牧师的信中说:“ 我以律师的眼光对第一个复活节早上发生的事作过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证据,十分完备。我过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时,我们能根据一些比耶稣复活的证据微弱许多的证据来定案。只要看证据,我们就能定案,一个诚实的见证人是不用精心雕饰或费心装饰其供词的。福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就是这类的证据。作为一个律师,我自然毫无保留地相信,它们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对见到的事实所作的见证”6。
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后接续成为同校的荣誉教授。诺特(H. W. Knott)在美国《名人字典》(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 Vol. vii, New York, 1937年出版)第七卷中称:“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两位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才能成为美国法律系中的佼佼者。” 葛氏从使徒们的言行及当时所面临的险恶环境来论证耶稣复活的真实性,精辟入里。“使徒们所传扬的最伟大的真理,就是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唯有人在认罪、悔改,相信他后,人类才有获得救恩的希望。他们会在四处异口同声地传扬此一教义,实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当时身受逼迫,且面临人心所能面临的最大恐惧。他们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众法庭以罪犯嫌疑处死,他们的宗教被世人认为是来推翻世界的,世间每个国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门徒传扬福音。全世界的领袖均起来攻击他们,世界不肯容纳他们。即使他们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来传扬福音,他们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视、受欺压、遭毁谤;人们迫害他们,鞭打他们,将他们下在监里,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惨死。但他们依然热心传扬此一信仰,面对苦难,他们却不惊慌,反倒喜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去时,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来,以最大的毅力与决心继续完成未完之责。在世界的战争史中,我们找不出有这种以英勇、忍耐与不死之决心编成的军队。他们经常有外来的动力向他们挑战,使他们必须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并需证实自己所信的真理与事实。如果耶稣不曾由死里复活,他们不可能会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们不能肯定这些事件,他们不会持久拥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人有办法在这件事上如此欺骗他们,世间必然也有其他的动力能使他们回转发现自己的错误。若他们所信的是错误的,却不肯返回,那么他们终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担下的最大不幸,他们的内心也要承受极大的苦闷与罪恶感。他们对未来的和平将无法再存希望,没有良心平安的见证,没有荣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没有喜乐,来世也无福乐。……但使徒的行为证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若使徒们必须隐瞒以上的种种行为,这显然与他们的本性有所不合,因为他们从生活上显出与常人无异,与我们一样,他们也被同样的动机所左右,会因同样的希望而生出活力来,会为同样的喜乐所感,也会为同样的愁苦所困;会因惧怕而心情紊乱,也会被类似的感情所困扰;他们更与我们一样为试探、疾病所困。但他们的作为却表现出他们对人类具有深刻的了解,如果他们的见证不实,世界再没有理由要促使他们作这些虚伪的事”7。
注释
1. Josh McDowell著,《铁证待判》,韩伟等译 (美国:更新传道会,1990),页260,引自Horn, Robert M. The Book That Peaks For Itself.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70, p. 425-426.
2. 同1,页265,引自Hort, Fenton John Anthony And rooke Foss Westcott.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New York, 1881, Vol. i, p. 53-54.
3. 同1,页265,引文同4,页106。
4. 同1,页264,引自Archer, Gleason.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Chicago: Moody Press, 1964, p. 6, 22.
5. 同1,页259,引文同5,页427-428。
6. J. R. W. Scott著,《真理的寻索》,谢志伟译 (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0),页41。
7. 同 1,页262-263,引自Kenyon, Frederic G. The Bible and Modern Scholarship.London John Murray, London, 1948, p. 28-30.
六、复活之事至今无法推翻
柯伯里(John Singleton Copley)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有名的律法权威,曾任英国首席检察司、上议院议长、剑桥大学校长,被英皇赐名为林贺思公爵(Lord Lyndhurst)。他去世后,他的亲属在一些文件中,找到了他谈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详尽记载,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清楚明白那证据是什么,有关复活的证据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1。信仰和反对基督教的人都知道,耶稣的复活是基督教的基石。所以,复活的真实与否,一直是双方交锋的核心所在。但耶稣复活的史实一直迄然耸立,无人能够推翻,两千年前如此,中世纪亦然,上个世纪是这样,如今仍也未变。柯伯里的话,同样切合今天的实际。
律师莫理逊(Frank Morison)认为耶稣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但不是神。他认为用复活这样喜剧性的童话来结束耶稣的一生,是破坏了耶稣的形象。他立志要将耶稣在世的最后几天中的事完全追记下来,以正视听,还耶稣英雄本色。他本打算尽可能删去有关神迹的一切记录,并准备对耶稣复活一事绝口不提。他认为自己是个律师,有足够的判断力,能把耶稣复活这个骗局和迷信揭穿,以便一劳永逸地推倒基督教信仰。可是,他详尽研究的结果,与他的初衷相悖,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点,接受了耶稣复活的事实。他的著作《历史性的大审判》(Who Moved the Stone?)是一本畅销书,第一章的题目是“一本写不出来的书”2。
利特尔敦(Lord Lyttelton)是文人兼政治家,曾任英国国会议员和财政部长,他曾追述他与他一个做法官的朋友韦斯特(Gilbert West)的一段往事。他俩年轻时都深信《圣经》是一本欺骗人的书,并决意要揭发其中的虚伪。利特尔敦立志找出大数人扫罗从未变成使徒保罗的证据,韦氏则从事印证耶稣没有复活。他们分头研究了相当长的时期。结果,二人均因为竭力找寻证据想推翻基督教信仰,反而在证据面前放弃了偏见,悔改归信了基督。当他们碰面时,都觉得有些腼腆。他们没能按预想的计划因揭发了虚伪而欢呼,却彼此由衷地庆贺认识了神所启示的《圣经》。后来韦氏写了一本书《由历史及考证资料看耶稣基督之复活》(Observations on the History and Evidences of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在该书的扉页上,韦氏引用了一句古语:“对真理未曾下过研究工夫者,实不宜信口随意批评”3。
孟沃伟(John Warwick Montgomery)一九三一年出生于纽约州,一九五二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康乃尔大学,继而先后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韦登堡大学、芝加哥大学及法国Strasbourg 大学获硕士、神学士、哲学博士等学位。历任文学、神学和法学教授,著作甚丰。他在《历史与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第一章中写道:“在这本书内,笔者准备不厌其烦地再提出这些问题:耶稣是谁?他自称是谁?有何根据?本章与第三章将讨论耶稣的生平、身分及其使命的历史实录,以作为第三、四两章的背景,因为在后两章内,我们将要讨论耶稣基督的神性,他如何从死里复活,以证明他实在是他所自称的那一位。这些讨论的题目难免会引起面红耳赤的争论,因为这关系到人生哲学的检讨与批判。虽然如此,我仍乐于与大家一起来思想这些问题,因为笔者在康乃尔大学攻读哲学时,就曾面对这些难题,结果变成了基督徒。诚如剑桥大学教授鲁益师(C. S. Lewis)所说,我是在‘拳打脚踢’、满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历史的证据硬拖入主的国度里。从那时起,我对基督教的认识越深,就越觉得其宇宙观实在是完美无瑕,叫人经历越多,就越满足。因此我如今乐于向各位郑重推荐”4。
孟沃伟提及的鲁益师于一八九八年生于爱尔兰,在一个学院读了一年书以后,全靠自学,在牛津大学首次获得三重学位,一九五四年出任剑桥大学教授。他是一个拥有独特恩赐和逻辑头脑的基督徒作家,其作品畅销全球,享誉世界。年轻时,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后来神将他“团团围困”,《圣经》的历史可靠性使他不得不降服在神的面前。他在描述他自己如何抛弃无神论、归依基督时,有如下自白:“一九二六年初,我所认得的无神论者中之最顽强者,在我房间内和我对坐烤火。他对我说:‘福音书的历史性看来十分可靠。’‘奇怪得很’,他接著说:‘弗锐瑟(Frazer)笔下那位受死的神,好像真正曾发生过似的。’读者必须先认识我这位朋友(自那次以后,他没有再对基督教表示任何兴趣),才能想像他这句话给我何等非同小可的当头棒喝。我悚然大惊:倘若这位犬儒中的犬儒,刚硬者中的刚硬者,尚且不能觉得‘安全’,我还有何地可站,难道真的没有逃脱的余地了吗”5?“我所最不期望的,是他的无情步伐。可是,它却偏偏临近我。我最惊怕的东西,最后也来临了。就在一九二九年三月一主日,我在神前跪下祷告,承认他是真神。也许那天夜里,全英伦最勉强不过的悔改,就是我的悔改了。我当时并不觉得这是最光荣重要的事,现在我却认为是了。圣灵居然谦逊地接纳一位像我这样的人。浪子终于脚踏实地回家去了。这个浪子,一个游荡、挣扎、愤恨、还游视每个方向、想逃之夭夭的人,究竟是谁愿意大方地接纳他呢?所以,‘强迫人入教实在被不法之徒滥用得太多了,这使一般人对入教产生误解和拒绝。事实上,这恰好显示神的恩典是多么长阔高深’”6。
注释
1. 同1,页261,引文同 5,页425。
2. Fjank Morison著,《历史性的大审判》。胡务实译。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80。
3. 同1,页265,引文同6,页55-56。
4. John W. Montgomery著,《历史与基督教》,陈咏译(台北:校园团契,1977),页3。
5. 同15,页34。
6. David C. K. Watson著,《光明的挑战》,张妙怡译(香港:证道出版社,1974) ,页41。
七、选择
杰出的剑桥大学学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话,可以作为这一章的小结:“实际上,把所有的证据集合起来,我们大可以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复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样的证据。除非你先存成见,认为这一定是假的,不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认为复活缺乏证据”1。
复活的证据是如此充分、确凿,但有的人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原因何在呢?我个人以为,那些对耶稣复活的事经过深入、详尽的研究、了解后仍不相信复活的人,并不是证据不足使他们不能相信,而是由于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们不愿意相信。道德层面将在以后的章节里论及,这里只探讨有关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认为耶稣从死里复活不符合科学,纯属无稽之谈,因而根本不重视复活的证据。这种态度本身恰恰不是科学的态度。R. T. France在《认识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指出:“如果你认为,任何凭我们已有的知识,至少在原则上不能用自然科学解释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的话,那么你已经采取了一条不合科学的思想途径,就是在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解释的时候,拒绝证据所清楚指出的结论”2。我们学自然科学的人都有很多事与愿违的经历。在研究前我们有一套假说、设想,当实验的结果与我们的设想不合时,于是我们怀疑结果是否有误。但如果反覆实验都得到同样的结果时,我们只好接受这些结果,开始考虑如何修正、甚至推翻我们原先的假设,以合理地解释实验数据。如果仅仅因为不喜欢数据可能导致的结论,而置实验数据于不顾,依旧坚持自己的假想,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的起码品格。对耶稣的复活一事所应持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再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真伪是无法用自然科学逻辑来验证的。我在第一章已谈到一些关于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和基督教信仰〉中还将详细讨论)。自然科学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规律的;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人类)都须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为自然律的制定者、维护者的神,当然是超越其上的。他可以按他所创造的自然律办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这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如果耶稣也受限于死人不能复活的自然律,他就不是神而是与我们无异的人了。神自己宣称,“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创十八14)?耶稣也明确地对门徒说过:“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道成肉身的耶稣是人也是神,他有超然的来踪去迹是理所当然的。他的出生顺乎自然,他的成胎却是超然的;他的死是自然的,他的复活却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复活,充分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基督教信仰是有许多事实为依据的。孟沃伟(John W. Montgomery)说:“基督教不必靠神学,单靠历史考证就能成立”3。所以,基督教信仰并不排斥理性思辩。然而,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信心是理性与信仰的桥梁。只有在理性的基础上,藉著信心飞跃,才能确立信仰。离开信心,只凭理性是不能认识神的。耶稣的复活虽然已有极充分的事实依据,但毕竟不像数学、物理公式那样得到绝对的证明,因为多数人没有亲眼见过复活的耶稣。所以,人们必须在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踏出信心的一步,才能接受复活的真理。可是,很多人企图用理性代替信心,以为只要证据充分就能信。事实是,离开信心,信仰就无从谈起。对耶稣行的同一神迹,人们的反应却完全不一样:有人信他是神,有人不信,还有人诬告他。耶稣复活后,要门徒到加利利见他。“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马太福音二十八16~17)。见到了复活的主,仍然疑惑!痛哉!惜哉!哀哉!法兰士 (R. T. France) 说得好:“当历史的证据需要一种超然的解释时,我们就面临一个十分困难棘手的抉择,就像耶稣所行的神迹以及他神迹性的诞生所带给我们的问题一样。就是这个基本的抉择,将拥有信心的人与世俗的思想划分开来”4。法兰士还指出,“从雅典的哲学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许许多多的人拒绝相信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不是因为证据不够(它们已经够明确了),只是对有些人而言,再多再好的证据都无法让他们愿意照著耶稣所要求的,重新调整他们的世界观”5。 大卫华生 (C. K. David Watson)说过:“很多人告诉我,他们不相信的原因,是他们不想信”6。尼采(F. Nietzsche)也坦陈:“我们反对基督教不是因为论证的理由,而是一个好恶的选择”7。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你就可以接受《圣经》中的一切神迹。你就必能放弃无神论,把神引入这个世界。那么,宇宙就变得有目的、有意义。人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也就有了明确的答案。这样,你就必须彻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岂止仅是“调整”,简直是大破大立、脱胎换骨!然而,这正是许多人不能面对的事情。认识自己进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难和痛苦的。可是,只有修正错误才能把握真理。我们应该有在事实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头的勇气,应该有按认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决心和毅力。无论是科学的追求者还是信仰的探索者,诚实、公允、执著、坚韧都是必备的品格。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我们愿意自觉地经历痛苦、磨炼而踏上永生之道呢,还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坠入永远沉沦呢?这是一个永生和永死的根本选择。耶稣一直将这项选择放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无人能回避。他一生的所作所为是如此,他的复活尤其如此。
注释
1. Paul E. Little著,《你为何要信》,詹正义、区秀芳译 (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2),页55。
2. R. T. France著,《认识主基督》,黄吴期馨译(台北:校园书房,1990),页170-171。
3. John W. Montgomery著,《历史与基督教》,陈咏译(台北:校园团契,1977),页34。
4. 同2,页170。
5. 同2,页171。
6. David C. K. Watson著,《光明的挑战》,张妙怡译(香港:证道出版社,1974),页96。
7. Charles Colson著,《当代基督教与政治》,陈咏编译(台北:校园书房,1992),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