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堂和地狱
一次,一位慕道朋友把我叫到一旁,困惑地问道:“基督教多数时候讲神的爱,可有时又讲天堂、地狱。这不是又哄又吓,胡萝卜加大棒,软硬兼施,逼着人信吗?”看着他真诚的表情,我无不同情地说:“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但我也只能坦白地告诉你,天堂和地狱是真实存在的。”
生命不灭
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人死如灯灭,人肉体死亡后,生命亦随之结束。笔者在《神州时报》上看到一篇署名文章〈死的幽默〉,从墓志铭看东西方文化的反差,新颖而生动。文章指出,与东方人“青山有幸埋忠骨”的庄重相比,西方式的碑文则显得轻松俏皮。比如,德国著名创作家费希特1993年去世时,送葬仪式很隆重,但墓碑上只有两个字:“剧终”;法国钢琴演奏家拉姆斯弥留之际嘱咐他的学生在空白的大理石墓碑上刻一个金色的休止符;英国体育俱乐部献给前高尔夫世界冠军的花圈上写著:“唯有这一次入洞,是没有奖杯的”;瑞士工商界为原著名建筑家杰克逊所立的墓碑上写著他生前常说的一句话:“实用面积,十尺有余!”美国一位黑人母亲为其十四岁的“打工仔”题写的碑文是:“收工!”这些墓志铭的确反映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但是我想,如果这些碑文仅仅是表示人死后便停止了在现今世界上的一切事业、劳作的话,是挺形象的;但若这些“剧终”、“休止符”表示的是人的生命的永远结束,就值得商榷了。因为人的灵魂不死,肉体的死亡只是人的生命由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而已。几乎所有的文化都包含生命不死的信仰。傅来恩写道:“已故的美国总统第一夫人罗斯福伊琳勒(Eleanor Roosevelt)在她的一篇专栏里写道,‘我在环球旅行中所遇见的人,几乎每一个都相信死后仍有生命。’”“一九七六年,盖洛普(Gallup)民意测验结果显示,有69%的美国人相信死后仍有生命,这个比例从一九四八年以后一直维持不坠”1。
人的一生太短暂了。即使一位极有成就的人的一生所做的事也相当有限。所以苏格拉底说,如果死后没有生命,人生的价值、意义都无从谈起。而且,当一个人的学识日渐丰富,品格日臻成熟时,却已到了晚年,到了生命的尽头。如果死后没有生命,就太费解了。犹如一位雕塑家呕心沥血几十载,雕成一尊近于完美的人像后,却又突然把它打碎、扔掉一样。
当今世界充满著不公平,常常是作恶的人一生飞黄腾达、安享长寿,虔诚的人却一世颠沛劳苦、英年早逝。如果死后没有生命、死后没有审判,就没有任何正义和公道可言。
可喜的是,《圣经》中有明确的关于生命不死、死后有审判的教导。“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旧约中有不少见证生命不死的记载。新约中,耶稣则多次谈到永存的生命、审判之日、天上的奖赏和地狱的刑罚。有人统计过,耶稣所讲的三十六个比喻中,就有三分之一是与将来神的审判有关的。当然,死后有生命的最有力的证据乃是耶稣被钉死后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圣经》中有关灵魂不死的记载也为现实生活所证实。在第一章中笔者引述了罗林斯在《死-怎么回事?》一书中关于心脏病人灵魂出窍的记载。去年我又得知几位朋友也曾有类似的经历。最新的一个见证是我不久前听到的。当时我正飞往德州的达拉斯市。我的邻座是一位美国牙科医生,利用学校放春假的机会到德州度假一周。她告诉我,她生第一个孩子时,因婴儿体重超过十磅,而且头特别大,发生难产。她突然发现自己离开了自己的躯体上腾,并看见一大群医生、护士围在她病床四周忙碌。她听到一个声音说:“Don't worry, you will be all right.”(“别著急,你一切会好的。”)然后她发觉自己又回到了躯体中。事后她问医生、护士和家人,知道并没有人向她说过这句话。我听了她的故事后很兴奋。这是我亲自见到的“灵魂出窍”的第一个见证人。我问她:“我是否可以向他人分享你这一经历?”她回答说:“当然可以。这是完全真实的。”
天堂和地狱
生命不死,灵魂不灭,那么人在肉体死亡后会到哪儿去呢?答案很清楚:不是进天堂就是去地狱,别无选择。一般圣经学者认为,天堂或地狱是主耶稣再来审判世界后人们的最终归宿。主耶稣再来以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肉体死亡后,其灵魂分别暂时到乐园或阴间。
天堂是一个真实的地方,是使徒保罗所说的“第三层天”。他曾被神提到那里。(参见林后十二2~7)有人认为,环绕地球的大气层是第一层天,群星聚集的地方是第二层天。第三层天是天堂,是神的家。天堂究竟什么样子?〈启示录〉用碧玉墙、珍珠门和黄金街等来描述天堂的美好,但天堂的实际情况是我们现在难以了解的。按《圣经》的记载,有几点是比较明确的。在天堂里“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4)。
天堂是圣徒聚居的地方。我们不仅可以与我们所怀念的、在基督里睡了的亲人相见,而且可以与旧约和新约中的圣徒、历代教会的伟大领袖和来自各方、各国、各民族的信徒亲切交通。天堂是圣洁、快乐的地方,是众子民敬拜、事奉神的地方,是享受与神的同在、有满足的喜乐和永远的福乐的永恒之境。天堂不是虚构或幻想,而是真正的地方。在最后的晚餐上,主耶稣以亲切而肯定的语气对门徒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十四1~3)。
地狱的存在象天堂一样真实。《圣经》多次谈到地狱,是永受责难的地方,是神倾倒怒气之地,黑暗、痛苦、哀哭切齿之处,是永刑之地。天堂和地狱无法相通,但天堂和地狱都会持续到永远。地狱是极度阴森、恐怖的。很多人不愿意想它,甚至不愿意别人提及它。但地狱的存在是真的。所以耶稣在世时曾多次论及地狱。耶稣受难前给门徒的最后教训,再次讲到末后的审判,被咒诅的人要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刑里去,而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1~46)。地狱纵然可憎、可怕,却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
注释
1. Leslie B. Flynn著,《人是什么?》钟越娜译 (台北:活泉出版社,1986),页88, 91。
三、人犯罪的后果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人犯罪的结果,使死亡和痛苦进入人类。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的不断改善,人的平均寿命可以不断增长,但死亡是无法避免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肉体的死亡故然可怕,然而人犯罪的最严重的恶果乃是世人与神的关系的断绝。
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被神逐出伊甸园后,虽然又活了许多年才死去(亚当活到930岁),但他们的灵命在吃禁果以后立即就死亡了。他们吃了禁果后马上开始躲避神。与神关系的中断就是人的灵性的死亡。
也许有人一时还认识不到其严重性。他们想,我不认识神,心中没有神,不也活得好好的么?神是宇宙万物的源头,是生命的源头。人如果和神分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几十年的短暂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人与神隔离,就意味著在肉体死亡后,人的生命要永远进到那与光明、喜乐、圣洁相隔绝的地狱中去。这是永远的刑罚,是没有终结的死,《圣经》称之为“第二次的死” (启二十一8)。
常有朋友问,如果神真希望我们认识他,他直接向大家显现一下,我们不就都信了吗?是的,神巴不得让大家有机会面对他。然而,人无法面对神。除了造物主与被造之物的人在知识、智慧、时空方面的难以想象的巨大差异外,神与人在道德属性上的不相容是人不能面对神的另一个原因。神是光明、公义、圣洁的,而活在罪中的世人却陷在黑暗、不义和污秽之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
《圣经》中那些得见神的荣耀的先知们无不自觉罪孽深重、无地自容。先知以赛亚年青时看见坐在宝座上的神时就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个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六5)。使徒约翰年老时被放逐在拔摩岛,见到天上的异象,写下了《圣经》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当他见到复活得荣耀的主耶稣时,他说:“我一看见,就扑倒在他脚前,象死了一样”(启一17)。古圣先贤尚如此,我们一般世人面对神就更无法存活了。
罪带来无可挽回的、永远的隔绝,是与神这唯一的真正生命的断绝,是属灵的死,是最为可怕的、永远的死亡。耶稣对他所选召的十二个门徒训示道:“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世人如果在今世故意拒绝耶稣这位真神,到末日就会永远灭亡。
耶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人犯罪的另一个恶果是为自私所困、被罪所捆绑。所谓作罪的奴仆,就是在罪的奴役、辖制之下,没有不犯罪的自由。许多人酗酒、抽烟,许多人吸毒、生活放荡。他们并非不知自己的恶习有害,也不是不想改邪归正。然而多少次下决心,就多少次故态复萌。
林治平著的《舞台》1,记载了十几个生命的真实故事,其中有些是吸毒的青少年。看到当事人的叙述,对吸毒的危害才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现将一位受害者的自述摘录如下。“最初食白粉时,心里仍自负,以为别人会上瘾,自己就不会上瘾。就算上了瘾我说要戒就可以即刻戒掉,不象这班又瘦又弱的道友。于是我就食了第一口白粉,这个毒钩从此就紧紧地钩住我。这十几年来所过的可谓是非人生活。虽然有人的躯壳,但却好象行尸走肉一样,全无理性。那时我人生的最终目标便是白粉。……为了白粉我不惜挺而走险,不择手段地弄钱。当我有力气时便拿刀去打劫,去抢,当我无力气时,便拿家中的物品去卖。……我食白粉,妈妈好伤心,其他的家人则当我不存在。只有妈妈常常流泪劝我。难道我真不想戒吗?真的想食一世白粉吗?其实我内心很痛苦,屡次想戒,但都失败。在出监或离开戒毒所之前,我何尝不曾立下大志,出去后再不吃白粉,做一个好人,赚钱,过正常生活,孝顺父母。但好真实的一句话:‘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8~19)。使我思想到人根本没有力量,人是软弱的。屡次在出监后,又再上瘾,家人对自己已灰心冷淡,连自己也觉得自己没希望得救,将来不是打白粉针打死,便是给警察打死,或者老死监房。”这极形象地勾划出人在罪的奴役下的凄惨光景。
吸毒问题使香港当局十分头疼,各种措施都采用了,却收效甚微。后来一位叫陈保罗的牧师创办了福音戒毒所,“不靠药物,不凭己力,只靠耶稣”,使一批又一批吸毒者绝路逢生,彻底地戒掉了毒瘾,并获得了神所赐的永远的生命。这不仅使冷眼旁观者刮目相看,而且香港当局也心悦诚服,拨专款帮助陈牧师扩建福音戒毒所。
诚然,一般人所犯的罪并非象杀人、吸毒等这样大,其后果也不那么严重。但每个人受罪捆绑的程度却和吸毒者没有两样。有人作金钱的奴隶,有人作名利的奴隶,有人作事业的奴隶;有人权欲薰心,有人沉溺色情,有人长于心计,有人苦毒、争竞。我们并不是不想改,但立志行善由得我们,行出来却由不得我们。我们都陷在罪中无力自拔。
罪还使人难于和他人相处。不是轻看别人,就是嫉妒别人。平时尚能友好相处,利害关系发生冲突时却难于相让。我来美国以前曾听人说,东方的嫉妒和西方的嫉妒不一样。东方的嫉妒是:“你好,我就千方百计把你拉下来,不让你好”;西方的嫉妒则层次较高:“你好,我要加倍努力赶上你,比你更好。”
赴美十几年我才有了自己的体验。美国一般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如晋级、加薪、住房等)远不如我国那么尖锐,所以人际关系远较国内简单。然而,当个人利害发生冲突时,西方的嫉妒若不比东方的嫉妒变本加厉的话,起码是毫不逊色,也是无所不用其极。这乃是人的罪性所致,东方和西方没有本质差别。个人间如此,集团、国家间亦如此。一切战争、斗殴皆出自个人或集团的私利。只有以抑己代替扬己,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总之,自从始祖悖逆神后,世人就陷入罪中不能自拔。人们试图与罪抗争,却无法取胜。有人说,人只能在大罪和小罪之间选择,却不能弃罪从善。世人在罪中的情况就象一个人溺于水中一样。怎样挣扎都是徒劳,必须有他人的抢救才能上岸。只有对自己的罪性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才渴求帮助;只有了解到我们无力自拔,我们才需要一位救主。深爱世人的神为我们预备了摆脱罪污的救恩,差遣耶稣降世为人,成为拯救人类的救主。
注释
1. 林治平著,《舞台》。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93。
5月22日 每日恩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