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版圣经注释》利未记第21章

21:1-2 “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是指摸死人的尸体。

神不许身体有缺陷的人向他献祭,这不是歧视吧?
  21:16-23 不是的。他规定不可献上有残疾的祭牲,同样他也规定不可由身体有残疾的人献祭。这并不是瞧不起有残疾的,乃是表明他要祭司配得上他们所事奉的神──一位完全的神。当然,直到耶稣基督降世为人,身兼大祭司职务(他也是君王和先知)的时候,才完全达到神的这一要求。作为利未人,亚伦的子孙中,身体有残疾的也可以吃祭物,得到供应,受到保护,他们并没有被撇弃,因为在会幕之中仍可参与许多基本的事奉。

 


圣经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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