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五9)
“立了志向(英文有劳苦作工的意思)……”乃是尽心竭力,把最大的愿望摆在首位。意即由年首至岁终,持守着最高的理想。这种理想,并不是热心去得人灵魂,或者建立教会、举办奋兴会,而是热衷于“得主的喜悦”。我们的失败,并非由于缺乏属灵的经历,而是没有竭力持定那理想的标竿。每一个礼拜,至少要在神面前结算一次,看看你的生命是否够得上他所要求的水平。
保罗好像一个音乐家,他不管听众赞赏不赞赏,只要获得主人的青睐,就已心满意足了。任何野心只要稍微偏差,不指向“得主喜悦”的目标,就会叫我们成为被弃绝的人。要学习分辨心志的方向,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向着主耶稣而活。保罗说:“我怕我的身体会领我走入歧途,因此我不断地提高警觉,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①
我必须学习把一切所做的连接在这首要的心志上,同时保守它不间断。在公众面前我在神心里有多少价值,是视乎我私下里的为人。我最高的心志是要讨神喜悦,还是为了次一等看来很高贵的目标?
注:
①哥林多前书九: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