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五十三3)
我们所经的忧患与主所经的不同;我们是忍受、经历,却与忧患没有密切的关系。我们从起头就不肯接受罪恶这个事实,对人生采取一种合乎理性的观点,以为人只要约束自己、教育自己,生命就能逐渐似神。可是日久便发觉有一种东西存在,是意想之外的,就是罪。它把我们一切筹算破坏了。罪使事物本末倒置,毫无道理可言。我们必须承认罪是一个事实,不是一种缺陷;罪是对神赤手空拳的反叛。在我生命中不是神死,就是罪死。新约的真理使我们面对这个问题。若罪在我里面掌权,神在我里面的生命就死了;若神在我里面掌权,罪在我里面就要死;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别的结果了。人滔天的大罪,就是把耶稣基督钉在十架上。神在世上的历史如何,你我的生命史上也必如何。我们必须承认主耶稣降世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罪;也得承认,罪是人生苦痛忧患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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