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与他(对头)和息。(太五25)
耶稣基督定下了一个原则——知道该做的现在就去做,而且要快快的做;否则,那无法避免的历程就必发生,而你也得尝受痛苦。神的律是不更改的,人也无法逃避。耶稣的教训是针对我们本质而说的。
要仇敌尊重我的权利,是很自然的事,可是耶稣却说偿还仇敌的一切,才是最急切而有永恒价值的事。从主的角度看来,我被人欺诈与否,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不欺诈人。我是否坚持争取自己的权益,还是站在主的立场,偿还我所欠的?
要快快的做,立即审判自己。不论在道德上,或属灵上,都必须立刻去做;否则那无情的历程就必开始。神一心要他的儿女清洁雪白,任何不顺服他教训的,他的灵就会不遗余力地工作。
我们若一味坚持自己无辜,就表示还有些地方不顺服。怪不得圣灵这么强烈地催逼我们要常在光明中。
“赶快与他和息。”你是否一瞬间就察觉与人的关系中有愤怒存在?快快认罪,在神面前赶快解决,与那人和好——现在就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