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十三13)
有一位主人与被人驱使,是两回事。有一位主人,就是有一位比我更认识我的人;他比朋友更亲密;他深入我内心的深处,叫我满足;他解决我心思里一切的困惑与疑难,叫我安稳。这就是主人的意思,不折不扣--只有一位是我们的主人,就是基督。
主从不勉强人顺服,也不会设计使我做他要我做的。有时我宁愿神管制我,迫我做某些事,可是他不会这样;有时我又希望他不要管我,但他也不会这样。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他果真是吗?夫子和主,在我们的词汇中很少出现;我们喜欢用救主、使人成圣者、医治者等字眼。唯一可以描写有一位主人这经历的字眼,就是爱,而我们对神所启示的爱,认识又那么少。这在我们对“顺服”一词的运用上,就可以看出来。在圣经中,顺服是根据平等关系而言,就是儿子与父亲的关系。我们的主并不是神的仆人,他是神的儿子。“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学了顺服。”若我们以为是被辖管,这就是我们并未有主人的明证;这种对耶稣的态度,与他所想望的关系相距实在太远。他要我们与他的关系,应该是自然地以他为主人,只知道我们属他、听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