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缺少一件,……你还要来跟从我。(可十21)
那年轻富有的官有股追求完美的热情,他一看见主耶稣,就想像他。主呼召门徒的时候,从不把个人的圣洁放在首位;他以自我主权的绝对降服、与他完全认同为先决条件--这是一种不夹杂别的关系的关系。路加福音十四章26节①与救恩成圣完全无关,这经文是论到与主无条件的认同。很少人真认识降服于主的绝对一“去”不回。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被耶稣的目光触及意味着永远脱离其他任何人或物。他曾否看着你?主的目光改变人、抓住人。你向神特别柔顺的时候,一定是曾经被主目光看过。你若刚硬坚持己意,自以为义,把过错归咎别人,就表示你天性中仍有大部分未经主目光的注视而改变。
“你还缺少一件……”在主看来,唯一“善美”之事,就是与他联合,没有别的事物在中间阻隔。“变卖你所有的……”我必须放下自己,直到只剩下一个意识。我必须彻底舍弃一切,不是为灵魂得救(只有一件事可以救人--就是绝对仰望耶稣基督),乃是为跟从耶稣。“来跟从我。”这道路就是他当日所行的道路。
注:
①路加福音十四章26节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注:“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