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
圣经不是说神因一人的罪,就刑罚所有的人;圣经乃是说人的罪性--我对自我主权的把持,是由一人进入人类。然而另一个人担负了人类的罪,把罪除掉(来九26)①,这是何其奥秘的启示哩。罪性并非指错失或道德的败落,而是自我实现的倾向--我是自己的神。这倾向可以表现得很道德,也可以很不道德,但只有一个根基,就是对自我主权的把持。主耶稣不论碰到罪大恶极的人,还是正人君子,他均不理会前者道德的败落或后者道德的操守;他所注意的,是我们所看不见的--人的意向。
罪是与生俱来的,是人无能为力的,但神藉着救赎对付了罪。神藉主耶稣的十字架拯救整个人类,使我们可以脱离那因罪性而来的咒诅。神从不因人有遗传的罪根而定人的罪。定罪不是由于我生来承袭了罪,乃是因知道主耶稣来救赎我,而我仍拒绝他,那时我就要被定罪了。“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注:
①希伯来书九:26 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