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约珥书二章32节)。
为什么我不求告耶和华的名呢?为什么我还要跑东跑西去请教我的亲朋邻舍呢?神不是就在这里么?神不是听祷告的神么?为什么我呆坐着设计筹划呢?为什么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担一起交给主呢?
直跑,是顶近顶快的一条路。为什么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里去呢?除了主以外,在天下人间,别无拯救。
我不必先考虑我有否资格去求告他,因为那“凡”字已经足够包括我在内了。“凡”字指着我,也指着任何人,每一个人。所以我要凭着经上的话,立刻去求告那应许的主。
我的事情非常紧急,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得着拯救;但是这不是我的事,乃是主的事。他既应许了,必会设法遵守他的应许。顺服他的命令是我的事;替他设计不是我的事。我是他的奴隶,不是他的参谋。我只消求告他的名,他必施行拯救。——司布真(C.H.Spurg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