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这是永不改变的真理。在犹太人一切预表的礼仪中没有不流血而能除去罪的。若没有血、没有替赎就没有法子使罪得赦。很清楚,若我没有基督,就没有赦罪的盼望;因为除了基督之外再没有什么流血的事能被我们当作是赎罪的方法了。那末,我现在信他吗?一切人都一样地需要他。即便我们有得未曾有的美德和善行,这个办法也不能为我们的缘故有所更改,使我们成为例外。除了他的血无论什么都不能使罪消除,因为神已经把他当作赎罪的,也是人与他和好的惟一方法。有这末一个赦罪的方法是多么令人庆幸呀!为什么我们还舍此而他求呢?
在外貌上敬虔(形式相信)的人,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因基督赦免我们的罪而快乐。他们的工作、祷告和敬拜,所给他们的安慰很少;或许他们的内心总是不能安稳,因为他们忽略了这么大的救恩,想不流血而使罪得赦。我的心哪!安静吧,要知道神的公义一定要刑罚罪,而这刑罚已经临到了主耶稣。俯伏快乐吧,吻那为救赎你而流血的主的脚吧!当良心被激起之后,求助于感觉和明证是得不到安慰的:这是我们在埃及受捆绑时所学得的恶习。使我们有罪的良心恢复平安的惟一方法就是仰望那在十字架上受苦的耶稣。律法书上说“血……就是他的生命”,有了这血的生命,才有信实喜乐和一切圣恩的生命,我们要一心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