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若不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约翰福音四:48)
我们的主在世之时,人的思想有一病态征兆,就是热切追求神迹。他们极需福音,却拒绝福音,反倒急切求主耶稣行神迹,但是他不常常行神迹。现在也是这样,许多人必须看见神迹奇事,否则不愿意相信。有人心中说:「我必须在灵里感到深切的搅动,不然我总不能相信耶稣。」但倘若你一直没有这种感觉,又如何呢?你宁愿入地狱,抱怨上帝,因为他对待你不像他对待其他人一般?另一位可能自语说:「倘若我能得到异梦或受到一些无法解释的震惊,那么,我将相信耶稣。」你不配得到异梦,因为主并不受你指挥。你只不过是他大门外乞求怜悯的乞丐,然而,你却制定规章要他如何向你施恩。主人是慷慨的,但是他摒斥一切命令,他要维持自己行动的主权。你为什么渴望神迹奇事呢?福音的本身不就是神迹奇事吗?「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就是神迹中的神迹。那宝贵的话:「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二十二:17)和那庄严的应许:「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是十分肯定的,比神迹奇事要美好得多了。你为什么向那位从不说谎的主要证明呢?甚至连恶魔都宣称他是上帝的儿子(参阅太八:29),你尚且不信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