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不容一人逃脱。(列王纪上十八:40)
先知以利亚的祈祷蒙上帝应允,火从天上降下来,在众民面前烧尽了祭物。他叫以色列会众捉拿巴力的先知,并且严厉地嘱咐:「不容一人逃脱。」他抓住他们把他们带到基顺河,全部杀尽。我们也须这样对待我们的罪。要全部毁灭,不容许保留一样。罪虽哀哭恳求,也不要怜悯。但要予以痛击。虽然罪可能是你所爱的事物,要击打罪,因为当罪担加在上帝亲生儿子身上时,他也曾予以痛击。曾经一度作你心中偶像的罪,你必须以严厉的、果断的态度置它于死地。耶稣是你的力量,因为基督曾应许在敌挡罪恶的争战中,必与你同在直到最后,因此你有能力赢得胜利。你若要战胜黑暗,就要站在公义的太阳之下。在上帝同在的地方,罪就无所遁形;那里也是脱离罪的权势和罪行的最佳地方。约伯不知如何才能脱离罪,但当他以信心的眼目定睛在上帝的身上,于尘土和炉灰中懊悔时,他就得胜了。基督徒的精金有时也会黯淡。我们需要圣洁的火来烧尽渣滓。让我们投向上帝,他是烧尽残渣的火。他不会烧去我们的灵魂,却能烧毁我们的罪。求上帝的良善在我们心中激起成圣的热心和属上帝的对污秽之恨恶,因为上帝的眼目厌恶一切污秽。靠主的力量奋勇争战,直至完全消灭遭咒诅的敌人,不让他们一人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