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马太福音十八章33节)
怜恤是一项礼物,不是你应得的。受惩罚及承当自己行为的后果,是罪的公义代价,但怜恤人的人不应该向犯罪的人讨公道。若不是神的怜悯,我们所有人早就面临他可怕的审判。若不是他的怜悯,我们早在第一次犯罪后就被定罪。若不是他的怜悯,他会在我们每次犯罪后惩罚我们。然而,神没有让我们承受应受的惩罚,他以自己作为我们罪的赎价。
你是否觉得自己很难怀有怜恤心?也许你并不理解神对你的怜恤心。耶稣命令自己的门徒,要以神怜恤自己的心来怜恤他人。当他们想到自己白白得来的怜恤,他们怎能拒绝将这无条件得来的怜恤,传递给其他人呢?比起神无罪之子所承受的谩骂、叫嚣等不应得的待遇,任何对我们的冒犯,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是多么快地忘却神仁慈赐予的怜悯,只在意自己由他人身上所承受的不平待遇!
如果你发现自己很难饶恕人,你可能需要默想神的恩典,以免你承受神公义的愤怒。圣经曾描述神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神”(尼希米记九:17下)①。
注:
①尼希米记九:17下 但你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 神,并不丢弃他们。
以上音频由台湾信义之声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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