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真心信主的人必定“对罪敏感”
我们说,真心信主的人必定有改变,有重生得救的经历,我们这样说,并不表示真心信主的人不会再犯罪。世上根本没有一个完全不犯罪的人。我们虽然是重生了,圣灵赐给我们个新生命,这新生命也是一个不犯罪的生命,但我们仍然“居住”在我们的肉体内,这个肉体仍未改变,乃要等主耶稣回来,我们的身体复活,变成荣耀的身体,那时,我们才不会再犯罪。但现今我们仍然居住在这个肉体里面,我们难免受肉体软弱和情欲的影响,叫我们偶然去作我们不愿意作的事。为此,一个信了主的基督徒,他会常常感受到里面有争战,就是肉体里面的“老我”和“圣灵所赐的新生命”交战。当我们灵性刚强之时,我们会胜过肉体的老我,当我们的灵性软弱之时,我们的老我会胜过我们的属灵生命,我们就会情不自禁的去犯罪了。
因此,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真心信主得着新生命,不是以他还有没有再犯罪,而是看他“对罪有没有敏感”。就是一个“洋娃娃”与一个新生的“婴孩”的分别一样,前者对外来的袭击或伤害没有任何反应,后者对少许的热、光、声音或任何轻微的刺激都有强烈的反应,这个分别就是生命的分别。
闻说有人做了一个实验,就是将两盘相同大小,相同品种的“植物”放在两个光暗环境气温完全相同的录音室里,只是这个录音室不断播放“轻松的古典音乐”,那个录音室不断播放“嘈吵的流行摇摆音乐”,过了一段日子,那棵“听”古典音乐的植物竟然渐渐向着扬声器的方向生长过去,但那棵“听”摇摆音乐的植物竟然死了。科学家告诉我们,连植物也会听音乐,也会分辨音乐,何况一个自称为真心信主得着新生命的基督徒?
一个真信主的基督徒里面既然有了新生命,就是一个不愿意犯罪的生命,他就必然会对罪敏感,这是生命的自然反应,也是圣灵居住在他里面的现象。圣灵会在他未犯罪之前叫他对罪敏感,为要使他不犯罪的决心增强;圣灵又会在他犯罪之后他对罪敏感,使他感到自咎不安,从而挽回他。这种不安不但是因为感到“对不住别人”,和“对不住自己”,同时更是感到“对不住神”(参约十六7~11),而且因为神的标准十分高,自咎和不安的感觉也十分强。
我们认为一个未信主,里面没有圣灵的人,犯了罪之后也会有良心的责备,只是良心的责备低于圣灵的责备,因为良心的标准会随着外界的影响而渐渐变得麻木,自责的敏感程度也随之而降低。而且良心的责备只会叫人感到“对不住人”、“对不住自己”,并没有感到“对不住神”。
为此,有人认为“信了主才没有自由和快乐”,因为一个信了主,他就不能再像从前未信主之时那样以犯罪为乐。其实这才显出信主的宝贵,又显出这才是正路,因为我们的灵性有了“生命”的敏感,不像从前“按名是活,其实是死”,对罪的敏感不大甚至还以犯罪为乐。不错,对罪的敏感越大,犯罪的痛苦和不安也就越大,往往犯了一点点小罪都感到不安。而且因为神是无所不知的,所以我们连隐藏的罪也不敢犯:因为神是无所不在的,我们就认为虽然没有人看见,也不敢犯罪:更因为神是全能的,是公义的,他有足够能力施行报应,所以我们惧怕神的心也很大,但这些却证明我们做了基督徒之后,真的成为圣洁了。
真基督徒虽然失去了犯罪的快乐,却得着了过圣洁生活的高贵感,和真自由感,因为从今以后不再被罪捆绑了。我们有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胜过罪恶感,我们的道德因而大大提高。所以,我们要指出,这就是真心信主,清楚得救的必有现象。我们不能接纳一个自称为真心信主的人,生活道德却仍然像世人一样,以犯罪为乐,品格比世人还要坏。尤其是“脾气”,因为这是属“性情”的流露,是生命的表现,我们不能接纳一个自称为真心信主的人,仍然在家庭大吵大骂,对人粗暴无礼,小器而无容忍的心,不肯饶恕人,斤斤计较,没有爱心。笔者在此特别提醒读者,你的家人和你的亲友正在看你信主之后有什么改变,他们不会看你明白了多少圣经真理,不会称赞你多热心参加聚会,不会了解你的思想有什么转变,他们只会看你的“性情”有没有变得柔和谦卑,如果你的脾气还是和以往一样,你不但在他们的心目中是假基督徒,你更可能真的是未重生得救。品德行为是最基本的得救表现,主耶稣说:“你们的义(指品德行为)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文士”是当时的圣经专家,“法利赛人”是当时热心摩西律法的宗教领袖,但主耶稣指摘这两种人“能说不能行”,是为“假冒为善”的伪君子。
因此,我们不能接纳一个自称为信主的人,还有赌博、吸烟、醉酒、色情玩意,及其他不合基督徒体统的坏习惯仍未戒除。我们不是说得救要靠行为,我们乃是要指出,一个真信主得救的人,其圣洁的生命必然会抗拒这些污秽的坏习惯。故然,偶然情不自禁再犯罪是值得原谅的,但重要的却是自己的心态是否抗拒和憎恨这些罪,因为这是生命本质有没有改变的问题,而不是行为有没有做到最好的问题。
对罪恶污秽产生抗拒既然是“新生命”的自然反应,所以,一个真信主清楚得救的基督徒就必定会有“认罪悔改”和”对付罪恶”的经历,而且许多时候还是天天都有这样的经历,显出他的生命在长大,生活越显圣洁。所以,“认罪悔改”是使我们成为真基督徒的最基本经历,他必须有过最少一次“主动”的(别人吩咐而勉强去做的不算)、“出于内心感动”地(例如,为自己的罪污被圣灵光照出来而感到难过)来到神面前,很难过很真心地祷告认罪,并且相信“自己所犯的罪与主耶稣的死有关”,犯罪是直接得罪神,使父神伤心。再者,有一些人自认是曾真心向神认罪悔改,但却仍让所犯和所认的罪继续存留,没有加以对付,例如:偷了别人的钱仍然没有交还;借了别人的东西,故意不还;得罪了别人而不肯认错道歉:说是戒赌而不肯丢弃赌具等等,这些表现都证明他仍未成为一个真心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为此,我们还要指出,作为一个真基督徒,他必须要有“对付罪恶”的经历,就是以行动来离开罪,清理罪,使罪恶实实在在没有因为什么事与物的保留而继续存留在人的心中。当然,许多年前所亏欠别人的钱或物,自己忘记了,别人也忘记了,要交还给他也无从交还了,我们就不必要逼自己去追究和清理,免得我们有实际上履行不来的事例,就中了魔鬼的诡计,以为得救是靠自己的力量去清除罪恶的,若清除不了,就不能得救。但是,倘若是圣灵自己使我们想起来,而且将所亏欠别人的物归还给他的途径也依然存在,我们就不能推卸责任,以为信了主,就可以继续占据不是属于自己的利益。
七、真心信主的人必定“喜爱追求属灵的事物”
“对罪敏感”是生命消极的反应,但“喜爱追求属灵的事物”却是生命积极的反应。正如上文所说的“洋娃娃”与“婴孩”,两者之间的分别,不但是对外界刺激有没有消极反应,同时也是对食物有没有吸收,使之长大的积极反应。
记得中学时,考生物学的试,其中有一题问:“一辆汽车与一只小狗有什么分别?”这问题其实在问,死物与生物有什么分别?我们不能说,死物不会动,生物会动,因为汽车也会动,也会呼吸,也会叫,也会有反应。但根据教科书所提供的答案,生物是会自己走动,汽车是人驾驶它走动;生物会呼吸,而且越呼吸,血液就越清洁,汽车的”呼吸”却使机器越污秽;生物会吃东西,而且吃了会长大,汽车会”吃”汽油,但不会长大;生物损伤了会自愈,汽车损伤了,只会越烂越大;生物会与异性结合而繁殖小生物,汽车却不会。
同样的,一个真心信主有属灵新生命的基督徒,应该会对属灵的事物产生爱慕和追求,如同吃奶长大一样。从前未信主之时,他不喜爱祷告、读经、听道、敬拜神、唱诗赞美神、传福音为主作见证、事奉主、服侍人、等候主再来得属天的赏赐等,而且还看为讨厌,因为生命里面没有属灵的质素,自然对属灵的事物接受不来。可是现在信了主,得到了属灵的新生命,就发现自己里面有一种属灵的渴慕,对上述这些属灵的事物产生越来越强烈的兴趣。每次吸收到这些属灵的“粮食”之时,内心就有一种满足感,正如主耶稣所说:“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五6)主所说的“义”,就是属灵的事物,主所说的“饱足”,就是追求属灵事物之时,得到一种满足感。当然不单单是满足感,同时也是灵性长大,好像生物吃了食物之后会长大一样。
亲爱的读者,你是不是一个真信主有新生命的基督徒?看你对属灵的事物有没有追求,有没有喜爱,有没有吸收,有没有灵性长进,有没有“生命长大”的现象就知道了。你可以勉励自己作属灵的追求,但你不必勉强自己,因为这是生命的自然反应。有一些人迟迟不肯决志信主,因为他怕自己戒不了赌博的坏习惯,也受不了像其他基督徒一样天天读经祷告,和参加许多教会的活动。其实这些人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如果个人真的重生得救了,他就有了新的生命,这新的生命自然会对罪敏感,自然会对赌博产生强烈的抗拒感,甚至变成讨厌感,那时,他就会自然地戒赌了;另一方面,他有了新生命,他的生命会自然地喜爱追求属灵的事物,如同喜爱吃奶、学走路,和长大一样。但那些不是真心信主的人,既没有新的生命,自然对属灵的事物提不起兴趣来,初时为了讨朋友的欢心,或不甘于在基督徒的群体中落后,于是就勉强自己去追求,显得似乎有多少进步,但内心里总是不喜爱,日子久了,尤其是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发生,这种不喜爱属灵事物的心,就变成讨厌和排斥了,显出他的假信心来。
举一个这样的例吧:好比一个婴儿在母亲的胎中,他会不会天天担心出世后怎可能会呼吸?怎可能用口吃东西?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件苦事?他怀疑学走路怎可能不会跌倒?做人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但是,实际上当他出世之后,他很自然就会呼吸,这是他生命的自然反应,不用学的;再者,他吃东西是一件乐事,没有东西吃才是一件苦事:他学走路是在玩耍之中就学会了,事实上他学许多事物都是在游戏和玩耍之中学会的。他一直长大,满怀做人的大志,他期望有一天能够完成这些大志,这就是做人的目的。但是,这样的道理你不能对个没有生命的洋娃娃说,对它来说,每一件我们认为是乐趣的事,在它都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事。
所以,亲爱的读者,你不用怕信主后属灵的追求生活,你反而应该怕为什么自己没有属灵的喜好,属灵的爱慕?你要长大,你要明白神的旨意,你要承担神所交托你的使命,你要参与事奉,你要努力去追求真理,你要天天灵修亲近神……在你听来,这些是不是难以做到的苦事?还是你发现你里面有一种渴慕,虽然一时间你未必能做到最好,但你却乐意去追求,完成神赐给你的属灵大志?问题不在你能否做到属灵的追求,乃在你有没有多少喜爱这些属灵的追求。一个出生的婴孩,未必能立即就学会走路,但他没有担这个,他只会拼命吃奶,拼命吸收,拼命玩,有一天他就会长大学走路了,因为他有生命力在他里头帮助他。
八、真心信主的人必定有“血、水、和圣灵”为证
约翰壹书五章六至十二节这样说:“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儿子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怎知道你自己得救有永生?圣经说,你有三个见证在你里面,见证你得救有永生的,就是”水”、“血”和“圣灵”。
“水”和“血”是耶稣基督带来给我们的。所谓“水”,就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水礼”,这礼本来是施浸约翰首先开始的,他所传的是“悔改的浸礼”(徒十九1~7),是不能叫人得救和受圣灵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才能叫人受“圣灵”。当人领受圣灵的时候,就有了圣灵为他作见证,这就是第三个见证了。现在就让我们分开这三个见证再来详论一下。
“水”的见证就是见证自己“悔改”和“与主耶稣联合”(罗六3~11)的意思。“水”就是浸礼,其本身没有拯救人,或改变人的效力,它只不过是一个见证。是在浸礼之时,向神、向人、向天使、向魔鬼,公开作的见证,表明受浸者已悔改离开罪恶和魔鬼的权势,如今因着信,借着这个浸礼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联合起来,意思是主耶稣基督的死,是代替我而死,我从前因犯罪而应该接受的刑罚,主耶稣基督代替我受了,所以,在律法上来说,我算是已经死了。既然已经死了,我就不需要再在地狱里受第二次的死,这样,掌死权的魔鬼就无法再来捆绑我。我不但与主耶稣基督的死联合,我更借着这个浸礼见证自己与主耶稣基督的复活联合,意思是说,主怎样胜过死,我也怎样胜过死;主怎样复活过来,我将来在主耶稣再来之时,也怎样复活,以后就不再死,乃是与主耶稣基督一同升天,永永远远在天上与主一同享荣耀。因此,我这个人不再怕死,因为我信主真实复活了,这样,将来我也会真实地复活的。不但如此,就是在现今,因为我已经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罪得赦免,又胜过魔鬼和死亡,所以,我就活像一个好像已经复活了的人一样,不再犯罪,也不再做罪和魔鬼的奴仆,从今以后,我每事每物都是为主而活,罪恶、死亡、和魔鬼都在我的身上没有任何权势和能力。当然,这个浸礼只不过是“见证”而已,真实的胜过罪恶、死和魔鬼的经历,却是在内心的信心里,但我不能作假见证,我不能欺骗自己,又欺骗神、人、天使、和魔鬼,我自己和他们都会知道我所作的见证是真实或是虚假,因为我不是单独用“水”做见证的,我还有“血”和“圣灵”在我身上为我做见证,那是无法欺骗任何人的。
“血”的见证就是主耶稣为我流血,洗净我的罪,为我付出死的代价来拯救我的见证。其意义与上文所说“与基督的死联合”相同,但浸礼只表明“联合的行动”,“血”却表明真实的救赎过程。我们可以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所献的“逾越节羊羔”为例,当时神吩咐以色列人杀了逾越节的羊羔,用牠的血涂在门楣、门框上,这样,当执行杀长子之灾的天使经过门口之时,看见“血”的见证就逾越过去(这就是逾越节名称的来源),不杀那家的长子了。同样,一个人若只受浸,而实际上没有主耶稣的血涂在他的心门上,他用“水”做的见证,就是欺骗人,不能欺骗神、天使、和魔鬼,结果他还是在魔鬼的权势里,未被释放,当审判来到,好比那灭长子的天使来到,看见他没有“血”的见证,他就要遭受死的报应了。所以,我们真心信主的必须要用真实的信心来接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向主承认本来该死的是我们自己,现今感谢主,他因爱我们,代替了我们去接受死的刑罚。或问,怎知道自己是用真实的信心这样信?那就不得不运用一下常理去想一想了。请读者想想,如果我们用真实的信心来接受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相信他爱我们,为我们而忍受极其苦痛的刑罚,流血流到尽,使我们因此不至灭亡,永远在地狱里受痛苦,反而在天上得永生。这样,理由上我们应该会有怎样的反应或表现?我们岂不是会非常“受感动”,为了报答主,愿意立志“为主活为主死”吗?我们岂不是会感受到,“主耶稣比全世界更宝贵”吗?我们岂不是会因为自己竟然蒙恩得救,而感到“内心充满快乐”?我们岂不以自己“做基督徒为一种极大的荣耀”吗?我们得知自己的罪得赦,今后不再惧怕魔鬼和死亡的权势,我们岂不是“对生命充满把握”吗?亲爱的读者,凭这些自然的反应,我们就知道谁是用真实的信心接受了主的救恩了,这就是“血”的见证。
“圣灵”的见证,经文指出,这也就是“真理”的见证。圣经告诉我们,每一个信耶稣的人,都能得着圣灵,这原是神应许赐与一切蒙他选召的(徒一38~39),条件只是“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这样“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保罗在以弗所书也有这样的讲论,他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一13~14请注意,这里也指出受圣灵的条件只不过是“听道”和“信基督”,与上文的条件相同。也许我们会问,我们都是这样行了,但怎知道我们已经受了圣灵呢?请再注意,圣经明说,圣灵就是真理,意思是说,我们领受了真理,让真理在我们里面支配和带领我们,我们就是受了圣灵了。看主耶稣怎样介绍圣灵他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二十五至二十六节,十五章二十六节,十六章七至十四节这些经文里,指出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会有七样工作,就是:“指教我们”,叫我们“想起主的话” ,“为主作见证”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引导我们明白(或进入)真理;“预告将来的事” ;“将受于主的告诉我们”。请注意,这七样工作全部都是为“真理”。“指敎我们是为真理“叫我们想起主的话”也是真理:“为主作的见证”又是真理:“叫我们自责更是属于真理:“引导我们明白真理”和“预告将来的事更是真理:“将受于主的事告诉我们”还是真理。所以我们要指出,一个人真心信主受了圣灵,他必然感受到真理在他里面全面地影响着他。亲爱的读者,你要自问以下这七个问题,你就知道自己里面有没有圣灵了:
①你曾经感受过圣灵在你里面“指教”你没有?
②当你遇到一件事不知道该怎么办之时,你经历过圣灵叫你想起圣经的话,以至你立即明白应该怎样做没有?
③圣灵在你里面为主作见证,自然是要你认识主,那么你感受到你里面的圣灵使你渐渐的多认识主耶稣没有?
④当你犯罪之时,你经历过圣灵在你里面责备你没有?
⑤当你读圣经或听讲之时,你经历过圣灵突然开你的心眼,使你受感动明白真理,又遵行真理没有?
⑥当你关心到死后到哪里去,或世界末日将要如何来临之时,你感受到圣灵将永生,天家,和主再来叫我们复活,又接我们回去的盼望告诉你没有?
⑦当你思想到主耶稣之时,你感受到圣灵使你越来越了解主和有关主的事没有?
以上这七个问题,都是证明我们信主信得是否准确,以至我们里面有领受了圣灵没有。当然,我们不能以“知识”来判断,我们乃要以“有没有顺圣灵而行”来判断。一个人有了领受圣灵的知识,他未必实在地领受了圣灵。凡领受了圣灵的人都必定是被真理约束,被真理控制,被真理影响他的全人和生活,被真理左右他的人生方向。没有行动来表示他领受了圣灵,并不表示圣灵是在他心里,圣灵可能只停留在他的头脑里而已。
5月14日 每日恩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