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廿四1】「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徒廿四2】「保罗被提了来,帖土罗就告他说:」
【徒廿四3】「『腓力斯大人,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并且这一国的弊病,因着你的先见得以更正了;我们随时随地满心感谢不尽。」
【徒廿四4】「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
【徒廿四5】「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徒廿四6】「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我们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加: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徒廿四7】「有古卷加:(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
【徒廿四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徒廿四9】「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 「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1节)都是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可能已经退出了对保罗的指控。
- 「辩士」(1节)原文的意思是「演说家、雄辩家、辩护者」,是代表撒都该人控告保罗的律师。「帖土罗」(1节)是个罗马名字,他可能是个来自罗马的犹太人,熟悉罗马法律。大祭司自诩是律法的捍卫者,但却需要请律师来帮忙。使徒保罗却不需要律师,因为主耶稣应许:「你们当立定心意,不要预先思想怎样分诉;因为我必赐你们口才、智慧,是你们一切敌人所敌不住、驳不倒的」(路二十一14-15)。
- 巡抚腓力斯滥用暴力、收赃受贿,导致犹太地犯罪率大大增加,经常出现骚乱,被他严厉镇压。但帖土罗一上来就昧着良心、肉麻吹捧(3节),一面说「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3节),一面攻击保罗「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5节)。
- 撒都该人对保罗的指控包括两点:
- 煽动群众动乱(5节);
- 图谋污秽圣殿(6节)。
- 「拿撒勒教党」(5节),是撒都该人对基督徒的蔑称,意思是「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一46)?
- 罗马政府为了安抚犹太人,若有人带外邦人擅闯圣殿内院、玷污圣殿,特准公会按照犹太律法审判处死。但此时撒都该人的控告却是「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6节),表示他们的指控已经从「污秽了这圣地」(二十一28),降级到图谋污秽圣殿。
【徒廿四10】「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
【徒廿四11】「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
【徒廿四12】「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
【徒廿四13】「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 「点头」(10节)指点头示意。
- 保罗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10节),意思是腓力斯已经担任犹太巡抚五年,对犹太人的事务应该相当熟悉,所以对此案的判断理当没有困难。保罗的开场白虽然礼貌,但却只是陈述事实、并不阿谀奉承(3节)。这是本书所记录的保罗第二篇自辩词(10节),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否认煽动群众的指控(11-13节);
- B. 承认复活(14-16节);
- A1. 否认污秽圣殿的指控(17-20节);
- B1. 承认复活(21节)。
- 保罗否认指控的理由包括两点:
- 他在耶路撒冷逗留的时间很短,并不足以煽动暴乱(11节)。保罗从「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11节),其中在耶路撒冷的时间只有七天(二十一27)。
- 保罗的诽谤者并不能证明他当时在城中煽动暴乱(12-13节),甚至连证人都没有出现(19节)。
【徒廿四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
【徒廿四15】「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
【徒廿四16】「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 信徒不必承认没做过的事,但一定要承认自己的信仰(14节)。这是荣耀,也是见证。许多信徒害怕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只想暗地里作基督徒,主耶稣说:「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十33)。
- 「道」(14节)原文是「道路」。
- 15节可译为:「我对神存着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义人和不义的人都要复活」(和合本修订版)。意思是保罗并非异端,他对复活的盼望和那些指控者都是一样的。这是保罗唯一一次提到「无论善恶,都要复活」(15节;约五29)的地方,他在其它书信里只说到义人的复活或信徒的复活(林前十五22;帖前四14-16)。
- 「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16节),意思是竭力不犯罪。我们若要向人有无亏的良心,就必须先向神有无亏的良心。我们若在人面前良心有亏,就不能为神作见证。
【徒廿四17】「过了几年,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
【徒廿四18】「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
【徒廿四19】「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
【徒廿四20】「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
【徒廿四21】「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 「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17节),指保罗此次耶路撒冷之行,负有把捐资送到耶路撒冷的任务(林前十六3-4;林后八1-4;九1-4;罗十五26)。
- 「供献的物」(17节),指保罗为那四个人(二十一23-26)所付的款项。
- 「惟有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18节),意思是保罗并没有在圣殿「耸动众人」(12节),那些指控他的人才是捏造谎言并引发圣殿暴动的人(二十一27-28)。
- 「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19节),意思是最初诬告保罗的「几个从亚细亚来的犹太人」(18节;二十一27)并没有出庭作证,显然是自知理亏。
- 「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20节),意思是公会没有定他有罪(二十三9),所以帖土罗的指控只是代表撒都该人、并不代表公会。
- 最后,保罗再次强调自己被指控不是因为违反了罗马法律,而是为了「为死人复活的道理」(21节)。这不但是结辩词,更是在法庭上公开为主作见证。
【徒廿四22】「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
【徒廿四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 「这道」(22节)原文是「这道路」。
- 腓力斯治理犹太多年,早就了解犹太教对耶稣门徒的逼迫,所以知道保罗并没有违反罗马法律。但他若宣判保罗无罪,就会得罪撒都该人,所以就「支吾他们」(22节)。当权者在公义中行不义的拿手好戏,就是无限期地拖延;不但拖延了判决,也拖延了自己得救的时机。但是,这却使保罗不断有机会见证「死人复活的道理」(二十五19;二十六23)。
- 保罗得到「宽待」(23节),是依法享受罗马公民的权利(23节)。
- 「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23节),表明在保罗被关押期间,教会和弟兄一直在陪伴他、供给他。
【徒廿四24】「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
【徒廿四25】「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徒廿四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徒廿四27】「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 「土西拉」(24节)是犹太王希律·亚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主后41-44年在位)的女儿,此时只有19岁,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而她是腓力斯的第三任妻子,双方都为结婚而离了婚(《犹太古史记》卷20第7章141-144节)。
-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22节),现在又主动要听保罗「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24节)。面对这样难得的传道机会,保罗不但没有降低福音的门槛、先用好言好语笼络住他,反而向他们「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25节)。腓力斯素以不仁不义著称,并且贪恋美色、抛弃前妻另娶新欢,毫无节制可言。但他并无悔改之意,所以听到「将来的审判」,只是「甚觉恐惧」(25节),但却并不「扎心」(二37)。今天,许多人也是明白福音的道理、找不出不信的理由,只是因为不愿改变生活的方式,所以对福音的态度也是:「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25节)。
- 腓力斯是个贪财的人,可能因为保罗提到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17节),就等候保罗的朋友用钱行贿,「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26节)。结果是一次又一次地听福音,一次又一次地与救恩擦肩而过。天然人都是抵挡神的,若没有神的拣选,纵然有使徒保罗亲自讲道,也不可能靠着自己的理智、意志或情感来悔改信主。
- 在被囚的两年里,保罗越来越学会顺服、灵命越来越臻于成熟,路加也许正是趁此时机收集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原始资料。而腓力斯则越来越过分。先是主后58年大祭司约拿单( Jonathan, the High Priest)上任,威胁要向尼禄(Nero,主后54年10日13日-68年6月9日在位)举报腓力斯治理不善,被腓力斯雇凶刺杀。然后,腓力斯在处理凯撒利亚的民族冲突时滥杀犹太人,被罗马革职召回(《犹太古史记》卷20第8章177、182节)。波求?非斯都(Porcius Festus,主后59-62年在位)很可能于主后59年接任犹太巡抚,成为确定保罗被囚时间的最准确标志。
- 「腓力斯」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快乐的」,但他很快就会失去快乐,回罗马后就要面对凯撒利亚犹太领袖的指控(《犹太古史记》卷20第8章182节),所以「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27节)。保罗无辜被囚的两年,是腓力斯离救恩最近的两年。但一个人若是被神拣选,得着救恩不需要两年屡次谈论(26节),只需要一场地震(十六34)。他与世界上最会传福音的使徒近在咫尺,但却没有像腓立比的禁卒一样得救(十六33);他想赚得全世界,但却赔上了自己的生命(太十六26)。今天,有多少这样不快不乐的腓力斯呢?
读经有感:邀保罗讲道、请保罗退避(24-25)
就经文所述,腓力斯不但生逢其时,有福音传到他的耳朵里,而且还有保罗这样的布道家被邀到面前来向他传,更何况他在听道的过程中心里也着实有过畏惧的感觉。按理说,他在这种情况下,得救的机会应该很浓,成功在望。但如果他最终却还功亏一筹,与救恩失之交臂,那他显然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人究竟是否得救,一方面其实只在乎他是否相信并接受耶稣基督十架上的救赎之恩,从而成为上帝的子民和儿女一事而已。但另一方面,人心里是否相信并接受主,却存在着许多现实上自欺欺人的假象,因为毕竟人内在心灵看不见摸不着的真实情况,不论对己对人,其实都未必是那么一目了然!
默然自问
- 设想自己就是当天在听审帖土罗与保罗对垒供词的人,尽管学识和经验都不如包青天,是否必也想得出应该根据什么原则、捕捉什么重点、听出什么蹊跷、绕开什么话题、切入什么要害?
- 是否人既具有形而上的超然意识,所以就应该都自然而然相信上帝、灵魂、真理、良知、罪恶、公义、审判、天堂、地狱等事?
- 作为万物之灵的你我,若经常凭借理知感知良知而思想、探索、渴求内在心灵丰盛、平安、喜乐之事,究竟是正常或反常?智慧或愚昧?出路或死路?
- 为什么对许多人而言,绝对的现实,就是在谁也改变不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限时空现实舞台中,多赚取、多吃喝、多玩乐?
- 为何在道成肉身、十字代罪、死里复活、新天新地等事的认知和理解上,动物与对人类之间,一定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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