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三1】「我们岂是又举荐自己吗?岂像别人用人的荐信给你们或用你们的荐信给人吗?」
- 「荐信」即介绍信。当时犹太人出门旅行常携带「荐信」,而众教会之间写「荐信」也很普遍(林前十六3)。有一些「假使徒」(十一13)自我举荐,「自称为使徒」(启二2),或者利用「荐信」到处招摇撞骗,「为利混乱神的道」(二17)。而教会也用「荐信」的方式来证明所差派使者的身份(徒十五23),保罗自己也写过荐信(罗十六1-2)。
- 可能哥林多教会有人批评保罗到哥林多时没有带着荐信,就像亚波罗带着荐信到哥林多教会一样(徒十八27)。但保罗根本用不着给他们荐信,也不用他们推荐,因为他是创立哥林多教会的使徒。保罗在本信中多方面讲到推荐神仆的问题(四2;五12;六4;十12,18;十二11)。
【林后三2】「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写在我们的心里,被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
- 保罗是创立哥林多教会的使徒(林前九1-2),曾在那里教导他们「一年零六个月」(徒十八11),哥林多教会的存在就是保罗的使徒职分和工作果效的明证,因此说「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
- 我们看待神的仆人,不是根据学历、资历、头衔或其他名人的推荐,神会通过他们在人心中动工、改变生命,来显明神所托付的职事。
【林后三3】「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借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
- 基督徒「明显是基督的信」,是基督给世人看的。因此,信徒要让人在自己身上看出基督来,而不是只会说「要看神、不看人」。
- 保罗将哥林多人比作是「基督的信」,是由保罗透过他的福音的职事「修成的」。任何人因听保罗的道而生命得到改变,都是圣灵工作的果效(罗十五17-19;林前二4-5);因此,真实的「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是圣灵透过人做工的记录。
- 「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引自先知书中对新约的描述(耶三十一31-34;结三十六24-32),指新约时代神要把律法写在人的心上,圣灵用事奉在人心里的实际变化来作荐信。因着这个引述,保罗继续介绍自己和同工是「新约的执事」(6节),引出了旧约和新约的职事的分别(7-18节)。
【林后三4】「我们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
【林后三5】「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
- 「信心」(4节)原文指对自己事奉的自信(confidence),是惧怕、胆怯的反义词(提后一7)。
- 保罗在传道工作上的「信心」不是来自肉体的自信,「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5节),而是因为他清楚知道「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5节),所以神自己会负责使我们有能力执行祂所托付的工作。因此,事奉神的人不必在意眼见的成败和别人的评价,而应该在意我们的工作和能力是不是「出于神」,若不是「出于神」,一切事奉都是枉然、虚空。
- 保罗在此回答了他之前的设问「这事谁能当得起呢」(二16),表明他之所以能承担「新约的执事」(6节),乃是「因基督」(4节)、「出于神」。
【林后三6】「祂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译:圣灵)是叫人活。」
- 「精意」原文是「灵」,可译为「圣灵」(英文ESV、NASB译本)。
- 「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并非是在谈论字面解经或灵意解经,而是谈论律法的职事和福音的职事,也就是旧约「属死的职事」(7节)、「定罪的职事」(9节)与新约「属灵的职事」(8节)、「称义的职事」(9节)的区别。旧约和新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实行法则的不同:旧约的职事是根据律法「字句」的管治,而新约的职事是根据圣灵的带领。
- 人若倚靠自己来遵守律法,就是「想要立自己的义」(罗三20;十13),结果没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最后都会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所以说「字句是叫人死」;人若倚靠圣灵所赐的生命和能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罗八4),让基督的生命从自己里面活出律法的要求(耶三十一33;结三十六26-27;罗八4),就不会再被定罪(罗八3-4),所以说「精意是叫人活」。
- 新约完全是圣灵的工作,无论是信道还是行道,一切都是「因基督」(4节)、「出于神」(5节)、凭着圣灵,为要「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一29)。所以保罗「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4节),「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人若是靠着自己来信道、行道,新约也会成为叫人死的「字句」,登山宝训(太五至七章)反而会成为比旧约律法更重的轭。
- 「新约」这个词,在保罗书信中只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出现过(林后三6;林前十一25)。
【林后三7】「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林后三8】「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 「尚且有荣光」,(7节),指律法的来源是神,是在神的荣耀中赐下的,虽然有消极定人罪的效用,也有积极领人到神面前去的效用。
-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7节)指摩西在西奈山领受律法时,神将律法写在石版上(出三十四1)。
- 摩西拿着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脸面因着与神的长久交通而反射神的荣耀发光(出三十四29),以色列人看见了就怕挨近他(出三十四30)。人既然不能在律法前睁开眼,摩西只好用帕子蒙上脸和他们说话(出三十四33-34),让以色列人可以在他面前站立。但「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7节),正如律法只是神工作中的一个阶段性法则,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以后,就不再对人发生管理和引导的作用。
- 因为人已经被罪污染,没有人能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所以律法在人身上起不到叫人在神面前活的效用,只是起了定人罪叫人死的作用。不是律法不好,而是人不对,所以「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罗七10),旧约的职事就成了「属死的职事」(7节)。
- 「属灵的职事」(8节),表明新约职事的特性是属灵的,是凭着圣灵服事,由圣灵亲自引导人行在神的旨意中(结三十六27;罗八3-4),因此「更有荣光」(8节),这荣光更大、更持久。
【林后三9】「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林后三10】「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
【林后三11】「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
- 律法是「定罪的职事」(9节),以色列人以为自己可以遵行律法,所以一口承诺「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十九8),结果却无法遵守全部律法,只能被律法定罪。
- 新约是「称义的职事」(9节),因为新约的事奉是根据主耶稣基督所做成的救赎,带领人们接受因信称义的恩典(罗三21-28),不再被定罪。
- 神不愿意叫人死,乃是愿意叫人活,所以照着祂的时间,用「称义的职事」就代替了「定罪的职事」。旧约「定罪的职事」荣光与新约「称义的职事」荣光相比,「就算不得有荣光了」(10节)。因为「称义的职事」是神的儿子亲自做成的,它的果效存到永远,荣光永远不会过去。
- 「那废掉的」(11节)不是指律法本身,而是指旧约的职事。律法的历史任务乃是显明罪的事实(罗七7;五13),从而叫人知罪(罗三19-20),回转归向基督(加三24),寻求神赦免的恩典。律法本身虽没有直接解决人在神面前的难处,但是却为神救赎的恩典作了开路的工作。
- 「这长存的」(11节)指新约的职事要永远长存,律法的义要永远成就在那些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4)。
【林后三12】「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
【林后三13】「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
- 「这样的盼望」(12节),指新约职事的永存和荣耀(11节)。
- 「大胆讲说」(12节),指保罗相信新约职事的永存和荣耀,所以他可以对哥林多人大胆讲说,不像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还得「将帕子蒙在脸上」(13节)。
- 摩西因为以色列人害怕挨近他,就用帕子蒙上脸(出三十四30-35),以色列人才能稍为安心地听神的话。但因此以色列人也看不见那荣光会渐渐退去,「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13节),以为律法的职事永远不会过去,至今仍把自己放在被定罪的地位上,把遮盖神荣耀的帕子留在心里(15节),不敢「敞着脸」(18节)接受神荣耀的恩典。
【林后三14】「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
【林后三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
【林后三16】「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 「这帕子」(14节)原来指蒙在摩西脸上的帕子,在此转指当时仍蒙在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15节),也就是以色列人对旧约律法字句的误解和成见。「这帕子」使他们的心眼被蒙蔽,不能明白神在律法里的启示,看不见旧约已过去,新约已设立。
- 「他们的心地刚硬」(14节),指以色列人不能看见反照在摩西脸上的旧约的职事的荣光,不是因为摩西用帕子蒙脸,而是因为以色列人的心地刚硬。主后150年左右犹太拉比的著作中说,因为以色列人犯了造金牛犊的罪(出三十二1-4),所以他们无法在恐惧中看摩西脸上的荣光。
- 「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14节),指旧约是为基督作见证的,人只要接受基督,就能明白旧约的真正意义。14节是圣经中唯一提到「旧约」(14节)一词的地方。
- 「摩西书」(15节)指摩西五经,代表希伯来圣经。信徒读经时若坚持自己的观念与成见,有如「帕子还在他们心上」(15节),读经的益处会大打折扣。
- 16节是应用「但摩西进到耶和华面前与祂说话,就揭去帕子」(出三十四34),保罗把这个道理应用在当时的犹太人身上,表明如果有人愿意转向神,他心上的帕子就被「除去了」(16节)。
- 通常保罗说到「主」的时候,都是指基督。但16节是引用七十士译本出三十四34,那里的「主」(16节)是指「耶和华」,即三位一体的神。
【林后三17】「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 「主就是那灵」,并不是说基督就是圣灵。这里的「主」是继续按照16节七十士译本的用法,指三位一体的神。
- 保罗在这里使用了标准的犹太释经法,把昔日赐律法给摩西的「主」神与今日的「圣灵」作对比。在旧约之下,以色列人只能借着「主」神赐给摩西的律法来认识祂。当以色列人心上的帕子除去以后,就能在新约之下借着圣灵经历到「主」神,所以就能体会「主就是那灵」。
- 人若是活在旧约之下,想通过行律法来讨神喜悦,就没有自由,因为他们达不到律法的要求,结果却落在律法的定罪中。人若是活在新约之下,「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律法所要求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4),罪不再被记念(罗四6-8),罪人也不再被定罪(罗八1),律法就不再成为捆绑,所以说「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林后三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是再次应用出三十四34-35。当我们像摩西一样在神面前「揭去帕子」(出三十四34)以后,「基督荣耀福音的光」(四4)就不再向我们隐藏,我们就能看见神的荣耀,被神的荣耀所改变。
- 「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四6),所以当我们仰望「耶稣基督的面」时,就像「从镜子里返照」,被「神荣耀的光」所照耀。
- 「变成主的形状」,指信徒因着仰望基督,心意被圣灵更新而变化,越来越被恢复成由基督的生命所彰显出来的神的形象(四4)。
- 「变成」原文是现在时态,表示持续的改变,我们得救以后的生命不是一瞬间「变成主的形状」,而是一生的功课。
- 「荣上加荣」,强调渐进改变的过程。
- 16-18节的「主」都是指三位一体的神。新约信徒在生命中所经历到的神就是圣灵,我们生命的改变完全是圣灵的工作结果,所以说「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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