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四1】「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
【林后四2】「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 「这职份」(1节)指「新约的职事」(三6)。如果我们的事奉是真正出于神,必定会「不丧胆」(1节),因为不是依靠我们自己的刚强,乃是蒙了神的怜悯。而出于肉体的事奉很快就会在困难面前「丧胆」。
- 如果我们的事奉是真正出于神,必定会「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2节),因为我们所依靠的是圣洁的神,而不是肉体、势力。而出于肉体的事奉必然会依靠人的手段,或者靠「行诡诈」(2节)开展工作,导致嫉妒纷争,或者用属地的智慧来「谬讲神的道理」(2节)。传福音的人应当用属天的智慧,光明磊落,不但传讲真理,也照着真理来活,「只将真理表明出来」(2节),因为「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7)。
- 「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2节),指如果每一个人都忠于他们的良心,就不得不承认保罗的确言行一致。
- 「谬讲」(2节),原文指将纯酒用水稀释,表面上还是讲神的道理,实际上已经用人的观念、世界的观念掺杂、稀释了真理。
【林后四3】「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
【林后四4】「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
- 事奉神的人不必为工作的果效患得患失,因为果效在神的手中。只要我们忠心地传讲真理,也活出真理,身体力行地「将真理表明出来」(2节),如果听者仍然不肯接受,责任不在我们。因为他们是「灭亡的人」(3节),神允许他们「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4节),以致不能明白福音真理。
- 「这世界的神」指撒但。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撒但「弄瞎了心眼」,活在黑暗之中,拒绝接受「基督荣耀福音的光」,因此「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被「弄瞎了心眼」的人无法从自己的肉体里面生发出信心,得救只能根据神的恩典,所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 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三次提到他所传福音的核心内容(林前一17-18,23;十五3-4;林后四4-6)。「基督本是神的像」(4节)是「基督荣耀福音」的核心内容之一。首先的亚当是照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创一26),但末后的亚当基督(林前十五45-49)却「本是神的像」,是神向人的显出,是人认识神的唯一途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因此,认识了基督,也就认识了神,并且因「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弗四1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约壹二23)。
【林后四5】「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
- 「不是传自己」,可能指保罗不像别人举荐自己,也可能指保罗强调自己使徒的权柄,不是为了高抬自己,而是为了高举基督。
- 「传基督耶稣为主」这是保罗所传福音的核心内容之一。传福音的人不能用自己去代替主,任何代替都是堵塞到神那里去的路。传福音和接受福音的人都要单单根据基督、顺服基督、高举基督、传扬基督。
- 「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可能哥林多教会有人认为保罗总是强调自己的使徒权柄,但保罗却把自己当作传道对象的仆人。传道对象并非是保罗的主人,他只有一位主基督耶稣,基督是祂事奉的对象、事奉的中心,他是因顺服基督而乐意服事人。
【林后四6】「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 「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引自「神说:要有光」(创一3)。
- 「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是保罗所传福音的核心内容之一。「神荣耀的光」不在别处,只「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摩西脸上的荣光是反射神的荣耀(三7),基督面上的荣光是显明神儿子自己的荣耀,因「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
- 主耶稣的工作,就是让「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赛九2;太四16)。接受福音,就是接受这光照(徒九1-9),被神得着,成为「神荣耀的光」在世上的显明。
- 对于重生得救的人,这光「已经照在我们心里」。但只有越多亲近主,才能越多让祂面上的荣光继续「照在我们心里」,让我们在基督里越来越得着「神本性一切的丰盛」(西二9),越来越成为神荣耀在世上的显明,正如基督将祂显明一样。
【林后四7】「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
- 「瓦器」在地中海沿岸相当普遍,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便宜、易碎,一旦破了,只有丢弃。保罗此时想到的可能是当时最便宜、最普遍的瓦器油灯,而「宝贝」就是其中「基督荣耀福音的光」(4节)、「神荣耀的光」(6节)。
- 神将「宝贝」放在卑贱的「瓦器」里面,目的不是要显明「瓦器」,乃是要显明这宝贝「莫大的能力」。福音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传福音的果效在乎神恩典和大能,不在乎传福音者的刚强、能力、知识、口才。传福音的人只有真正认识自己是软弱、不能的「瓦器」,又认识神有「莫大的能力」,才能既不为成功而骄傲自夸,也不因挫折而怨天尤人。
【林后四8】「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
【林后四9】「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 8-9节一面表明「瓦器」(7节)是何等软弱,一面表明神「莫大的能力」(7节)如何保守福音照祂自己的计划传开。虽然「瓦器」仍旧是瓦器,但是有了「基督荣耀福音的光」(4节)放在瓦器里,神就负责用祂「莫大的能力」成就一切:软弱中仍能刚强,绝望中仍有希望。而当我们认识了福音的能力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神,才能坦然面对一切际遇、欣然迎接各样争战,并且向仇敌大大夸胜。
- 「遭逼迫,却不被丢弃」(9节),指虽被仇敌追赶,却不被神撇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9节),指虽然表面上有挫折,却不至于完全失败。
【林后四10】「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
【林后四11】「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
- 10节和11节原文是对偶句。
- 「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10节),对应「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11节),指保罗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与主耶稣在地上工作时一样,不断面临逼迫、患难和死亡的威胁。
- 「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10节),对应「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11节),指当我们因信与主耶稣联合,愿意与主耶稣一样被交于死地时,主耶稣死里复活的大能和经历也会在我们软弱的身体上显明,使我们得胜有余(罗八35-39)。因此,人若传扬死而复活的基督,就会发现死而复活的经历也会真实地「显明在我们身上」。
- 在我们传福音的过程中,十字架的经历不是只有一次,而是「常带着耶稣的死」(10节),「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11节)。这两个「常」都不是人自己找的,乃是「被交于」的,是因为我们肯被神差遣,神就安排环境来训练我们。当瓦器在各样的重压中被碰得粉碎的时候,我们的旧人就不能再活动,只能让神「莫大的能力」(7节)来做工,别人在我们身上所看见的就不再是我们自己,而是遇见主,要来得着主。
【林后四12】「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
- 「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指传福音者天天面对死亡的威胁。
- 「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指主耶稣死而复活的生命透过在传福音者身上的工作,使别人得生命。
- 传福音者每一次「死」的经历,都是见证神「莫大的能力」的机会,都是让别人体会到基督复活生命、以致能供应别人生命的机会。
【林后四13】「但我们既有信心,正如经上记着说:『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我们也信,所以也说话。」
【林后四14】「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并且叫我们与你们一同站在祂面前。」
【林后四15】「凡事都是为你们,好叫恩惠因人多越发加增,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与神。」
- 「信心」(13节)指相信神「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14节),因此保罗能甘心「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11节),借着死来供应别人生命,经历患难仍不动摇,在「死」(12节)面前仍能继续传讲神的福音。13节引自七十士译本诗篇一百一十五1(希伯来文圣经诗篇一百十六10)。
- 保罗在艰难之中信心仍能坚固,是因为他认识到基督的复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农夫既然已经收取了初熟的果子,当然也会收取后来结成的一切果子;因此,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也必叫主耶稣的门徒们「与耶稣一同复活」(14节),并且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既然如此,「死」就一点也不可怕了。
- 我们传福音,不是为了改善道德、改良社会、慈善救济,而是借着让更多的人经历神福音的「恩惠」(15节),使「感谢格外显多,以致荣耀归与神」(15节),因为神的心意是「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传福音的次要目的,是「凡事都是为你们」(15节);主要目的,是使「荣耀归与神」,我们一切事奉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荣耀神。
【林后四16】「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
神的拣选使保罗「不丧胆」(四1),复活的盼望(14节)也使他「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的经历更使他「不丧胆」。环境中的难处虽然会影响我们的身体,但更能增添我们里面神的成分,让我们在经历中面对面地遇见主,使我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弗三16),不断保持灵里的更新。如果我们信主后总是停留在陈旧的光景中,恐怕是由于我们外面的人贪享安逸、躲避十字架的功课。
【林后四17】「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林后四18】「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 保罗所经历的患难都极其沉重,一直伴随着他为主工作的一生。但与神所预备的那「极重无比、永远荣耀」(17节)相比,他就看这些患难为「至暂至轻的苦楚」(17节),简直不成比例。因为信徒苦难的经历,都是为了「成就」(17节)将要显明的荣耀,「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
- 「所见的」(18节),指人的感官所能感受的一切属地的事物,包括身体的毁坏(16节)和所忍受的苦楚(17节);「所不见的」(18节),指人的感官所感受不到,但在信心的灵里却能知道的一切属天的事物,包括内心的更新(16节)和将来「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17节)。眼目所见的事物都是要过去的,用眼见的损失去换现在所不见的神的丰富和荣耀,这样的选择是最聪明的,因为那永远的荣耀,能使一切属地的事物都失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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