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九1】「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
【来九2】「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
【来九3】「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来九4】「有金香炉(炉:或译坛),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
【来九5】「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施恩:原文是蔽罪)座。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 九章-十18的主题是「大祭司耶稣更美的事奉」,与五-七章「大祭司耶稣更高的等次」首尾呼应,包括两个部分:
- 地上有限的事奉(九1-10);
- 天上有效的事奉(九11-十18)。
- 1-10节的主题是「地上有限的事奉」,包括两大部分:
- 地上帐幕的预备(1-5节);
- 地上帐幕的事奉(6-10节)。
- 第1节可译为「原来连第一个约都有敬拜的礼仪和属世界的圣幕」(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礼拜」(1、9、十2)原文又被译为「事奉」(14节;十二28),敬拜是事奉的本质、事奉是敬拜的表达,两者密不可分(太四10)。旧约与新约的事奉有共同之处,但新约却超越了旧约。所以2-5节勾勒出摩西帐幕的荣美,引导我们思想新约更大的荣耀。
- 收信的犹太信徒都熟悉摩西的帐幕,这帐幕是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与神立约时,摩西根据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样式支搭的,而当时希律王重建的第二圣殿则并非完全符合神所指示的样式。2-5节原文是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用来强调「第二幔子」(3a)使「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8节)。
- A. 有预备的帐幕(2a);
- B. 圣所的陈设(2b);
- C. 头一层叫作圣所(2c);
- D. 第二幔子(3a);
- C1. 第二层叫作至圣所(3b);
- B1. 至圣所的陈设(4-5a);?
- A1. 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5b)。
- 「头一层」(2节),指进入帐幕门口的第一层,被称为「圣所」(出二十六33)。「第二幔子」(3节),是把帐幕分隔成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出二十六33),外面那层是圣所,里面那层是「至圣所」(3节),只允许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7节)。
- 在圣所里,「灯台」(2节)是圣所内部唯一的光源(出二十五37),「桌子」(2节)用来摆放陈设饼(出二十五30),「陈设饼」(2节)是摆列成两行的十二个饼(利二十四5-6)。
- 在至圣所里,「有包金的约柜」(4节),里面「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4节)。第一圣殿被毁以后,「约柜」就失踪了,后来重建的第二圣殿里不再有约柜。「金香炉」(4节)在幔子前(出四十26),挡在至圣所的入口,被称为「耶和华面前的坛」(利十六12、18;王上九25),在功用上是至圣所的一部分(王上六22;利十六12)。金香炉所烧出来的香透过幔子弥漫到至圣所里,到达神的「约柜」前,所以金香炉常与约柜相提并论(出三十6;四十5),在某意义上提供了进入至圣所之法(利十六12-13)。
- 帐幕里的每样物件,都有重要的属灵象征意义,详情参见出二十五至三十一章的注解。但作者在这里提到那些荣耀的物件,并不是为了解释其属灵意义,所以「现在不能一一细说」(5节)。因为他所要细说的,乃是帐幕事奉的有限(6-10节)和基督大祭司更美的事奉。
【来九6】「这些物件既如此预备齐了,众祭司就常进头一层帐幕,行拜神的礼。」
【来九7】「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不带着血为自己和百姓的过错献上。」
【来九8】「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来九9】「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来九10】「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 6-10节原文是由多个子句构成的一个完全句,指出地上帐幕的事奉有两个有限之处:
- 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6-8节);
- 献祭不能洁净敬拜者良心(9-10节)。
- 6-8节指出:在地上的帐幕里,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 第6节可译为「这些物件既如此预备齐了,众祭司就不断地进第一层帐幕行拜神的礼」(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虽然帐幕里面非常荣耀,但里面的事奉却非常有限。祭司必须不断进入圣所「行拜神的礼」(6节)。
- 第7节可译为「至于第二层帐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独自进去,没有一次不带着血,为自己献上,也为百姓无意所犯的过错献上」(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8节),指旧约献祭制度还存在的时候。摩西帐幕的样式和旧约的献祭制度都是圣灵所启示的,「圣灵用此指明」(8节),旧约里的百姓无法直接来到圣洁的神面前,进入至圣所的路受到限制。因为进入至圣所的道路并不通畅(8节),只有大祭司能在每年七月十日的赎罪日(利十六29-34),独自带着血进入至圣所,先为自己赎罪(利十六11-14),再为百姓赎罪(利十六15-19)。而借着基督,新约的每个信徒随时可以「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十19-20)。
- 9-10节指出:在地上的帐幕里,献祭不能洁净敬拜者良心。
- 第9节可译为「那第一层帐幕是现今时代的一个预表,表示所献的礼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现今」,就是「基督已经来到」(11节)的世代。旧约是有「瑕疵」(八7)的,不管旧约的帐幕和敬拜礼仪有多荣耀,但「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只有外表礼仪的果效,并不能洁净人的「良心」。本书所提到的「良心」(9、14节;十2、22;十三18),都与敬拜神有关。在神面前,良心的功用不是辨明是非,而是让人有罪疚感(十2)。只有罪得赦免(十18)、良心才能得着洁净(14节),罪人才能毫无阻拦地得以亲近神(七19)、事奉神(九14),人与神的关系才能「得以完全」(9节)。
- 第10节可译为「这些只是关于饮食和各样洁净的礼仪,是在『更新的时候』来到之前,为肉体立的规例」(新译本,英文ESV译本)。旧约的饮食禁忌和洁净礼仪只是外表的、属物质的仪文, 等基督到来之后(11节),「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3),不是借着外在的、礼仪的方法。本节的「肉体」是与「良心」作对比,正如下文用身体得洁净(13节)与良心得洁净(14节)作对比。
【来九11】「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来九12】「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来九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
【来九14】「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
- 九11-十18的主题是「天上有效的事奉」,包括三个部分。
- 基督的献祭比地上更美(九11-14);
- 基督的献祭确立了新约(九15-22);
- 基督是更美的祭物(九23-十18)。
- 11-14节的主题是「基督的献祭比地上更美」,包括两个方面:
- 一、基督进入了天上的圣所,赎罪的效果更美(11-12节):
- 第11节可译为「但基督已经来了,作了已经实现的美好事物的大祭司;祂经过更大、更完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做的,也就是不属于这被造的世界的)」(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已经实现的美好事物」,就是基督已经成就了「永远赎罪的事」(12节),使信徒的良心得洁净,得以亲近和事奉神(14节),只等我们凭信心去支取、去经历。
- 在旧约的赎罪日,「山羊」(12节)的血是为百姓赎罪(利十六15),「牛犊」(12节)的血是为祭司自己赎罪(利十六11),但这些只能暂时遮盖人的罪,并「不能除罪」(十4)。而基督用「自己的血」(12节)一次献祭,「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12节),从此不必再重复献祭。基督「自己的血」,代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圣所」就是天上「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11节),属灵的「真圣所」(24节)并没有用幔子分成圣所和至圣所(3节),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已经把「第二幔子」(3节)废去了(太二十七51),向人显明了旧约之下「还未显明」(8节)的进入至圣所之路(十19-20)。
- 二、基督献上了真正的祭物,洁净的效果更美(13-14节):
- 「山羊和公牛的血」(13节)指赎罪日的献祭(利十六11、15),「母牛犊的灰」(13节)用来「为以色列会众调做除污秽的水」(民十九9)。这些外在的礼仪都被承认具有某种洁净的功效,何况更超越的基督的血呢(14节)?
- 「永远的灵」(14节)指圣灵,基督在地上靠着圣灵生活行事(赛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太十二18),并借着圣灵的能力将自己献上,作为真正的祭物:基督是甘心自愿地「将自己」(14节)献给神,祭牲却是被动无知的;基督是在道德上「无瑕无疵」(14节),祭牲只是在身体上「没有残疾」(利一3);基督的血能「洗净你们的心」(14节),祭牲的血和母牛犊的灰只是「洒在不洁的人身上」(13节)。
- 旧约的祭物既然「不能除罪」(十4、11),所以也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洁净(9节)。只有用基督之死作为真正的祭物,才能「洗净」(14节)良心,在神面前为我们除去死行(14节),让罪得赦免的人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用讨神喜悦的生活来「事奉那永生神」(14节)。洁净良心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可以亲近神(十22)、事奉神(14节;罗十二1)。
【来九15】「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来九16】「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遗命:原文与约字同)的人死了;」
【来九17】「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来九18】「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来九19】「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
【来九20】「『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来九21】「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
【来九22】「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 15-22节的主题是「基督的献祭确立了新约」。
- 15节可译为「因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借着祂的死,使人在前约之下的过犯得到救赎,就叫那些蒙召的人,得着永远基业的应许」(新译本,英文ESV译本)。
- 基督成为新约中保的原因,是因为祂献上自己为祭(14节),带来罪得赦免(12节)、良心得洁净(14节)的恩典。这恩典是新约的基础(十17-18),使信徒能发自内心地遵行神的旨意,这是新约更美的应许之一(八10)。基督之死的救赎功效不但适用于将来、也能追溯既往,新约圣徒固然是因信靠基督而罪得赦免,旧约圣徒也同样是因信神的应许而蒙神赦免(十一39-40)。
- 基督作新约中保的目的,是要「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15节),这是新约另一个更美的应许。
- 16-17节可译为「凡有遗嘱,必须证实立遗嘱的人已经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嘱才有效力;立遗嘱的人尚在,遗嘱就不能生效」(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约」原文也可译为「遗命」(16节),在这里是双关语。在立遗嘱的人尚未死以前,遗嘱并没有生效,还可以修改。但立遗嘱的人死了以后,遗嘱立刻生效,就再也不能更改了。因此,新约是根据基督之死,基督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为祭,就确认遗嘱已经生效,不但赎了众人的罪,也「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 「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18节),意思是说:新约是因基督的血而立,又因祂的死而生效;旧约作为新约的预表,也是用牛羊的血作立约的凭据(19-20节)。
- 19节引自出二十四6-8和利十四6。
- 20节可译为「这就是神规定你们立约的血」(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引自出二十四8。这话与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设立新约时所说的话类似(太二十六28)。
- 21节指建好帐幕以后,把帐幕分别为圣的启用礼(出四十9-11;利八10-11;民七1)。摩西五经并未提到「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21节),但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有此记载(《犹太古史记》卷3第8章)。
-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22节),指旧约大多数洁净礼仪都借着祭牲所流的血来进行,只有少数是用水(利十五5-27)或火(民三十一21-23)洁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节),「流血」代表丧掉生命,「因血里有生命」(利十七11);而「赦免」则是得着生命,赦免的原则是以生命换生命。
【来九23】「照着天上样式做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来九24】「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相),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来九25】「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
【来九26】「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来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来九28】「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 九23-十18的主题是「基督是更美的祭物」,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担罪(九23-28);
- B. 律法的献祭不能除罪(十1-4);
- C. 神预备了更美的祭物(十5-10);
- B1 基督的献祭永远除罪(十11-14);
- A1. 基督一次献祭,永远赦罪(十15-18)。
- 23-28节的主题是「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担罪」,与十15-18「基督一次献祭,永远赦罪」首尾呼应。
- 「照着天上样式做的物件」(23节),指摩西的帐幕和其中的各样物件(八5)。「用这些祭物去洁净」(23节),指帐幕的启用礼。
- 「天上的本物」(23节),指天上的「更大更全备的帐幕」(11节),是属灵的「真帐幕」(八2),并不需要洁净。「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23节),指天上「真帐幕」的启用礼是用基督自己和祂的血(12、14节),正如地上帐幕的启用礼一样(21节)。
- 「天堂」(24节)原文是单数的「天」,指神所在的第三层天(林后十二2),那里就是属灵的「圣所」(24节)。
- 基督作为代表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显在神面前」(24节),我们才可以「靠着祂进到神面前」(七25),「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四16)。
- 第25节可译为「祂不必多次把自己献上,好像大祭司每年带着不是自己的血进入至圣所一样」(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基督「只一次」(12节)献上自己的血,而地上的大祭司则须「多次」献上「不是自己的血」,每次只能为过去一年的罪赎罪。
- 第26节可译为「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受许多次的苦了。可是现在祂在这世代的终结,只显现一次,把自己作为祭品献上,好除掉罪」(新译本,英文ESV译本)。这是用反证法表明,基督受死的赎罪功效不但适用于新约的信徒,也适用于所有信靠神应许的旧约圣徒(15节;十一39-40)。旧约赎罪日的献祭只是暂时遮盖过去一年的罪,但罪仍在那里。但基督的献祭能彻底「除掉罪」,「只显现一次」,就永远有效,新旧约圣徒蒙赦免的根据,都是基督之死(罗三25-26)。
-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27节),「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创二17),审判是人死后的最终结局。因此,作为人子的基督也要死一次,在十字架上代替人接受审判,「担当了多人的罪」(赛五十三12)。
- 第28节可译为「照样,基督为了担当许多人的罪,也曾经一次把自己献上;将来祂还要再一次显现,不是为担当罪,而是要向那些热切期待祂的人成全救恩」(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在赎罪日,当大祭司进入圣所供职的时候,以色列人要在外面等候他出来(利十六17)。同样,新约的信徒也在等候已经进入天上圣所的基督「再一次显现」。祂的再来「不是为担当罪」(28节),不必再次献祭买赎我们,而是为了成全救恩、拯救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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