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十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来十2】「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来十3】「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来十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 九23-十18的主题是「基督是更美的祭物」,组成一个交错对称的结构:
- A. 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担罪(九23-28);
- B. 律法的献祭不能除罪(十1-4);
- C. 神预备了更美的祭物(十5-10);
- B1 基督的献祭永远除罪(十11-14);
- A1. 基督一次献祭,永远赦罪(十15-18)。
- 1-4节的主题是「律法的献祭不能除罪」,与11-14节「基督的献祭永远除罪」前后呼应。
- 第1节可译为「既然律法只不过是未来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体的真像,就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使那些进前来的人完全」(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完全」,指罪人因着罪得赦免(18节)、良心得洁净(2-3节),得以毫无阻拦地亲近神(七19)、事奉神(九14)。
- 第2节可译为「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停止了吗?因为敬拜的人仅只一次洁净,良心就不再觉得有罪了」(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不再觉得有罪了」,指罪人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不再被神看为污秽(亚三3-4),所以良心得着洁净、恢复平安。只有基督的献祭才有「一次洁净」、永久有效的功能。「献祭的事岂不早已停止了吗」,表明律法的献祭并没有永久的果效,也暗示当时圣殿的献祭还在进行,表明本信写于主后70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之前。
- 旧约每年的赎罪日,都证明前一年的赎罪祭并没有永久除去罪,功用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3节),提醒人还必须预备下一年的赎罪日。「罪」原文是复数,就是从上一个赎罪日到这个赎罪日之间所积累起来的罪。而大祭司在赎罪日独自进入至圣所,这个行动本身就让百姓深刻地体会到,罪仍然阻挡他们与神相交。
- 「公牛和山羊的血」(4节),是赎罪日的献祭。旧约的献祭只能提供外表和礼仪的洁净,并没有「除罪」(4节)的实际功效。因为人的罪与祭牲的血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关系,公牛和山羊是没有理性的,它们被杀既非出于自愿、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所以它们的血并不能除去作为万物之灵(二6-8)、有道德意识的人的罪。整个旧约献祭制度的惟一价值,是预表更美的祭物基督(5-10节)。
【来十5】「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祢不愿意的;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
【来十6】「燔祭和赎罪祭是祢不喜欢的。」
【来十7】「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来十8】「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祢不愿意的,也是祢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来十9】「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来十10】「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 5-10节的主题是「神预备了更美的祭物」,这是九23-十18「基督是更美的祭物」的中心。
- 旧约的「祭物和礼物」(5节)、「燔祭和赎罪祭」(6节)并没有「除罪」(4节)的功效,所以并不能使神心满意足,只有圣洁无罪的基督才能蒙神悦纳,「担当了多人的罪」(九28)。
- 5-7节引自诗四十6-8的七十士译本,采用了犹太拉比的米大示释经法,先引一段旧约经文(5-7节),然后加以诠释(8-10节):
- 「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5节),在希伯来旧约中是「祢已经开通我的耳朵」。旧约的律法规定,若有奴仆愿意终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接纳他的献身(出二十一5-6;申十五16-17)。因此,「祢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相当于「祢曾给我预备了身体」,作为奉献之用。
- 「为要照祢的旨意行」(7节),表明基督道成肉身、成就救赎,完全是根据父神的旨意。救恩并不是慈爱的圣子从忿怒的圣父手下抢救人的生命,而是「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三25),主动「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
- 「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10节),指基督用自己作为更美的祭物,代替了「按着律法献的」(8节)的祭牲。
- 救恩是圣父、圣子、圣灵共同工作的结果。基督一次献上的身体是父神为祂预备的(5节),父神接纳我们,是因为基督完全遵行了祂的旨意(7、9节)。而「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九14),我们才能永远地「得以成圣」(10节),与父神恢复正常的关系。
【来十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来十12】「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来十13】「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
【来十14】「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 11-14节的主题是「基督的献祭永远除罪」,与1-4节「律法的献祭不能除罪」前后呼应。
- 祭司的「站着」(11节)与基督的「坐下」(12节)成对比,「站着」表示还没完成工作。
- 祭司的「屡次」(11节)与基督的「一次」(12节)成对比,「屡次」表明旧约的祭物「永不能除罪」(11节)。
- 12-13节引自诗一百一十1,宣告基督已经成就了救赎,等候最终的得胜:
- 12节可译为「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就坐在神的右边」,表明基督一次献祭的除罪果效是永远的。「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14节),使那些被基督分别为圣的人与神的关系得以完全(15-18节),也就是罪得赦免(18节)、良心得洁净(2-3节),毫无阻挡地亲近神(七19)、事奉神(九14)。
- 「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13节),这也是提醒读者,不要置身于已被打败的仇敌之列(二14),而要站在得胜的基督一边、「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三14)。
【来十15】「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
【来十16】「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来十17】「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来十18】「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 15-18节的主题是「基督一次献祭,永远赦罪」,与九23-28「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担罪」首尾呼应。
- 16-17节引自耶三十一33-34。旧约的祭物不能除罪,但更美的祭物基督却永远解决了罪的问题,所以神「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17节),因为基督的献祭具有永远赦罪的功效,「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18节)。既然大祭司基督的献祭使新约得以成全,旧约的祭司制度和献祭也就应该停止了。
【来十19】「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
【来十20】「是借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
【来十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来十22】「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
【来十23】「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
【来十24】「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 十19-十一章的主题是「圣徒应当因信等候应许的产业」,主题词是「应许」(十23、36;十一9、11、13、17、33、39)。与三-四章「圣徒应当因信进入应许的安息」前后呼应。这两部分用以下关键词联系在一起:
- 十19的「坦然 παρρησ?α/parrhesia」、十35的「勇敢的心」,原文与三6的「胆量」、四16的「坦然无惧」是同一个词,本书中只出现在这几处。
- 十21「大祭司」的「大」,原文是「伟大 μ?γα?/megas」,与四14的「尊荣」是同一个词。本书中只在这两处用「伟大 μ?γα?/megas」来描述基督。
- 十21提到基督以大祭司的身分「治理神的家」,三6提到基督以儿子的身分「治理神的家」。
- 十22、38、39的「信心 π?στι?/pistis」,在本书原文中首先出现在四2,其他29次中、有25次出现在十19-十一章。
- 十23的「坚守 κατ?χω /katecho」,原文与三6、14的「坚持」是同一个词,本书中只出现在这几处。
- 十23的「承认 ?μολογ?α/homologia」,原文与三1的「认为」、四14的「承认」是同一个词,本书中只出现在这几处。
- 十19-十一章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 劝勉信徒坦然亲近神(19-25节);
- 警告背道的危险和刑罚(26-31节);
- 存勇敢的心忍耐等候应许(32-39节);
- 因着信等候应许的见证人(十一章)。
- 19-25节的主题是「劝勉信徒坦然亲近神」,指出新约信徒的两项特权和三个责任。这是本书最重要的劝勉,与六16-20的劝勉平行。
- 19-21节是新约信徒的两项特权:
- 我们「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19节)。
- 「坦然」原文就是「勇敢的心」(35节)。我们「因耶稣的血」(19节),良心以蒙洁净,「得以成圣」(10节)、与神的关系「得以完全」(14节)、「罪过既已赦免」(18节),就得着了神所赐的许可,可以坦然无惧地亲近祂(四16)。
- 「至圣所」原文是「圣所」,天上的「真圣所」(九24)不再有「圣所」和「至圣所」的分隔。而在旧约之下,「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九8)。
- 「幔子」(20节),指会幕里分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九3),象征神的荣耀和公义阻挡了罪人(创三24)。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二十七51),代表基督的身体为我们裂开。
- 基督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20节),使我们可以借着祂直接亲近神。这是一条以前没有的「新」路(九8),也是一条大有功效的「活」路,能实在地把人领到神面前,正如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四12)。
- 我们「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21节)。
- 「神的家」就是教会(提前三15),基督不但以神儿子的身份(三6),而且以一位伟大的祭司的身分「治理神的家」。
- 治理神家的大祭司「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七25),所以信徒可以放心地亲近神。
- 我们「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19节)。
- 22-25节是信徒的三项本分。救赎的工作完全是基督成就的,但得救的信徒却有责任「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因为顺服神是重生生命的自然流露(结三十六27):
- 信心:22节可译为「那么,我们该用诚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洁净、无亏的良心,和清水洗净了的身体来亲近神」(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洁净良心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可以亲近神(22节)、事奉神(九14;罗十二1)。而人要亲近神,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 要「用诚心和充足的信心」(22节),因着对大祭司基督救赎工作的信心,诚实无伪地全然归向神。
- 要有「已蒙洁净、无亏的良心」,接受基督所成就的救恩(14、18节),正如神借先知以西结所预言的:「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三十六26)。
- 要有「清水洗净了的身体」,远离污秽和偶像,正如神借先知以西结所预言的:「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结三十六25)。
- 盼望:23节可译为「我们要坚守所宣认的指望,毫不动摇,因为应许我们的那位是信实的」(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
- 信徒「所宣认的指望」,就是新约所应许的「更美长存的家业」(34节;九15),也就是神所「应许」最终、完全的救恩,「进荣耀里去」(二10)。
- 当时有些犹太信徒面对逼迫时,退回到犹太教里躲避眼前的难处。作者劝勉他们「坚守所宣认的指望,毫不动摇」,不是倚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根据神的应许,「因为应许我们的那位是信实的」(23节)。
- 爱心:在基督的身体里操练爱心,「不可停止聚会」(25节)。
- 「聚会」指基督徒的各种团契生活。「彼此相爱」(约十三34)的命令不能停留在理论,也不是自然发生的,只有在教会中,才能实际地操练「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24节)。
- 「停止聚会」,是信徒冷淡退后的开始。信徒在跌倒之前,常常是先与教会疏远,很快就从偶然停止变成「停止惯了的人」(25节),最终陷入背道的试探(26-31节)。当时的逼迫(32–39节)可能已经使一些犹太信徒脱离了教会的团契生活,回到了犹太会堂之中,很快就「随流失去」(二1)了。
- 「倒要彼此劝勉」(25节),指在聚会中用神的话「彼此劝勉」。「停止惯了的人」得不着肢体的劝勉,在灵性上陷于孤立,结果必然会失败跌倒。
- 「既知道那日子临近」(25节),指神很快就要施行审判和刑罚。可能当时主后66年的犹太人与罗马之战已经爆发,众人都看出耶路撒冷的沦陷早晚要发生,主耶稣所预言的圣城和圣殿被毁的日子即将到来(太二十四2)。
- 信心:22节可译为「那么,我们该用诚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洁净、无亏的良心,和清水洗净了的身体来亲近神」(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洁净良心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可以亲近神(22节)、事奉神(九14;罗十二1)。而人要亲近神,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来十26】「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来十27】「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来十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来十29】「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来十30】「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
【来十31】「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 26-31节的主题是「警告背道的危险和刑罚」,这是本书最强烈的警告,与六4-8的警告平行。
- 26节开头的「因为」,表明26-31节与22-25节的逻辑关系:信徒必须尽自己的本分(22-25节),尤其是不可停止聚会(25节)。停止聚会是背道的开始,而背道的结果是可怕的。
- 「得知真道」(26节),可译为「领受了真理的知识」(新译本,英文ESV译本)。
- 所有的犯罪,本质上都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犯罪」(26节)对应于旧约里不能借着献祭而得蒙赦免的「擅敢行事」(民十五30),与「误犯了罪」(民十五27)相对。在新约中,「故意犯罪」就是背道的罪(六6),「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29节)。「故意犯罪」的原文是现在分词,表明不是偶尔软弱,而是持续地不认主、「把永生神离弃了」(三12)。
-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26节),原文与「不用再为罪献祭了」(18节)基本相同。一方面,基督的献祭是唯一的救法,祂已经「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12节),不再重复献祭,所以「故意犯罪」、拒绝这救法的人再无其他得救的途径。另一方面,赎罪祭只适用于误犯的罪(利四2),「故意犯罪」只能等候神的审判和刑罚(27节)。
- 27-31节描述背道者将面临的审判和刑罚。27节引自赛二十六11,28节引自申十七6,30节引自申三十二35-36。
- 在旧约里,「人干犯摩西的律法」(28节),凭两、三个人的见证,就可以定罪、「不得怜恤而死」(28节;申十三8)。在新约里,信徒若持续地不承认「神的儿子」的身份,不尊重「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不理会「施恩的圣灵」的感动,罪行更加严重,「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29节)?
- 「主要审判祂的百姓」(30节),表明背道者仍然是信徒。神是公义的,祂为自己的百姓伸冤,是基于公义;祂审判百姓中的背道者,也是基于公义(30节)。背道的信徒若是拒绝神所提供的赎罪祭(26节),只能等待审判和刑罚(27节),「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31节)。
【来十32】「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来十33】「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
【来十34】「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
【来十35】「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
【来十36】「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
【来十37】「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来十38】「只是义人(有古卷: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
【来十39】「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 32-39节的主题是「存勇敢的心忍耐等候应许」,与六9-11的鼓励平行。
- 这些信徒在信主之后,曾经为着福音遭受逼迫,「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32节):
- 他们「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叫众人观看」(33节),成为被人耻笑、受羞辱的对象。
- 他们「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33节),尽管自己受苦,仍然「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34节)。
- 他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34节)。因为他们「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23节),「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34节),所以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轻看地上的损失。
- 「不可丢弃勇敢的心」(35节),指凭信心面对逼迫。「勇敢的心」原文就是「坦然」(19节),表明不是出于人的勇气,而是因着对大祭司基督救赎的信心,所以「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35节),也就是「得着所应许的」(36节)。属灵生命的成长总是不进则退,信徒之所以会冷淡退后、「丢弃勇敢的心」,往往是因为不能「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23节),不再盼望「更美长存的家业」。
-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36节),指忍受逼迫(32-34节),等候神的拯救(37节)。神允许我们暂时落在患难中(37节),是因为「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罗五3-4)。新约「更美之应许」(八6;九15;十23、36),是信徒忍耐的根据、得胜的秘诀。
- 「还有一点点时候」(37节)引自赛二十六20,「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37节)引自哈二3,两者都是指神的审判和刑罚很快就会到来。
- 「义人必因信得生」(38节)引自哈二4,意思是如果要「忍耐」、持守「勇敢的心」,必须凭着对大祭司基督救赎工作(22节)和新约「所应许永远的产业」(九15)的信心,只有这信心,才能使信徒「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
- 39节可译为「但我们不是那些后退以致灭亡的人,而是有信心以致保全生命的人」(新译本,英文ESV译本)。「后退」在此特指否认基督,退回到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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