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壹一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约壹一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约壹一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约壹一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我们)的喜乐充足。」
- 1-4节的主题是「生命之道」,用关键词「生命 zoe」(一1、2;五11、12、13、16、20)与五13-21「生命确据」首尾呼应。
- 「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节),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 神的儿子是真实的「生命」(约一4;十一25;十四6),也就是「那永远的生命」(2节),祂也要将这种生命赐给人(五12、20;约十10)。
- 神的儿子是「道」(约一1)。作为「道」,祂是启示者,是神向人彰显自己的媒介。「道 logos」的原文可以翻译成「话」(约十19)、「说」(约四39)或「缘故」(太五32)。
- 神的儿子是「生命之道」,祂「从起初原有的」永恒存在(约一1-2),又道成肉身、进入时间,已经在历史中向人显现出来(2节;约一14),是使徒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1节)。神的儿子基督把「生命之道」从最抽象变为最具体,不但完美地彰显了父神(西一15;来一3),也完美地彰显了生命(2节)。因此,子与父是如此合一(约十30、38;十四10),听见子就是听见父的道(约十四24),看见子就是看见父(约十四9),认识子就是认识父(约十四7),信子就是信父(约十二44-45)。基督与生命是如此一致(约一4;十一25;十四6),得着基督就是得着永生(五11-12),信徒「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以致「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
-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2节),所以信徒对于真实生命的认识,既不是根据哲学家莫衷一是的推断,也不是按照科学家众说纷纭的定义,而是根据使徒的亲身经历(约一39)。使徒们所见证的福音(2节),就是在传「生命」,要叫人「得生命」(约十10;二十31);离开了「生命」,一切属灵的追求和神学都失去根基、毫无意义。
- 有了生命的定义,就有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定义是「原与父同在」(2节)的基督(约十一25;十四6),所以生命的意义就是「与神相交」(6节):
- 「相交 koinonia」原文的意思是「交流、参与、分享」(林后八4「有分」;十16「同领」;腓三10「一同」),英文被译为「团契 fellowship」,中文又被译为「彼此交接」(徒二42)、「交通」(腓二1)、「相通」(林后六14)。圣父和圣子在永恒里彼此相交(约十38;十四10-11),基督道成肉身以后,这种永恒的相交就进入时空(约十七21)。「那永远的生命」从神出来,把人领回到神面前,从祂那里得着行公义(二29)和爱弟兄(三10)的能力,正如主耶稣为每一个信祂的人所祈求的:「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祢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约十七22-23)。因此,「相交」是双向的:一方面把自己的分享给别人,另一方面接受别人的分享。「相交」也是立体的:首先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3节),其次是信徒之间「彼此相交」(7节)。
- 罪使人「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三8),堕落的第一个恶果就与神失去相交。而在神的救恩计划里,从旷野建造会幕(出二十五8)、应许「以马内利」(赛七14)、基督道成肉身(约一14)、进入新天新地(启二十一3),神拣选人、呼召人的目的,都是为了让人与祂恢复相交:「祂呼召你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共享团契」(林前一9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使徒约翰「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3节),就是为了「使你们与我们相交」(3节),以便更好地与神相交。因此,传福音的终点并不是脱离罪、上天堂、得永生,而是与神相交,正如《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一开始所说的:「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
- 相交的前提是生命,生命的本质有两种。一种是适合地狱的生命:「地狱的整个哲学,都建立在一个公理之上:一件事不是另一件事,尤其是一个本体不是另一个本体」(C. S. 路易斯《地狱家书》第十八封信)。因此,我的好处归我,你的好处归你;存在就要排除,增加就要吞吃;大鱼吞吃小鱼,强者吞吃弱者的资源、意志和自由。因为这种生命自以为「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5),但却资源有限、必须竞争,所以一定「相咬相吞」(加五15)。另一种是适合天国的生命:天国的公理是「万物多种多样、同归于一,我的益处是成为你的益处」,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被称为爱。「神就是爱」(四16),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十三5)、「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因为这种生命以神为神,当然资源无限、福杯满溢,所以才能「彼此相交」。
- 相交是新天新地的生活方式,所以主耶稣为教会的代求,就是要我们现在就开始在地上适应这种生活:「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祢父在我里面,我在祢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约十七20-21)。因此,「圣徒相通」(《使徒信经》)是教会的生活方式,生命的接触分享,身体的血液循环,灵命的健康保证。徒二42-47所记录的,就是初期教会最早的相交生活。
- 信徒与神相交,实质是「圣灵的团契」(林后十三14「圣灵的感动」英文ESV译本):一面从天父领受恩典、赦免、保守、启示,得着神自己、以神为乐;一面向天父献上感谢、赞美、认罪、顺服、交托;献上神所悦纳的、荣耀神。
- 信徒彼此相交,实质是神儿女的家庭关系,「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祂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祂名的人」(玛三16)。
- 彼此相交是双向的:一面分享自己所认识的神、所领受的恩典,正如使徒约翰希望信徒与自己相交,是因为「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3节);一面领受别人所认识的神、所领受的恩典,正如使徒保罗希望「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罗一11-12)。
- 彼此相交的前提是与神相交。「我们若与神相交,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7节)。人若没有与神相交,就会用社交代替相交:谈论世界眉飞色舞,谈论圣经意兴阑珊;说教抱怨滔滔不绝,自我剖析避重就轻。如果信徒的彼此相交停留在聚餐聊天、运动郊游、互助互惠或辅导查经上,也许关系密切了、问题解决了、知识增加了,但却越来越不需要神了。
- 彼此相交的目的是与神相交。神要我们在基督的身体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西三16)、「彼此认罪,互相代求」(雅五16)、「彼此相顾」(林前十二25),从而进入与神更美好、更丰盛的交通。因此,人若想借着彼此相交得着人的帮助或同情,难免都会失望。因为彼此相交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心中给神腾地位:顺服地让神拿走人所倚赖的、好把祂自己更丰富地给我们:「我们有这宝贝放在瓦器里,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四7)。因此,当我们与神相交到一个地步的时候,「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哈三17-19)。
- 彼此相交是为了主动地给、而不是被动地得。人生的意义就是成为别人的益处,作恩典的渠道:「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四10),「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十24)。因此,信徒的「得」就在于「给」:「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路六38)。
- 彼此相交是生命的试金石。肉体里的骄傲、无知、优越、自卑、嫉妒、抱怨,都会阻挡彼此相交。人若还活在肉体里,就会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肉体相撞;人若已经重生得救,必然会与神相交,也渐渐彼此相交。因此,信徒若是不能彼此相交,必定生命出了问题;传福音若不能把人带进彼此相交,生命永远不会长进;父老若是轻看小子的喂养,表明生命还不成熟;传道人若是强装属灵,就是生命枯干的信号。
- 彼此相交是生命的磨刀石,「铁磨铁,磨出刃来」(箴二十七17)。因为彼此相交不但有给予,也有接受;不但有付出,也有得着;不但服事别人、坚固肢体,也寻求帮助、操练自己;不但使别人得着喂养,也使自己更加成熟。
【约壹一5】「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 一5-二2的主题是「行在光明中」,用关键词「说谎的 pseustes」(一10;五10)与五1-12「活在永生里」前后呼应。
- 当约翰提到「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3节)以后,接下来就讨论什么才是真正的与神相交。原文用了六个「若 ean」,一反一正,一面驳斥三类异端,一面提出福音的应许和要求。
- 「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5节;约一4),这是宣告神的属性是真理(6节)、信实和公义(9节),绝不会被罪玷污、没有任何道德的瑕疵(约八46),这是福音最基本的「信息」(5节)。
【约壹一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约壹一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 第6-7节是驳斥第一类异端。这类异端「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6节),也就是言行不一,原因可能包括:
- 认为身体只是灵魂的外壳,灵魂不会被身体的行为污染;
- 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已经超越律法,不必行义、仍是义人(三7);
- 认为在聚会时「与神相交」就行了,却不愿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十字架的对付、追求圣洁,有名无实;
- 认为「与神相交」就行了,却不愿与其他的信徒「彼此相交」(7节),甚至恨弟兄(二9)、假冒为善……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 「说谎话」(6节),假冒为善、声称自己有没有的东西。「神就是光」(5节),黑暗和光明是互不相容的,真正的「与神相交」是把人带进光中:「在祢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三十六9)。「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罪必然会破坏人「与神相交」(诗五4;六十六18)。
- 「不行真理」(6节;约三19-20),因为「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三21)。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首先应当承认罪会使我们「与神隔绝」(赛五十九2),然后效法神的性情,「如同神在光明中」(7节):
- 「在光明中行」的记号是认罪(9节)。真理的光必然会显明我们生命中的黑暗,「在光明中行」的人越靠近光、就越看见自己的污秽,越亲近神、就对自己的罪越敏感。
- 「在光明中行」的人承认自己的罪,就能寻求和接受基督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7节)的功效。「洗净」原文是现在式,表示基督的代赎功效能不断地洗净罪污、维持我们「与神相交」。「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二十八13)。
- 「与神相交」的标志,不是神秘超然的自我感觉,而是与肢体「彼此相交」。
【约壹一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壹一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第8-9节是驳斥第二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无罪」(8节),也就是不觉得自己有罪,原因可能包括:
- 认为无论自己外在的行为如何,内心却是善良的;
- 认为自己具有某种超然的知识,可以不被肉体所影响;
- 认为自己已经被神白白称义(罗三24),不必再活在罪疚感里;
- 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而是生理、心理、遗传或社会的受害者……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 使自己活在「自欺」(8b)里,不知不觉走向灭亡。
- 证明真理不在他们心里(8c)。因为人若心里有真理的圣灵(五7),圣灵一定会让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就要承认自己的罪,才能接受神已经预备好的赦罪之恩:
- 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就会蒙神「赦免我们的罪」(9节),与祂和好(诗三十二5-6)。因为神是「信实的」(9节),祂应许「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三十一34);
- 我们若不为罪狡辩,就会蒙神「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9节),除去我们的污点。因为神是「公义的」(9节),祂的儿子已经「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二2),「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5)。
- 第8节的「罪」原文是单数,可以指罪性或罪疚感(约十五22、24)。第9节的两个「罪」原文都是复数,指罪行。「认自己的罪」(9节),不是泛泛地认罪,而是具体地承认每一项罪行,「不隐瞒我的恶」(诗三十二5)。
【约壹一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 一10-二2是驳斥第三类异端。这类异端「说自己没有犯过罪」(10节),也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原因可能包括:
- 认为自己虽然没信主,但却凭良心做事;
- 认为自己信主以后,已经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自信不会再犯罪;
- 认为自己信主以后,已经有圣灵内住(林后一22),凡事都是圣灵的引导;
- 认为自己不是淫乱、而是时尚,不是拜偶像、而是信仰多元化,「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赛五20)……
- 这类异端会造成两种结果:
- 他们不止是「说谎话」(6节)和「自欺」(8节),而且更加大胆无耻,甚至指控神、「以神为说谎的」(10b),全盘否定了救恩的必要性(罗三23;太四17)。
- 证明神的道不在他们心里(10c)。他们既没有接受真理、也没有圣灵内住。
-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7节),就要承认自己信主前后都会不断地犯罪。人只有活在圣灵里的时候,才能过着胜过罪的生活;但活在肉身里的人,没有一个能随时随地都活在圣灵里。因此,只有诚实地认罪,才能维持我们「与神相交」,因为「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二1)。
《约翰壹书》背景
《约翰壹书》的原文是希腊文,又被称为「约翰的第一封信 First Epistle of John」。《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壹、贰、叁书》、《犹大书》被称为「一般书信 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书信 Catholic Epistles」,因为这些书信都没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并非保罗。
本信和《希伯来书》一样,开头没有问安、也没有提到作者的名字,但教会传统和内证、外证都指向是《约翰福音》的作者使徒约翰。使徒约翰晚年定居于罗马亚细亚行省的以弗所,他在罗马皇帝多米田(Domitian,于主后81-96年在位)的大逼迫中被流放拔摩岛,后来回到以弗所,于第一世纪结束之际去世。他可能于主后90年代,从以弗所给附近亚细亚的教会写了本信。
此时,主耶稣已经升天60年,见过主耶稣的门徒渐渐离世,大部分信徒都是第二、三代基督徒,但主耶稣却还没有再来。因此,不少信徒渐渐懈怠,不再警醒等候,同时又出现了各种「敌基督的」(二18)和「假先知」(四1)。比如早期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幻影说(Docetism)和克林妥主义(Cerinthianism),他们对神(二4)、基督道成肉身(二22;四4)、罪(一8-10)和彼此相爱(二9-11)都有错误的主张。教会的光景正如主耶稣所预言的:「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二十四11-12)。谬误总是花样百出,但真理永远只有一个。因此,使徒约翰写信的重点并非驳斥彼时彼地的异端(二26),而是重申亘古永存的真理。这使本信的功用超越了时空,不但能使当时的小子们「喜乐充足」(一4),还能帮助历世历代的信徒在各种挑战面前都有永生的确据(五13),因此远离谬误(五21)、坦然无惧地与神亲密相交(五14)。
为此,约翰提出了真理、顺服和爱心三个方面的标准,让我们能确认自己有永生,也可以分辨异端、认出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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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圣灵就是真理」(五7),所以里面有圣灵的人必然会「认耶稣为基督」(二22)、「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四2)、「信耶稣是神儿子」(五5、10、13;三23),「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二23)。
- 顺服:「神就是光」(一5),所以属神的人必然会「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一7)、「认自己的罪」(一94)、「遵守祂的诫命」(二4)、「照主所行的去行」(二6)、「行公义」(二29)、「洁净自己」(三3),「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一6)。
- 爱心:「神就是爱」(四8),所以属神的人必然会「彼此相交」(一17)、「爱弟兄」(二10)、「彼此相爱」(三11、23;四7、11-12)、「在行为和诚实上」(三18)相爱,「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四8)。
本信就像一曲交响乐,不断回响着似曾相识的变奏,每个变奏环环相扣、又可自成主题。有些读者对作者的思路摸不着头绪,感到似乎是在不停地绕圈子。实际上,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交错(chiastic structure)和平行(parallelism)的文学技巧,用关键词「爱 agape/agapao」和「晓得、知道 ginosko」贯穿全信,又用关键词「认识 ginosko」、「住 meno」、「认 homologeo」、「生命 zoe」和「说谎的 pseustes」前后呼应,使本信整体呈现为一个清晰的交错对称结构:
-
- A. 生命之道(一1-4,关键词「生命」);
- B. 行在光明中(一5-二2,关键词「说谎的」);
- C. 认识主的遵守诫命(二3-17,关键词「认识、住、说谎的」);
- D. 敌基督不认耶稣为基督(二18-27,关键词「认」);
- E. 住在主里面的行公义(二28-三10,关键词「住」);
- E1. 住在神里面的爱弟兄(三11-24,关键词「住」);
- D1. 假先知不认道成肉身(四1-6,关键词「认」);
- C1. 认识神的彼此相爱(四7-21,关键词「认识、住、说谎的」);
- B1. 活在永生里(五1-12,关键词「说谎的」);
- A1. 生命确据(五13-21,关键词「生命」)。
当使徒约翰在人生的终点回首往事的时候,发现信徒最需要的是生命。历世历代的教会都充斥着两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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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没有生命,圣灵让约翰为他们写下《约翰福音》:「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 有些人不确定是否有生命、或者活不出生命的能力,圣灵让约翰为他们写下《约翰壹书》:「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五13)。
《约翰壹书》可以说是《约翰福音》十三-十七章的应用性解释。第一世纪末的信徒大都没有亲眼见过主耶稣,所以使徒约翰用《约翰福音》描绘了他所见过的生命之后,又借着《约翰壹书》教导他们如何活出这种生命里的真理和爱心:在光明中行(约八12;十二35-36)、常在基督里(约十五4-8)、彼此相爱(约十三34;十五12)。在本信中,约翰的宣告就像主耶稣一样,黑白分明、直击人心:不是生就是死,不是义就是罪,不是爱就是恨,不是光明就是黑暗,不是真理就是谎言,不是神的儿女就是魔鬼的儿女,不是爱天父就是爱世界,毫无折衷的妥协余地、没有中间的灰色地带。这样诚实的态度,正是后现代社会的信徒所急需的;我们只有诚实地用本信中的重生记号审视自己,才能确信自己真的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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