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廿六1】「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徒廿六2】「『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
【徒廿六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
- 这是一次非正式的听证会,保罗并非接受审判,而是辨明情况,让罗马巡抚能向凯撒写一篇恰如其分的报告(二十五27),所以非斯都请亚基帕王来主持(1节)。
- 「亚基帕对保罗说」(1节),这句话的背后是一个戏剧化的场面:一个是坐着的君王,另一个是站着的囚犯;一个是精通犹太宗教的君王,另一个是深谙属灵真意的使徒;一个高坐宝座,却仍受罪恶奴役,另一个为主被囚,却满有君尊地位。
- 2-23节是保罗的第三篇自辩词(二十二3-21;二十四10-21)。保罗已经在非斯都面前自辩过了(二十五8-11),所以这篇自辩词的对象是犹太王,整体是一个交错平行的结构:
- A. 保罗过去的经历(4-5节);
- B. 见证复活的真理(6-8节);
- A1. 保罗重生的经历(9-18节);
- B1. 见证复活的真理(19-23节)。
- 「实为万幸」(2节)这既是礼貌,也是保罗对主的由衷感谢,因为他果然按照主的应许「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九15)作见证了。
- 保罗之前在巡抚非斯都面前分诉的重点,是他在罗马法律上的无辜(二十五8-11),但在「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3节)的亚基帕王面前,则是重在见证他的得救经历(9-18节)和复活的信仰(19-23节)。
【徒廿六4】「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
【徒廿六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徒廿六6】「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
【徒廿六7】「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
【徒廿六8】「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 保罗自幼即有不凡的表现(加一14),因此许多同胞都知道他(4-5节)。
- 「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6节),既是指望弥赛亚(创四十九10),也是指望复活。因为神不但向亚伯拉罕应许「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创十八18),也宣告自己「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这证明「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7)。主耶稣的死而复活,证明祂就是犹太人所指望的弥赛亚。
- 虽然新约时代的犹太人主要是被掳回归的南国犹大、便雅悯两个支派,但还有移居南国的利未人(代下十一13-14)。北国北方十个支派被掳后,可能还剩下余民(代下三十四33)。所以保罗说「十二个支派」(7节)。
- 「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8节),这句话是对自称信神的亚基帕王说的。法利赛人相信死人复活,但撒都该人不相信。这在逻辑上并不合理,因为神是全能的,既然相信神,为什么会认为神不能使死人复活呢?
【徒廿六9】「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
【徒廿六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
【徒廿六11】「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徒廿六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士革去。」
【徒廿六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
【徒廿六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
【徒廿六15】「我说:“主啊,祢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徒廿六16】「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徒廿六17】「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徒廿六18】「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 保罗是一个虔诚的法利赛人,所以从前「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9节)。
- 保罗的授权来自大祭司(九2),这里却用复数的「祭司长」(9、12节),表明众祭司长也同意。
- 「我也出名定案」(10节),可译为「我也表示赞成」(和合本修订版)。原文直译是「我也投圆石反对他们」(英文ESV译本)。古人用石子投票,有罪投黑石,无罪则投白石(启二17)。
- 「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11节),指逼迫基督徒咒诅主耶稣、抛弃信仰(林前十二3)。
- 正午是中东太阳最猛烈的时刻,但保罗于「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13节),显然是超自然现象。
- 「希伯来话」(14节)就是当时犹太地通用的亚兰语言主耶稣在世的时候说亚兰话(太二十七46)。「扫罗」(14节)就是保罗的希伯来名字。
- 「用脚踢刺」(14节),是一句古希腊谚语,比喻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不但徒劳无功,反而深受其害。「刺」原文是复数,指末端尖锐的长棒,用来在耕田时赶牛。一只牛被刺弄痛以后,若是用脚踢刺,反而会造成更大的伤害。抵挡神,就是典型的「用脚踢刺」。「你用脚踢刺是难的」(14节),人若是被神拣选了,无论如何固执顽梗、悖谬不服,总归逃得不过神的管理,不如趁早驯服,可免许多刺痛之苦。
- 每个信徒蒙恩得救以后,也像保罗一样,从主那里得着了三个领受:
- 祂要我们为祂「作执事,作见证」(16节),传福音、见证主(16节)。
- 祂应许救我们脱离仇敌的手(17节),直到行完我们当行的路程(二十24)。
- 祂赐给我们的使命(18节),乃是祂自己从父所领受的(赛四十二6-16),也是祂在我们身上已经做成的(西一12-14)。
- 信徒传福音的使命,不是让人今生得着平安、福气、成功、顺利,而是「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18节),包括四个方面:
- 从黑暗中得释放,进入美善的光明;
- 从撒但权下得释放,进入神恩慈的主权;
- 从罪的后果中赦免,免除永远的刑罚;
- 从流浪中返回,重得失落的产业。
- 法利赛人扫罗成为使徒保罗的过程,是初期教会历史上最关键的事件之一,所以《使徒行传》重复叙述了三次(九3-22;二十二3-16;二十六9-18)。因为扫罗生命的转变,是耶稣复活最有力的证据;保罗一生的工作,也是圣灵带领教会最重要的见证。
【徒廿六19】「『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徒廿六20】「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徒廿六21】「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
【徒廿六22】「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徒廿六23】「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 「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19节),可译为「因此,亚基帕王啊!我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表明保罗的坚持,不是因为自己的觉悟和努力,而是因为他看见并经历了复活的主,知道「用脚踢刺是难的」(14节)。
- 「悔改」(20节)的重点不是改善行为,而是心思回转「归向神」(20节),顺服神的旨意,行为才能「与悔改的心相称」(20节)。人的心思若仍旧向着神之外的人事物,无论怎样改善行为,都是暂时的,都不是真正的悔改。
- 犹太人杀不成保罗(21-22节),表面上是罗马人的干预,背后是主的手在保护他,因为主应许「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17节),要继续使用保罗来「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22节)。
- 「众先知和摩西所说」(22节),代表旧约圣经。保罗的见证与旧约先知的预言一样(赛四十二6;四十九6;五十三10;六十3),也应当被犹太人所接纳(罗一2;十六26)。
- 「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23节),可译为「基督必须受害,并且首先从死人中复活,把亮光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和合本修订版)。这就是福音的核心(林前十五3-4、20)。
【徒廿六24】「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
【徒廿六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徒廿六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做的。」
【徒廿六27】「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 非斯都从希腊文化的观点来看,断定耶稣复活是不可能的,但从保罗的言谈中又看出他是个有学问的人,所以说:「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24节)。
- 「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25节),可译为「我说的乃是真实和清醒的话」(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意思是保罗头脑清醒、并不是疯了。
- 「王也晓得这些事」(26节),意思是亚基帕也应当知道旧约圣经对复活的预言,并非保罗发明的疯狂理论。
- 「在背地里做的」(26节),是一句古希腊谚语,比喻一个人离群索居、闭门造车地从事哲学思考。
- 作为犹太人的王,亚基帕王是「信先知」(27节)的,也相信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27节)。「亚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27节),这句话实际上是在说:「亚基帕王,你早已知道耶稣的事,你也相信先知和他们的预言;现在,请放下成见,把这两件事情摆在一起,找出合理的结论,作出正确的选择吧!」这句话里所饱含的,是保罗殷切的爱。爱是一种决定,而不是一种反应(Love is a decision, not a reaction),并非根据对方是否会回应、或者有何种回应。虽然亚基帕王的整个家族都是既不可爱、也不配被爱的人,但保罗却被「基督的爱激励」(林后五14),定意要「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五20)。
【徒廿六28】「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或译: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
【徒廿六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
- 亚基帕此时已经进退维谷。他知道作为犹太王,不能不「信先知」(27节),但如果他承认自己「信先知」,保罗的下一个问题就会是:「那你就应当相信耶稣复活了」?因此,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以进为退,抛出一个问题来摆脱困境,所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啊」(28节)。但这句话,已经证明他了解什么叫「基督徒」,已经没有借口说没听过福音了。
- 「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29节),这句话是保罗的总结,也是对在场众人最后的呼召和祝福。衣衫褴褛、带着锁链的保罗,面对这些衣着光鲜、威风凛凛的大人物,心中充满的都是爱。他知道这些人的未来毫无希望,所以渴望将灵魂的自由、而不是锁链分给他们,盼望将自己的权利、而不是重担交给他们。为了拯救他们的灵魂,他「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二十24)。逼迫人的热心只是出于肉体(9-11节),渴望救人、让人自由,这样的火热才是属于基督。
- 从此,保罗就完成了自己见证的责任(16节),把这些人的得救交给主了。这个见证是为历世历代所有的人讲的,因为「今天一切听我的」,不只是两千年前在场的那些人,也包括今天所有听到这段见证的人。
【徒廿六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妮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徒廿六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
【徒廿六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 罗马巡抚和犹太人都承认「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31节),表明保罗不但没有违反罗马的法律,也没有违反犹太人的律法。
- 亚基帕作为罗马帝国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权威,给非斯都提供了最后的建议:「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32节)。从此,希律家族就从圣经里消失了。在历史上,亚基帕一面信奉犹太教、一面忠于罗马,但最终还是无法阻止犹太人造反。主后66年,耶路撒冷的犹太人驱逐了亚基帕和百妮基,亚基帕派出两千弓箭手和骑兵跟随罗马参与第一次犹太-罗马战争(First Jewish–Roman War,主后66-73年),成了史上唯一亲眼目睹圣殿被毁的犹太王。此后,亚基帕无后而死,希律家族寿终正寝。
- 从表面上看,使徒保罗「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所以他的上告是多余的。但他若不上告,可能早就在被送回耶路撒冷的路上遭害了(二十五3)。实际上,这是圣灵要带领他上罗马作见证(二十三11),所以此事势在必行。而保罗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
读经有感:癫狂分诉、放胆直言(24-27)
文中所用分诉两个字,指的是保罗在面对控诉控告或质疑质问时,为自己所作的辩白、辩解、辩驳。所用癫狂两个字,指的是保罗分诉的内容和态度,对非斯都而言,很不可思议、难以逆料,异乎常理、超乎常情!
显然,保罗在为自己的分诉中所显示的感情和心态、内容和目的,全都令人深觉匪夷所思。他似乎并不在乎当天的分诉和讲解是否能取得众人的谅解、能赢得官方的销案。反过来,从保罗所讲掏心掏肺的内容、所持迫不及待的态度、所传直言不讳的信息,就知道他其实已经转而以公厅里人人都归信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为自己心里所争取最高的目的!
保罗放胆直言,说的当然是他为了达成自己属天的目的而毫无顾虑、肆无忌惮、情词迫切地当众公开讲论、大声直说的那回事。
默然自问
- 就保罗经常重复自己从践踏耶稣到高举耶稣相同见证的事实看,是否说明人赖以得救所必需的信息量其实很少?
- 是否对世人而言,信主归主属主的人应该都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仔细琢磨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极少数的例外?
- 对比保罗转听证会为布道会,是否我们转婚葬礼、祝贺礼、迎送礼等为布道会,应该更自然、更方便、更有效?
- 是否觉得亚基帕、百妮基、非斯都等人在心灵里归信基督的机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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